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之争阻碍SARS研究?

2003-05-30 10:48方玄昌吴佩霜
中国新闻周刊 2003年17期
关键词:奥斯特豪斯申请专利

方玄昌 吴佩霜

对于SARS的研究,至今为止八字还没有写完一撇。但随着SARS病原体的最后确定,有关其发现的专利权问题已经开始引发一场激烈的竞争。大敌当前,对于专利权和商业利益的争夺,会成为战胜SARS的动力还是障碍?

SARS的病毒迅速得到确诊,被世界卫生组织誉为国际科研合作的一个范例。伴随着致病病毒最后的确定,有关其专利权归属的问题开始引发一场激烈的竞争。

已经完成SARS病毒基因组测序的加拿大科学家已经向美国有关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寻求获得对该病毒全基因组的专利保护;最早在显微镜下观察到SARS病毒的香港科学家,也正在力争取得对于这种病毒发现权的专利保护;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也已经就其在SARS方面的发现提交了一份专利申请。各家研究机构申请的内容涉及有关这种病毒的方方面面。

在全球大多国家和地区,对于已经公开发表的研究发现,不再允许申请专利。而相比之下,美国法律则给予一年的宽限期。因而,在未起草专利申请之前就发表了其研究结果的Peiris博士和其他研究领导小组,都在美国首先提出专利申请。

研究人员对于从这种冠状病毒发现活动中获得商业利益是否恰当意见不一。普通大众更为关心的则是:对于SARS的基础发现申请专利保护,会不会阻碍科学家的后续研究工作,使对疫苗、药物的研究工作增加困难?

因为专利申请将给予专利持有者以广泛的法律保护,他们将有权就针对该病而开发的大多诊断试剂、药物和疫苗寻求专利保护。后续的研究者如果需要用到病毒的基因序列,将不得不额外交给专利权持有者一笔资金。

研究者:专利吸引投资

荷兰ERASMUS大学正在进行SARS药物和疫苗的开发和研究。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该校SARS研究课题组的专家奥斯特豪斯(OSTERHAUS)博士表示,一般情况下,科研机构申请专利不会有太多坏处,反而会吸引投资者加入对SARS的研究。

“从知识的合理保护和利用的角度来说,研究者申请专利这一举动是可以理解的。申请专利本身是为了更多地保护SARS病患者的利益,同时也能够更好地保护科学家的劳动成果。我认为,只要是本着这个目的出发,申请专利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奥斯特豪斯说。

但研究者也不是完全没有担心。“我们担心的只是,一些商业公司或者个人利用成果申请专利,这会使科研人员以及病患者处于不利的地位。”奥斯特豪斯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就是让科研机构抢在商业公司和个人之前申请到专利,这样就可以获得主动,避免SARS的基础研究成果落到惟利是图之人手中。

申请专利还会给SARS研究带来额外的好处。“我不认为研究机构申请专利会阻碍药物及疫苗等产品的开发,相反,在专利权的保护下,科研成果有可能更加引起有关公司的重视,吸引投资者的兴趣,并引发有关人员对于知识产权的尊重,这对于双方(研究者和投资方)来说都是有益处的。”奥斯特豪斯说。

申请者:专利不为利

对于申请专利一事,申请者自己又将作何评价呢?

加拿大癌症研究中心在对SARS病毒进行基因测序后,在美国国家专利局申请了专利保护。但该研究中心负责人萨伯拉·阿伯拉罕(Sabra Abraham)博士强调,他们这样做,绝不是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

“这样做是防止研究成果被非法利用的战略手段,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们希望所有的研究者,不管是公司、国家还是研究机构都能够自由地获得SARS的有关研究资料,并用作自己的研究。我们不希望看到一些人申请专利以后,会以专利做为幌子,对别的研究者获得有关的资料制造障碍。”萨伯拉博士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说。

看来,加拿大癌症研究中心的这一做法刚好解决了奥斯特豪斯等SARS研究者的担忧。

“事实上,已经有科研公司跟我们联系,要使用我们研究的成果,其中有大公司,也有中小规模的公司。我们的大门都向他们敞开,不存在什么设置障碍的问题。”萨伯拉说。

如果取得了专利,有公司想用专利持有者研究的成果,需要支付多少费用呢?

萨伯拉没有从正面来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跟他们签订非独家使用许可协议。我们所感兴趣的是,专利的成功申请能从根本上保证研究活动顺利进行,并能调动每一个研究人员的积极性,激励他们开发出有效的治疗以及检测方法,并推动疫苗等产品更快地问世。”

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也是专利权竞争者之一,它申请对SARS病毒及其全部基因情况拥有“所有权”。该中心发言人格兰特也表示,申请专利并非出于获利目的,而是要阻止其他机构或人员在这一领域形成“垄断”。“我们这样做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使其他研究者能够合理地获得病毒样本。”

大型公司踯躅风险顾虑

有人认为,多家机构在SARS研究方面竞相寻求知识产权保护,这可能会导致类似以往重大发现诞生时科学领域专利纷争的局面再次重演,从而影响科研的全球合作。

对此,世界卫生组织负责流感防治的官员KlausStohr称,他并不认为专利申请会妨碍SARS方面的研究。他说,他认为这不会影响各个实验室之间的合作精神。

“世界卫生组织在领导完成冠状病毒的确认工作之后,必然会寻求其他方面的力量继续推进研究工作。研究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必定会让位于那些富于竞争的制药公司。”

“当然,我们依然不能排除一些商业公司为了有利可图而申请SARS专利权的可能。”

位于华盛顿州的生物技术公司Combimatrix,也在试图申请获得SARS病毒两个关键遗传基因的专利。据研究,一旦SARS病毒侵入人体,这两个基因将控制病毒的复制过程。该公司希望能够以这两个基因为突破口,生产出能够阻碍SARS病毒复制的药物,然后谋取利益。

对于利用这些进展谋求商业利益的做法是否妥当,研究人员目前仍然存在分歧。但有消息说,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的确可能阻碍一些有实力的公司加入到战胜SARS的阵营中来。而它们拥有的庞大的资金实力和研发能力,却可能成为尽早制胜的关键力量。

一些医药研制公司甚至已经开始涉足与SARS相关的市场,尽管这一新的市场仍然充满不确定性。分析人士称,如果遏制SARS病毒的努力宣告失败,或者这种病毒如同流感病毒一样呈现季节流行特点,检测和治疗这种疾病方面的研究将有巨大的市场。

但如果这种病毒很快得到控制,那么企业就不会再有动力来研发相关药物,相关的专利申请也就可以划上句号——但就目前情况看来,这种可能性极小。

“在我们国内,目前还没有制药公司参与SARS疫苗和药物的开发,据我所知,欧洲的主要大公司也很少有参加进来的。”奥斯特豪斯认为,这可能跟目前整个研究状况有关系。作为以商业赢利为主要目标的制药公司,现在进入SARS研究队伍显然要冒很大风险:一方面害怕SARS“一去不复返”,导致研究最后徒劳无功;另一方面害怕与这么多科研机构赛跑,很难有把握抢先研制成功。

“我认为,只要随着研究进一步深入和有关研究机构专利权申请的展开,各制药公司对于开发风险以及收益预期的估计会进一步明朗,肯定会有比较多的公司涉足这个领域的。”他这样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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