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决定》:为非公有制正名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 题的决定》。《决定》要求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 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并鼓励有条件的民 营企业做强做大。改革开放25年,民营企业终于争取到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步:可以进入 到更多的领域,并期待着进入国民经济核心产业。
2修宪:公民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003年12月22日,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内 容包括: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 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 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 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 权。”评论人士指出,中央建议把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写入宪法和增加鼓励支持 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容意义重大。
3税改:增值税改革试点东北先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2004年1月1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今年 我国将启动税制改革,今后一段时间内,将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个人所得税和适时启征燃 油税等多项改革。
中国今年将在东北老工业基地的8个行业实施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的试点。 这些行业包括装备制造业、化学工业、冶金业、汽车制造业、船舶工业、高新科技产业和农 产品加工业等。
4出口退税率:平均降3%
国务院发布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对现行出口退税机制进行改革,自2004 年1月1日起实施。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为17%、13%、11%、8%、5%五档,按现行出口结 构,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将降低3个百分点左右。
同时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新机制。具体办法是:从2004年起,以20 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与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 别负担。
5兑现承诺:中国入世第三年
一、货物贸易的承诺:
外贸经营权:1.全资中资企业获得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最低注册资本降至100万元人民币 。中国已于2003年8月1日提前兑现承诺,并对西部地区给予优惠到50万元人民币。2.外资占 多数股份的合资企业获得完全的对外贸易经营权。这意味着所有的外资企业都拥有完全的对 外贸易经营权。
国营贸易:在实行国营贸易的商品中,原油、成品油由非国营贸易公司经营的进口比例 在2003年的基础上增加15%。
进口关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有关农产品和工业品关税减让表规定,关税总 水平由2003年的11.5%降低到2004年的约10.6%,其中工业品由10.6%降至约9.8%,农产 品由17.4%降至约15.8%。将有3000多种进口商品根据承诺不同程度地降低关税,信息技术 产品等部分进口商品将降至零关税。
配额、许可证管理:
1.取消部分商品的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和进口招标。
中国将取消对石油产品、橡胶产品、汽车和起重车及其零部件、摩托车及其零部件等四 大类39个税则号产品的进口配额与进口许可证管理。
中国取消发电机、推土机、变压器、胶印机、机械设备、电视接收设备、船舶等七大类 44个税则号商品的机电产品特定进口招标要求,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自由进口。
2.提高商品进口配额增长率:提高小汽车的进口配额15%。
3.调整关税配额商品的关税、配额与非国营贸易比例。
降低实行关税配额的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豆油、棕榈油、菜籽油等产品的 配额外关税的税率。
提高大米的进口关税配额,中短粒大米和长粒大米均由2003年的232.75万吨增加到2004 年的266万吨;提高植物油的进口关税配额,豆油由2003年的281.8万吨增加到2004年的311. 8万吨、棕榈油由2003年的260万吨增加到2004年的270万吨、菜籽油由2003年的101.86万吨 增加到2004年的112.66万吨;提高食糖、棉花、羊毛、化肥的进口关税配额。
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的豆油、棕榈油、菜籽油、化肥的国营贸易比例降低,非国营贸易比 例上升。
二、服务贸易的承诺
通讯服务:国内及国际基础电信业务:允许在广州和北京设立中外合资企业,没有数量 限制,并在上述城市内或城市间提供服务,外资比例不超过25%。
建筑及相关工程服务: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分销服务:1.佣金代理服务、批发服务、烟草和盐除外:允许从事图书、报纸、杂志、 药品、农药和农膜的分销服务,但不允许从事化肥、成品油、原油分销。除此之外,取消限 制。2.零售服务,不包括烟草:允许从事药品、农药、农膜和成品油的零售,但化肥零售除 外。超过30家分店的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商品的连锁店,如销售以下产 品:粮食、棉花、植物油、食糖、汽车、图书、报纸、杂志、药品、农药、农膜、成品油、 化肥,不允许外资控股。3.特许经营:取消限制。4.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取消限 制。
租赁服务: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