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指纹”技术可破案

2004-04-29 10:16李文云
党员文摘 2004年9期
关键词:凶器脑电波罪犯

李文云

“脑指纹”使冤案平反

利用指纹协助侦破案件、惩治罪犯,人们对此早已耳熟能详。那么,利用“脑指纹”分析技术破案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1977年,19岁的美国艾奥瓦州人哈林顿被指控因企图盗窃汽车而谋杀了一名守夜人。处理此案的鲍塔瓦塔梅县法院认定指控成立,判处哈林顿无期徒刑。然而,在24年过后,专家用“脑指纹”技术对哈林顿进行了检测。结果证明,哈林顿大脑中储存的记忆脑电波显示与案发现场的状况不吻合,因而证明,案发当时哈林顿根本不在犯罪现场。做了这项检测后,哈林顿递交了一份上诉书,要求根据新证据重审案件。在听证会上,这项关于“脑指纹”的检测证据起到了重要作用。艾奥瓦地区法院法官裁定,法庭可以采信“脑指纹”技术检测的结果。2003年2月26日,艾奥瓦州最高法院推翻了对哈林顿谋杀的原判,并命令重审此案。

人脑处理信息时产生脑电波

美国神经学专家劳伦斯·法韦尔发现,像电脑的中央处理器在接收或发送数据时会发出特定的声响一样,人脑在处理信息时也会产生相应的脑电波。这种脑电波被称为“记忆与破译立体脑电图反应”。

可以设想这样一个场景:一名歹徒持枪抢劫一家商店,被警察逮捕。到警察局后,警察把一个附带电极的仪器戴到犯罪嫌疑人的头上。此时,在犯罪嫌疑人面前的电脑屏幕上,就会重放犯罪现场的画面——店主的头像、站在店中的一个打劫者和作案用的手枪等。若是此犯罪嫌疑人作的案,此时他虽然故作镇静,保持沉默,但已无济于事。当电脑中的画面与他记忆中储存的作案现场相吻合时,他的大脑就会回应出微弱的电波信号,警察就可以此为依据作出判断。

罪犯和无辜者的脑电波有明显区别

在使用“脑指纹”技术破案时,警察会挑选出一些只有罪犯和调查人员了解,但从未公开过的信息,以判断嫌疑人是否无辜。比如,在检测时,先告诉受检人将要给他看一些凶器,如枪、刀、棒球棍等,但并不告诉受检人哪件是真正的凶器。当罪犯看到他在现场使用的凶器时,他脑内储存的记忆就会把它辨认出来,并产生与之相吻合的脑电波;如果受检人没有用过那件凶器,就不会出现对应的脑电波。“脑指纹”发明人法韦尔博士说:“罪犯和无辜者的区别是前者的头脑中存有这些物证的细节,后者则没有。”从而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对案情及现场有详细了解。

现在,“脑指纹”技术以其科学性获得了司法机关的认可,成为探究案件真相的又一新工具,被美国科学界广泛承认与接受。美国的一些警察局已经开始使用这种新技术。

(摘自《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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