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一鼎三鼎和九鼎”

2004-04-29 00:44李京华
寻根 2004年3期
关键词:人神祖庙九鼎

李京华

《寻根》在1999年第3期曾刊登过我的《一鼎三鼎和九鼎》一文,是就鼎及与鼎直接相关问题论鼎的,下限仅到夏代的禹铸九鼎。本文则是从“文明”角度谈鼎,下限延伸到了商代。

兴一鼎(神坛)祭万神之礼制,是从黄帝的列祖列宗之辈的泰帝开始的。在用一鼎(神坛)祭祀万神的时代里,似乎是人类以自然为本在万神保护下进行生产与生活的。万神之中也包括人神,但人神的保护作用似乎微乎其微,以人为本的概念亦很微弱;各个氏族处于未争霸以前的和平、平等相处的时期,在自然法则中从事生产与生活。

在漫长的与自然作斗争的生产与生活中,随着狩猎与采集等诸多劳动经验的积累与技术的改进,各氏族之间产生了不十分显著的智慧差异,以人为本的概念萌芽。随着生产技术的改进与提高、收获的增多与生活的改善,各氏族之间出现了明显的先进与后进的差别。这些差异在与自然的斗争中由小到大发展着,必然使各氏族之间在生产、生活、利益、权益及思想等各种方面产生矛盾,这些矛盾的发展,便导致相互斗争甚而发展到争霸。

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氏族领袖们,其中某些祖辈功德显赫,不满足于仅仅在一鼎祭祀万神(神坛)之时对祖神混合祭祀,产生出在祖辈仙逝后应当进行特殊祭祀的愿望。随着时代的发展,那些优秀的氏族,这种愿望会更强烈,如黄帝氏族等。涿鹿之战后,黄帝氏族统一了大中原,为具有国家雏形的华夏民族的统一奠定了基础,终于在灵宝铸鼎原铸天、地、人三鼎,把“人神”(祖神)从万神(神坛)中独立出来祭祀,黄帝氏族独立祭祀人神(祖神—祖庙)得以首先实现。

以人为本的“人神”(祖庙)的单独确立,标志“人神”在与自然作斗争的保佑中,产生的独特价值观念由量变到质变。所以“人神”—祭祀“人神”的祖庙随而出现,实际是以人为本的“文明”社会的正式被确立。以此而论,人鼎·祖庙应该是“文明”的物质标志。

“人神”与“人鼎”的确立,即是“祖庙”的设置与以人为本的祭礼的奠定,是史无前例的一系列文明礼制的大变革。

黄帝氏族在统一中原的同时,又被万诸侯簇拥到领袖的地位,黄帝氏族的祖庙,很可能在特殊情况下,受到万诸侯的祭祀,久而久之似乎又成为万诸侯的祭祀庙。备受万诸侯尊祭的“人神”庙的神圣权威性,对以后影响十分深远。

在黄帝时代后期较长时期内,由于各种原因,各个氏族出现不断的小联合(盟),逐渐形成了新的大联盟—九大联盟集团—九州,即是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州。

禹取代黄帝氏族统领九州,似乎又不曾受九州之牧长们悦服,社会不太平静。禹意识到“人神”之庙的尊威,采用黄帝铸“人神”之鼎建“祖庙”的神圣礼制,把九牧氏族的祖庙集中建在禹都附近,铸九个“人神”之鼎,各置一鼎于祖庙内,使九牧长及其亲属居住其中隆重祭祀,使九牧的盟主与盟民(小诸侯)分割,“鼎”便成为禹的统治新方式。

从祭礼的礼制看,禹发挥和发展了黄帝“人鼎”之礼,使其行祭祖之名,实际是新的统治手段,鼎成为“神权”的统治工具,从此“人鼎”又具有了“政权”的色彩。

从数量上看,黄帝铸三鼎而禹铸九鼎,似乎也有发展和变化。黄帝铸三鼎是一类神一个鼎,禹铸九鼎是一个州牧一个鼎。黄帝的“人神”之鼎,是祭祀黄帝单独一个氏族中的列祖列宗群体之神,禹的九州之鼎,是祭祀九个州牧氏族的列祖列宗群体之神。由祭祀黄帝一个氏族发展到祭祀九个牧氏族,其作用则由单纯祭祀尊祖神,变成了统治政权的一种手段。鼎由原来的“神权”又发展到肩负有“政权”的含义。

总之,鼎,原本是煮肉食品祭祀祖神的祭器,经黄帝一代的操作而成为至高无上的“人神”之器,再经禹夏一代的操作,使鼎在“政权”、“文明”方面的色彩更浓,掌握鼎的统治者便一跃而成为至高无上的天(神)人合一的圣者。

掌握九州之鼎是管束九个牧长之象征,九鼎又似乎与九牧长——九州画上了无形的等号,所以夏灭鼎迁于殷商,又具有九州牧“政权”被交接的含义。

既然“九鼎”即是九牧之长的象征、九牧之祖庙的象征,那么商兴夏灭而迁鼎,不可能仅仅迁移九个鼎,其中应该包括九牧之祖庙及九牧长的家人。

如果前述可能性成立,那么,在夏、商两都遗址的附近,应当会有或分散或集中的九牧长祖庙址的可能性。

“鼎”到商代有了大变化。笔者从铸造技术对郑州市南顺城街窖藏坑的四个铜方鼎作了研究:其一,各鼎之间没有完全相同之处,不是同一时期之鼎;其二,南顺城街四个方鼎之间,从铸造技术异同看,2号、3号、4号三个鼎之间差别较小,但第1、2号两鼎之间差异很大,似乎缺少两个鼎。

当陈旭教授看到笔者的《郑州南顺城街商代窖藏大方鼎“拼铸”技术再探》(《中原古代冶金技术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2003年4月版)后,打电话给笔者交流,陈旭教授认为郑州商代前期分为十个王,应当有十个鼎,即一个王一个鼎,但郑州三个窖藏坑共有八个鼎,不够一王一鼎,应当是缺少两个王的鼎。从鼎的现存差别与数量看,我们二人的研究略有吻合。

从三个窖藏坑仅八个鼎而缺少两个鼎的情况看,似乎还应该有第4号窖藏坑等待考古工作者去发掘。前三个窖藏坑作三角形分布,若按对称的原理来推测,未被发掘的第4号窖藏坑的位置,可能位于城北路与城东路交叉处偏南,四个窖藏坑基本构成东西向长方形分布。所以城北路与城东路交叉处偏南一带,应该引起考古工作者注意。

陈旭教授研究的成果,把商代的鼎和具体王划了等号。商代前期的鼎不再是氏族领袖列祖列宗的群体神代表(祭器),到商代前期,鼎演变成为具体王的个体代表(祭器)。笔者赞成陈旭教授的观点。

鼎在商代前期为什么有如此重大的变化?这可能是政权演变所造成的。既然夏灭鼎迁而九州之鼎(包括九牧祖庙与九牧长之后裔)为商代新王所控,“九鼎”演变成可控的“政权”性、“九鼎”又实际成为商族的俘获物——战利品,“九鼎”的崇高地位随之降低。商代新王很可能不再沿用“九鼎”,而是自己新铸铜鼎。庆幸的是,夏代晚期已经制造出小型方形陶礼器,并开始铸造铜仿陶的小型方形铜礼器,方形铜礼器便成为新型且时尚之物,可能又受天圆地方概念之影响,方形体很可能成为商王铸方鼎的启示。商王的鼎便具有了新的含义。

从郑州市南顺城街窖藏第4号鼎的原始程度看,应该是最早的铜方鼎,第1号鼎应是最进步最晚的鼎,这是根据一个窖藏坑中的四个方鼎之间的小渐进与小差距排的。如果按照十王的大渐进与大差距,就需要再把杜岭、向阳区食品厂两个窖藏坑四个方鼎共八个鼎进行统排。但是杜岭和向阳区食品厂四个方鼎没有进行铸造技术排列,现在四鼎又分散各处而没有办法补救。不过铜方鼎的发展趋势是由小到大、由轻到重的,按照这个总趋势进行试排作参考。现排列如下:

上述八个方鼎之间的高度差距最大者是Ⅲ号与Ⅴ号、Ⅷ号与Ⅹ号之间,其他各鼎之间仅相差2~7厘米,然Ⅲ与Ⅴ之间是8厘米、Ⅷ与Ⅹ之间是12厘米。这样排列的结果,缺少的是第四王与第九王的鼎。现在即可由史学家们把十个王的先后顺序对号入座地试排了。是否如此?有待若干年后考古成果来验证或纠正。在此无奈的情况下作为一种思路提出供参考。

八个鼎的差距最小者2厘米,也有3厘米和4厘米,最大者是7厘米。这个不等距的差距,有否可能反映各王在位时间长短呢?例如,差距仅有2厘米的前王在位时间最短,差距7厘米者的前王在位时间最长。这就需要史学家考证十个王的大致在位时间长短,和鼎间的差距对照看有无巧合处。

黄帝和夏代的“人神”之鼎,是为已经仙逝并有功德的祖辈们铸祭的,是用于对祖先崇拜而祭祀的。郑州商代是一个王一个鼎,是晚辈为仙逝的祖辈铸的,还是当政王为自己铸并在生前先享用,死葬时祭祀灵魂的?为什么不统一放置在祖庙,却分散埋入窖藏坑?这是值得进行研究的新课题。

郑州商代三批八件方鼎,分散窖藏于西城墙外的北部、南端,东城墙外的南端。这三个窖藏坑是宗庙的祭祀窖藏?是王墓区的陪葬坑?或是其他非正常情况的窖藏?因发掘面积太小而成为悬案。

商代晚期的鼎,除继承早商一个王一个鼎的新礼制外,还发展到在鼎上铸铭,直接标明是某人的鼎,例如“司母戊”与“司母辛”等,这似乎是发展的必然结果。

晚商时的鼎是在仙逝后铸还是在生前铸?陈芳妹先生在《艺术与宗教—以商代青铜艺术的发展与随葬礼制的互动为例》(《故宫学术季刊》第18卷第3期,故宫博物院编辑出版)一文中,进行了深入研究。陈先生认为,商代“祖先崇拜”的对象是祖先灵魂,最初的祭坛是坟墓,最初的祭仪是葬礼。陈先生还根据商代墓葬出土的鼎底有烟熏痕迹认为,铜鼎是在祖先在世之时而不是去世后埋葬时铸的,说明祖先在世之际已经煮牲享用了。由此可知鼎的祭礼到殷商又发生了多项重大变革与变化。

晚商之时“鼎祭”的变革,总结起来有六点:一是生前铸用而不是祖先仙逝后铸祭;二是在坟墓前祭用而不是在祖庙祭用;三是一次性祭而不是每年都祭用的“周祭”;四是鼎器随葬入墓成为个人财物而不是存放祖庙中的公祭公用之礼器;五是葬入墓内永世不移而不是在祖庙内随祖庙变迁而转移;六是铸铭后突显了个人权力而降低了族权(政权、国权),随而出现周人仅问“夏九鼎”而不问商王鼎的新趋向。

黄帝氏族时代的泰帝时期的“一鼎”,是祭求万神保佑。黄帝铸“三鼎”是祭求天、地、人三神保佑,更重要的是始建以“人鼎”为重要内容的祖庙,以鼎祭形式来祭庆先祖在氏族发展中的显赫功德。由于黄帝统一大中原为华夏民族奠定基础的特大功德,鼎和祖庙便成为“文明”发展由量变到质变的物质标志。

夏禹铸“九鼎”是集中九州牧长于“祖庙”内,隆重地祭祀祖神。以铸鼎祭祖为名,行掌控九牧权力之实,使“九鼎”始有“政权”的涵义。

商代前期,是各届商王自己为自己铸鼎而成为“王鼎”,生前活人享用,似乎不存入祖庙而放在王宫内,便于随时享用。死后又未葬入坟墓,灵魂未能享用。祖庙里缺少“王鼎”,却是分四批窖藏于四处,这似乎是“鼎祭”变革过渡期的新特点。但是在“祭祀”具体王时,是在祖庙?是在坟墓?是在窖藏坑或是另地?值得研究。看来到商代前期阶段似乎改变成:前王鼎政权不传给后王继承,各王自己铸建自己的鼎政权。

商代后期的“王鼎”是各届商王在自己死后葬入坟墓中,供自己的灵魂享用。这是否意味着,具体王的祭祀是在坟墓前,自此不在祖庙内祭祀?似乎自此以后的祭祀不再使用“鼎祭”?“鼎祭”仅是埋葬时一次性祭礼?

黄帝的“人鼎”是祭祀黄帝氏族列祖列宗的一系列“人神”,是群体“人神”的代表。夏代的九牧之鼎,是分别祭祀九牧长氏族列祖列宗的一系列“人神”,也是群体“人神”的代表。商代的“王鼎”是一王一鼎祭,尤其是商后期铸出享用者的名字(铭文),鼎成为个体王(个体“人神”)的代表。

黄帝与夏代的“人神”之鼎是设在祖庙中,氏族中的晚辈们到祖庙中实行以鼎牲为内容的“公祭”。商代后期的“王鼎”,生前是设在王宫内?是设在祖庙内?死后埋入坟墓,祖庙内失去“人神”之鼎,自然也不存在“鼎祭”的礼仪,是否意味着经常性的以鼎牲为形式的“鼎祭礼制”的历史自此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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