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信托融资功能、促进自治区基础设施建设

2003-04-29 23:28吴膏华
北方经济 2003年10期
关键词:受托人委托人信托

吴膏华

基础设施相对落后,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严重不足是长期制约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我区“十五”计划和未来较长时期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为我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然而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胸着,投资体制的改革,基础设施建设以政府财政投资为主的格局逐步被打破,动员社会资金参加基础设施建设成为新的亮点,其中叶个重要的融资方式就是信托融资。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信托是以货币资金或财产为核心,以信托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暂行办法》的相继颁布与实施,使得在20多年的发展中,历经五次清理整顿并获得重新登记后的信托投资公司,回归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业,信托融资功能的独特性使信托业在资本市场上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被称为“金融市场的四火支柱”。基础设施倌托作为信托融资功能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重要载体;在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信托融赞助能的独特性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信托的契约关系可以使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即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权,而受益人事有信托财产产生的收益,信托财产的权能被分解,并被不同主体享有。

2、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一旦信托关系成立,信托财产即从受托人和委托人的资产中分离出来+与委托人、受托人、收益人的其他财产相区别。

3、信托结构具有风险隔离功能,无论是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或是他们的债权人,在信托存续期内小,对信托财产都没有追索权;同时,关联人的破产对信托关系不产生影响

信托的上述本质特征,决定了信托融资功能与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功能有所不同,即具有局部信用和表外特征。

首先从信用保证来看,信托融资可以像其他金融机构的融资)o样,用资金需求单位的整体信用作为保证进行融资,如委托贷款融资。但是同时,信托有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有的优势,即可以通过信托的隔离功能把用于偿付的未来现禽流进抒隔离,形成脱离融资企业整体信用的局部信用保证佩

其次是表外特征,主要涉及信托投资公司和融资企业的合计报表外处理,关系到融资资行为对融资企业和信托投资公司的风险水平的影响。表外融资将不改变信托投资公司和融资企业的资产负债收状况,从某种角度上讲,述可能改善融赍企业的财务状况根据《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允许通过发行债券、收益凭证等方式办理负债业务。因此对信托投资公司来讲,信托融资是一种收费的表外业务,影响不到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产结构。对于融资企业来讲,如果信托融资的信用基础是可以产生未来现金流的资产、项目或其他权益,那么所融资金将可以不作为负馈计入资产负债表,不改变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不仅如此,由于融资行为将可能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信托融资有助于改善企业的负债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基础设施信托,就是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信托投资公司,由信托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按委托人的意愿或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为了受益人的利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方面的投资资。

基础设施建设涉及范围较广,如城市道路、对外交通、开发区建设、桥梁,码头、机场,水利、城市垃圾处理、污水治理、自来水、燃气、供暖、能源,土地资源、邮电通讯、园林绿化等诸多领域。按照是否赢利的标准,可以将基础设施的具体项目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是通过以基础设施服务收费的形式来获取经营收入的项目;另一类就是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是通过以无偿或象征性收费的形式向广大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项目。

信托投资公司开办基础设施信托,可以根据融资项目的不同特点,在资金使用方式是,选择基础设施项目抵押贷款信托、基础设施项目担保贷款信托、础设施项目,收益权信,托,基础设施项目股权投资信托等多种具体信托品种。

在基础设施项目选择上,宜选择诸如收费路桥、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等经营性项目。此类项目建成后有较高或较稳定的现金流,能够保证信托资金在信托计划到期时顺利退出。

公益性信托项目或具有典型公共产品性质的基础设施项目(如生态建设。污水治理、园林绿化、图书馆、艺术展览馆等),如果政府或项目融资单位的建设资金能保证分期到位,也可以选择基础设施信托融资,这样,可以把分次投资、分年分期建设变为一次投资,一次建成,大大缩短建设期,使建设项目能够及早投入使用。

发挥信托的融资功能,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居民个人力量,在社会信用平台基础上,实现信托资金,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结合,对政策、对融资项目单位而言,,增加了—条全新的融资模式;对投资者而言,增加了一条风险小、收益稳定的投资渠道;对信托投资公司而言,是回归本业后拓展发展空间,树立良好信托品牌的市场切入点,是三方共赢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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