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生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并不断地根据时代和形势的发展变化赋予其新的标准内涵。日前,江苏省射阳县画出一条"杠杠":年收入达10万才能当村官。许多"老板"、"富人"因此纷纷走上"村官"岗位。这种做法经媒体报道,立刻引起轩然大波。这种"惟财是举"定"村官"的标准,是否合理、合法?让"老板"当村官,能否起到带动农村致富的效果?"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我们在给予农村问题更多关心的同时,也应该对这种用人标准予以理性的反思。
第一,射阳这种以年收入作为选拔村官杠杆、将"老板村官""推入"民主政治之中的做法是发展农村经济的一种尝试和思路,它的出现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我们应该给予必要的理解和鼓励。
改革开放和村民自治制度为"老板村官"现象的出现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和有利的平台。一方面,党的政策一直强调经济发展优先,人才、资金、技术和信息等生产要素在农村市场愈显重要。这在客观上也必然要求把"先富群体"推到"农村社区管理者"和"带头人"的位置。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党在不断为先富群体正名的同时,也逐渐为其参政议政打开了政治通道。另一方面,农村客观上需要能人带领本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那些在富民政策鼓励下首先致富的成功者,大部分具有良好的个人素质,拥有较多的经济财富;同时,办事能力强,拥有较多的社会资源。他们在解决温饱问题并过上富足殷实的小康生活后,迫切地需要更多的知情权、发言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以提高其影响力或保护、发展自身利益。以村民直选为特征的村民自治制度推行后,这些新崛起的农村精英很快迎合脱贫致富的时代需要,跃入群众与政府的视线,在治村竞选中获得优势。同时,在农民眼里,尤其是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基层民主早已与"作秀"无关。村民是讲实际的,他们早已不单纯的把选举仅仅看作村委会干部的更换,他们投票背后更多的愿望是农村经济的发展与自己生活的改善。在这种认识下,"先富群体"对普通村民来讲无疑是更具有竞争力和当选资格的群体。"老板村官"的出现,符合当前乡村经济市场化的要求。所以,与其称之为"老板村官",还不如称"市场化村官"更为合理。
我们应该从"老板村官"这一身份标签的表象背后,看出这些"市场化村官"所带来的深远影响。其意义不仅仅局限于村级班子的建设,更重要的是农村老板不是"他人",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农村经济社会的有用人才。通过村委会职位的竞选,让这个先富的"老板"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头羊,在一个被定义的平台上,"老板村官"的能力效应有可能被放大而成为推进共同富裕的一种力量。直接受益的是农民群众。这也是我们听到对"老板村官"现象大多叫好声的原因。
第二,我们"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和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如果一味片面地强调"富人"、"老板"做村官,甚至将贫富程度作为用人标准的杠杆,不加分析地推广这种"老板村官"的选拔干部模式,就容易混淆视听,误导民众。
1.容易造成用人认识误区。射阳县将年收入作为选拔村官的首要条件,这在某种程度上就会给人一种信号和错觉:有钱就能当官,当官必须有钱;政治只能永远属于富人,社会永远是富人的社会。当这种思想意识一旦成为一种价值导向,就会诱发一些人的"金钱欲"和"权利欲",导致"权钱交易"、"卖官买官"等不正之风的出现。另一方面,使人产生"富者百通"的用人误区。人有所长,也有所短。很显然,一个精明的生意人并不一定等于一个合格的村官。经营有"为商之道",当官有"为官之道",也是隔行如隔山。特别是当前农村工作形势、农民思想观念和农业发展状况日益复杂,当好一名新时期称职的村官并非易事。把不会做干部的人推上村官的位置,用人所短,不仅浪费了人才,而且还会给农村经济发展带来负面效应。先富起来的能人,可以继续发挥他们的特长,吸纳富余劳动力,做大"蛋糕"多为国家、地方缴纳税收。我们不一定非让他们挤到当官一条道上去,从而影响到经济能人的健康成长。
2.把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异化为纯粹的金钱标准,违背了党的干部选拔政策和《选举法》。我们党一贯坚持"任人唯贤"路线,选拔干部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让德才兼备的富人走到领导岗位是件好事,说明我们的人才选拔不再单一化,但不能将财产多少作为一道准入的门槛和首要条件。射阳10万元年收入的一票否决权使村官选拔成为富人们比富的舞台,把其他方面再好的条件都统统排斥了。从新闻报道看,射阳在请能人出山的时候,又往往绕开了民主选举的必要程序。"任人唯贤"变成了"任人唯钱",造成干部选拔中的财产歧视,客观上也剥夺了很大一部分村民的被选举权。而且就职业而言,一般的公务员、教师、医生等职业很难达到年收入10万元;就年龄而言,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年轻人年收入很难达到10万元。以10万元年收入为入围条件和硬性指标,又是一种职业歧视和年龄歧视。报道说,射阳县原有258个村的"一把手"中,年收入达到10万元的只有18位,既然要凭数字说话,就意味着将有240个"一把手"要下。他们当中至少过半数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大面积地更换,"惟经济论",必定会导致农村工作中的短期行为和人才资源浪费。长此以往,一些地方就会忽视对村官后备力量的培养,新老交替时就会从"老板"中"点将",搞"拉郎配","嫌贫爱富",在某种程度上可能导致农村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下降。
3.这种选拔人才的纯粹的金钱标准缺乏可操作性。一方面,组织人事部门如何获得有关被选拔人员资产额度的准确资讯?是让银行出具被选拔人员拥有的资金证明,还是委托一家中介机构,对被选拔人员拥有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无论如何,都有一定的难度和不确定性,而且又增加了用人成本。另一方面,"老板村官"工作没有起色怎么办?射阳对"老板村官"有自己的考核定量。但如果"老板村官"分散精力影响自己企业的发展,到时候没能把群众一块儿带富起来怎么办?要求"老板村官"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固然是主要环节,但非惟此而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本村适龄儿童入学率、植树造林、组织村民进城务工、村民住房规划问题、财务收支情况、农民统筹提留情况、计划生育指标使用情况、宅基地审批情况、村集体资产的变动情况、土地(荒山)出卖和使用情况等林林总总的问题,也是需要"老板村官"处理和解决的。这样难免会出现"老板村官"抽身而去、甩手不干的问题,组织人事部门又能通过什么对其进行制约呢?同时,对经济人而言,"无利不起早"是个永恒的定律。老板治村,会不会造成公私不分、产权不明?组织人事部门又该怎样去考量?又如何保证有着经济人本性的"老板村官"执政后不滥用政令,不搞权钱交易,不损公肥私?
第三,"老板村官"可以是一种思路,但决不能一概以钱的多少来划线,应该拟定并遵从合乎科学规范的用人标准,对于"老板村官"现象的出现,我们不必过多担忧,尤其不要求全责备,而应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规范。
1.要树立正确的宣传和舆论导向。我们党的富民政策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然后带动其他人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老板村官"正是为更好地为这种推动力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这也是党组织选拔和群众推荐"老板"当村官的目的所在。因此,随着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步伐地加快,大批观念新、懂管理的"先富群体"脱颖而出,我们应创造条件,树立"老板村官"正确的宣传和舆论导向,逐步构建富有弹性的吸纳机制和公平的竞争机制,放手让"老板们"通过平等竞争进入村级领导岗位。同时,要正确地引导农民群众领略民主选举的重要性、深刻体会选票的意义和份量,教育群众慎重地、自主地、理性地选择出自己的村官。
2.要健全制度,推进"老板村官"的程序化、规范化。致富大户走上村官的领导岗位,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而不能由乡镇党委或县委越俎代庖,一手操办到底。特别是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更应该实行公开、公平竞选,由村民自己决定。要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制,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提要求,压担子。要加强财务管理,实行"村账镇记"制度。同时,加大纪律监督力度,以保证"老板村官"健康成长。
3.要加强对"老板村官"的培训教育。"老板村官"当选后,要在经受信用、工作能力、法律政策水平、内外关系等各种考验,而且这些考验在他们的"执政"期间将一直伴随。当前,针对"老板村官"当中新手较多的实际情况,要切实抓好其教育培训工作,让那些从来没有当过"村官"的"老板"、经济能人更好地掌握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村民自治的理论知识,强化宗旨观念,端正"官"念,提高为民办实事的能力,更快地适应新角色。培训工作要因地、因人、因时而制宜,具有针对性。在教育培训方式上,要紧密联系实际,积极尝试互动式的培训方式,以更有效地支持实践。
4.优化村治结构,扩大村民参与空间。按照规定,村委会是村集体资产的法定管理人。而在治村实践中,"老板村官"为发展经济,常常身兼村里经济组织、中介组织甚至社团组织等要职,集村里政治、经济、社会管理权、处置权于一身,村政客观上存在政企、政事、政社不分。因此,应调整这种单一化的治理结构,在保证党的一元化领导的前提下,实行村务管理结构多元化。一方面,从村情实际出发,发展村级社团组织、经济组织和中介组织,鼓励村民参与这些组织;另一方面,这些组织的要职应提倡村落其他德贤能人通过选举担任,"老板村官"一般不再兼任。
严格意义上来说,并不是把富者推上村官位置就能万事大吉。谁当村官并不重要。"不管穷村官,富村官,能让村里致富就是好村官"。找准发家致富的路子,转变领导方式,实现市场与资源的结合,推动农产品商品化和农业产业化,才是我们现在急需要做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必须要有足够的警醒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