海南黎族与台湾原住民族都是古越族后裔

2004-04-29 00:44司徒尚纪许桂灵
寻根 2004年2期
关键词:黎族海南大陆

司徒尚纪 许桂灵

海南岛的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虽然现在分属两个民族,每族内部又有多个分支,但溯本追源,他们主要都是从祖国大陆迁到岛上的古越族后裔,即本是一家人。充分认识和肯定这种关系,对研究海南和台湾的民族历史文化,以及它们与大陆的关系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生活地理环境相类似

海南岛和台湾岛分别在中国的南部和东南部,被喻为祖国的两只眼睛,面积相当,同属热带或亚热带季风气候区,中间山脉高耸,河流短促,沿海平原面积狭小,其余土壤、生物、水文、地质构造和活动等也很相似。这成为原始居民摄取食物、营造居室以及其他生产生活方式相同或相似的自然基础。

尤为重要的是,地史研究表明,海南和台湾都属大陆型岛屿,即原为大陆一部分,后因地壳下陷或海洋水面上升,才与大陆分离。海南岛就曾经两次与大陆分合,最后一次距今约7000年,海面上升,海南再次脱离大陆,成为海岛,而台湾也在这个时期最后与大陆分开,台湾海峡和琼州海峡形成。在此之前,是海平面下降时期,台湾海峡地区曾为平原或浅水区,大陆或南洋一些地区的原始人类有可能陆行或使用独木舟进入两岛。

因为海南和台湾脱离大陆的时间太短,从生物进化的原理观察,在一个狭小的岛屿范围里,不可能实现从猿到人的转变,所以岛上最早居民不可能是土生土长的,而应是从中国大陆或其他地区迁入的。类似事例已从两岛动物区系演化中得到验证。例如,因为老虎出现时间比两岛形成的时间要晚,而老虎又不能在孤立环境下形成发育,所以两岛历来无虎。汉初,登上海南的汉人就没有在岛上发现老虎。台湾也有同样记载,清雍正时人黄叔《台海使槎录》说山上无老虎,那里鹿类成群,满山遍野。这极利于畜牧业发展,牛羊可以野牧,无须专人看管。明代海南牛羊被野,无人冒领,台湾平埔人打鹿业在17世纪十分兴旺,为肉食主要来源。故两岛畜牧文化多有共同性,而与虎有关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匮乏,这不能不说是地理环境特点所致。

体质人类学特征支持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同源

民族虽然主要由其文化特质决定其归属,但一个群体的体质人类学特征对于比较他们的来源也是一个重要依据。体质人类学研究结果显示,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与大陆中国人一样,同属亚洲蒙古人种。他们的头指数、体高、鼻型、眼型、肤色、发型等都基本一致或十分相似,有着异乎寻常的同源关系。

民族学者经比较发现,黎族与广西汉族最接近,其次与湖南汉族以及台湾原住民族较接近。这些资料表明,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的起源和进化与中国内地人具有同一渊源,只是他们所处的地理环境有差异,形成某些体质特征的略有不同。正是后者,成为他们后来分属不同民族(系)的自然基础。

当然,也有研究指出,无论黎族还是台湾原住民族,都有南方黑人的某些特征。此说由来已久。这说明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的来源都不是惟一的,可能有多个来源,这有待于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考古发现显示黎族、台湾原住民族同源

近年考古发现显示,在我国大陆南方、海南和台湾都发现有旧石器和新石器文化。这些文化的创造者和文化内涵均属于大陆古越族之前的古人类和古文化,且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古文化系统,有力地证明黎族、台湾原住民族与大陆古越族同一来源。

在海南近年发现多处石器文化遗址,其中包括三亚落笔洞距今约10000年的旧石器时代晚期至新石器时代早期的石片石器,陵水大港村、石贡、旧县坡等距今6000~7000年的新石器时代中期的磨光石斧、石锛、砺石和各种夹砂陶器,陵水古楼坡、文昌吕田坡、定安佳龙坡距今3000~5000年的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双肩石斧、有段石锛、平肩长身石铲、大石铲,以及板沿口釜、罐等器物,还有各遗址以云雷纹、菱形纹、方格纹和米字纹等饰物为代表的战国至秦汉几何印纹陶等,其风格与华南各省区出土同类器物文化内涵相一致,属同一个文化系统,发展变化规律也相同。在排斥了海南具有从猿到人进化的可能性之后,这些不同时代器物无疑主要是华南大陆古人类带到岛上或在岛上创造的。这些古人类即为后来古越人。

在台湾台南发现古人类“左镇人”头骨化石,距今约3万年,与北京山顶洞人同属旧石器时代晚期。又据日月潭孢粉分析,1.2万年前,当地可能发生过伐木和农业活动。而距今约5000年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在台湾分布更多更广,例如台北圆山、大坌坑、北部沿海土地公山、芝山岩、大直、尖山等数十处,出土有段石锛、有肩石斧、印纹陶、黑陶和彩陶等,质量和风格与大陆东南沿海地区发现的同类器物相近。另在台湾中部和南部沿海、河谷发现的与圆山文化同时代、距今约3000~4500年的凤鼻头文化,其陶器、 贝丘、石斧、石锛等亦与大陆东南沿海出土的同类器物有很多共性。也就是说,海南、台湾新旧石器和陶器既与大陆同属一个文化系统,则说明彼此之间有密切联系。他们的使用者进入海南和台湾,后发展为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成为岛上最早居民。

文化人类学特征显示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同源

文化较之血统,对民族认同更为重要,而文化的个性和共性,是研究民族识别和民族比较的主要标志。语言、风俗作为比较稳定、持久的文化要素,对比较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的文化人类学特征更具重要意义。它们的共同性或类似性,同样说明两族渊源于大陆古越族。

1.语言比较。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在迁移过程中,语言会发生变异,尤其进入海岛以后,在与汉族交流接触中,也会失去自己一部分语言。但不管怎样,民族语言仍是语言主体,并与母语有千丝万缕的联系。通过比较,可发现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语言颇多共性,皆以古越语为母语,后来才朝着各自方向发展,成为两个民族语言。

比较语言学表明,黎语和台湾原住民族使用语言(旧称番语)同为胶着语,有一字数音特点,不同于汉语一字一音,而古越语也是胶着语。例如“船”,古越人称为“须虑”。古越语后随民族迁移,发展为不同分支,但作为底层语言仍保存下来,古今都在使用。海南黎族以前称俚人,《隋书·地理志》载:“俚人犹呼其所尊为倒老也,言讹,故又称都老云。”无独有偶,台湾原住民族也保留了同样的语言习惯。三国沈莹《临海水土志》记台湾原住民族“呼民人为弥麟”;《隋书·地理志》则记台湾原住民族首领“土人呼之为可老羊,妻曰多拔荼”;明末陈第《东番记》也说台湾原住民族首领被称为“大弥勒”,也一字数音;到清代黄叔《台海使槎录》和《台湾府志》等史籍所记“番语”均列举大量一字数音之例。如台湾土话“女婿”称“阿郎”,与广东北江瑶族、广东南部、广西东南部粤方言对女婿称谓相同。虽然黎族、台湾原住民族内部有多个分支,但语言的这种共同性没有变化。都使用古越语。古越语至今仍残存于南方许多少数民族和民系语言中。如黎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与同一语族之壮语、布依语、傣语、侗语、水语等有亲缘关系,但它们皆源于古越语。台湾原住民族的语言既与古越语相通,当然是从大陆传播过去的。

2.断发文身习俗。大陆古越人有断发文身习俗,这类记载和实例甚多。它具有多种文化意义,其中作为热带丛林中的保护色,也是适应地理环境的一种方式。海南在先秦古籍中被称为“雕题国”、“儋耳国”,意即文身和戴大耳环。《左传》说吴越人“断发文身”,也包括后来黎族。明顾《海槎余录》记“黎族男女周岁即文其身”。刘咸教授1924年在海南调查,黎族文身仅在面部和胸部图案有37式,在手臂有14式,在腿部有13式,共54式,现仍在一些老年妇女中残存,这无疑是古越人遗风。

台湾旧称夷洲或流求,三国沈莹《临海水土志》记岛上“人皆髡头穿耳,女人不穿耳”,与汉人不同,与古越人断发相似。以后许多典籍都记载这种断发文身风俗,如清黄叔《台海使槎录》云,“水沙连北港女将嫁时,两颐用针刺如网巾纹,名刺嘴箍,不刺则不嫁”。1948年曾昭璇教授在台湾考察,见岛北泰雅族盛行文身,男子文额,女子文面,被称为“乌鸦嘴”,南部各支文身亦相类。此俗长盛不衰,以致男子喜少恶老,头白也不留胡子,有一根胡子也要拔除,一些人外出喜欢携带拔胡子工具。这显然是民族渊源和文化特色共同性的表现。

3.崇拜龙蛇等图腾。古越族以龙蛇为主要图腾,崇拜有加。古越人流徙各地,龙蛇图腾即作为文化转移在当地传播。

海南黎族流行蛇祖传说,清陆次云《峒溪纤志》云:“相传太古之时,雷摄一卵至山中,遂生一女,岁久有交趾蛮过海采香,与之相合,遂生之女,是为黎人之祖。”有些地方的黎族至今仍保持禁吃蛇肉的习俗。黎族中广为流传的“蛇女婿”、“蚺蛇青年”等人蛇婚配故事,清楚地显示了黎族龙蛇崇拜文化的内涵。

台湾原住民族的龙蛇图腾崇拜也至为突出,龙蛇在文身图案中居最显要地位。《隋书·地理志》记台湾原住民族“妇人以墨黥手,为虫蛇之文”。在台湾历史文献所记习俗中,常见“虫蛇”、“鸟翼”等描写和与蛇祖崇拜有关神话。福建和广东潮汕地区旧为闽越人居地,对龙蛇崇拜尤甚。许慎《说文解字》云:“闽,东南越,蛇种也。”台湾多闽潮移民,龙蛇崇拜传入台湾,与原住民族龙蛇崇拜相互影响,更加剧了此风习盛行。

4.自由结合婚俗。婚姻形态在风俗文化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其异同也反映了民族文化相互关系。古越人婚姻形式异于汉人,婚姻自由结合,婚前有较多性自由。后世黎族“不落夫家”、一夫多妻、早婚、“放”、男大女小等风俗盛行,皆为古越人婚俗传承与变异。明末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说黎人“男女未配合者,随意所通,交唱黎歌,即为婚姻”。而台湾原住民族也一秉古越人婚俗。沈莹《临海水土志》记台湾原住民族“又甲家有女,乙家有男,仍委父母,往就之居,与做夫妻,同牢而食”,“或男女相悦,便相匹配”。到17世纪陈第《东番记》说平埔人牵手成婚,“宵来晨去”,18世纪才发展到男子“夜宿妇家,日归其父合作者”。“夫妇间财,乏共有之例,为夫者不担任扶养其妻;为妻者如旧与其一族耕种田园,自食己力”,为典型不落夫家习俗。又台湾原住民族也盛行与黎族一样的“入赘”制度,清黄叔《番俗六考》说“既婚,女赴男家洒扫屋舍三日,名曰‘乌合,此后男归女家,同耕并作,以偕终身”。此外,在离婚、再婚等关系上,台湾原住民族与黎族一样享有较大自由,表现了共同文化特质。

5.尚武强悍民风。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民风尚武强悍。其实这也是古越人民性之一。许多文献都说“越人之俗,好相攻击”,直到中原文化传入,此俗才有所收敛。但这作为一种民性,仍随古越人南迁带到岛上。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说黎人“平日执靶刀长鞘,多以竹为弦,荷长枪,跬步不舍去”。明代《天下郡国利病书》仍记黎族中“生岐……弓矢不释手,虽父子,动辄持刀相加”。此风也盛行于台湾原住民族,《临海水土志》说夷渊(台湾)“其王,国有四五帅,统诸洞,洞有王,往往有村,村有鸟丫帅,并以善战者为之,自相对立”,“国人好相攻击,人皆骁健善走,难而不耐创。诸洞各为部落,不相救助”。到明末,据陈第《东番记》,其人“喜斗而易动,疾战而轻解。起则两社相攻,休则亲戚不仇”。后世黎族、台湾原住民族对外来势力入侵反抗至为激烈,绝非偶然,正是古越人民性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张扬。

6.嗜食槟榔。我国南方古为瘴疠之地。槟榔含多种生物碱,有消谷、逐水、除痰、灭菌等功效,与南方湿热地理环境相适应,故为古越人嗜好,且世代不衰。唐刘恂《岭表录异》明确指出“不食此无以怯其瘴疠”。古越人迁入海南、台湾,那里瘴疠比大陆更为严重,故食槟榔之风有增无减。唐宋以来文献典籍多记海南盛产和嗜食槟榔风俗。宋人王象之指出“琼人以槟榔为命……岁过闽广者,不知其几千万也”。唐宋时期黎人是海南居民主体,也是岛上槟榔最大消费者。这个地位保持至今。

台湾土著人民至今喜欢嚼食槟榔,他们往往拿扶蒌叶和蛎灰一同咀嚼。食用方式与黎族完全相同。现今台湾槟榔漫山遍野,消费量甚大,槟榔摊档至为触目,性感十足的“槟榔西施”成为一道亮丽风景线。这绝不是偶然的,说明台湾原住民族和海南黎族为适应相类似的地理环境而形成了共同饮食习惯。

共同地名文化渊源

地名作为一种可视和可悟文化景观,其命名与地理环境、历史条件和民族迁移有关,并且地名历史比文字还要久远,透过地名可了解很多历史文化现象。

黎族作为古越族一支,进入海南以后按古越语命名的地名颇多,现称为“黎语地名”。故明末清初屈大均《广东新语·文语》指出:“自阳春至高雷廉琼,地名多曰那某、罗某、多某、扶某、过某、牙某、峨某、陀某、打某……地黎称洞名有三字者,如那父爹,陀横大,陀横小之类,有四字者……”这种通名在前,专名在后的地名,被称为齐头式地名,与汉语地名命名方式相反。在海南黎区,主要有抱(保、宝、报、包)番、什、毛、那、南()等为起首地名,约有1000个以上。如抱由、番茅、毛岸、那大、滚等,在广东、广西也不乏这类地名,这已成为黎族源于古越人、从大陆南迁上岛的有力凭证。

台湾现今地名有一部分是番语,即按原住民族读音用汉字书写的。原住民族语言既为胶着语,其命名方式、构词法和含义属古越语,应当为古越人迁入台湾在地名上的佐证。随着历史发展,台湾番语地名发生很大变化,保留至今的已成为吉光片羽,但仍可借助于地名对比分析,看出其原住民族来源及其与黎族关系。其中南或为典型古越语,作为地名与方向无关,意指水。据1982年地名普查,海南有这类地名255个。琼山有南渡江、渭溪,定安有南远溪、白溪,儋县有南建江,澄迈有滚泉,临高有南定讯,陵水有南陵山,东方有南龙江、南浪村等,遍及全岛,但以黎区居多。台湾也保存了一些字地名,如子(云林)、雅(新竹)、水、湖、大、芦竹(苗粟)、草、、仔等。这些地名无疑是古越语地名遗存。

台湾多山地,以“多”字地名表示,根据日本安倍明义先生列举,即有哆 (新营番社),哆咯唧(原日月潭东边番社),哆咯唧(花莲新城乡),另“多阿科汉姆”山地今写成大科陷,大姑或大姑嵌。在海南也不乏“多”字地名,如琼山有多佩、多贤,文昌有多寻,琼海有多坭、多异,万宁有多扶、多格、多萌、多辉,陵水有多味弓,乐东有多能,儋县有多美、多业,临高有多文、多莲、多瑞、多郎、多贤、多朗等。亦偶见于大陆,如廉江有多浪、多宝,吴川有多曹等。雷州半岛古代也是俚(黎)人居地,故不乏此类地名。可见“多”字地名把两广大陆和台湾都联结起来了。

海南还有“打”字地名,且与“大”字同音,也属古越语地名。如儋县有打腊,白沙有打安、白打等。“大”字地名更多,如昌江有大安、大章,陵水有大宁,东方有大田,乐东有大安,儋县有大成、大域,琼山有大林、大坡、大宾,文昌有大山,琼海有大路,万宁有大茂,屯昌有大同,澄迈有大美等。“大”字含义有一部分表示大小之意,一部分为“地”意思,后者为古越语含义。在台湾,“打”字地名在宜兰有打那岸(罗东)、嘉义有打猫(凡雄),高雄旧称打狗、打鼓,实也属于古越语地名。

此外,海南还有马、麻、过、美、武、六(鹿)等古越语地名,在台湾也不乏其例。如马袅、马赛、玛。海南保亭有六弓,台湾有鹿野、鹿寨。“美”字地名在海南甚多,琼山有美兰,为今机场所在,台湾高雄有美派。“武”字地名在海南也不在少数,如儋县有武教,临高有武来,琼海有武弄,澄迈有武田等,台湾屏东有武洛(里港),意义为弓矢,这自不是汉语之意。以上地名几乎成对应关系,应是古越人习俗在地名上的遗存。

结语

从上述可知,海南黎族和台湾原住民族实为从大陆迁去的古越族两个分支,族源相同。但作为一个民族,无论文化还是血统都不可能只有一个来源。在民族繁衍进程中,有其他民族加入是不可避免的。有关黎族和高山族的“南来说”即属其例。不管怎样,今日黎族和高山族毕竟是两个民族。这是地理环境和历史发展的产物,并由此形成各自文化特质。他们走的是一条同源异流发展道路,是一母所生兄弟姐妹关系,其血脉根源和文化情结,无疑在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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