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漫余情人似玉

2003-04-29 18:58李欧梵
台港文学选刊 2003年2期
关键词:芸娘浮生六记安乐

李欧梵(美国)

“芸,我想,是中国文学上一个最可爱的女人……她只是我们有时在朋友家中遇见的有风韵的丽人,因与其夫伉俪情笃令人尽绝倾慕之念,我们只觉得世上有这样的女人是一件可喜的事,只顾认她是朋友之妻,可以出入其家,可以不邀自来和她夫妇吃中饭。”

重看沈三白的《浮生六记》,翻开书本第一页就看到林语堂序中的这几句话。非但于我心有戚戚矣,而且竟然觉得这应该是我的“夫子自道”。林语堂对芸娘的看法是一厢情愿的臆想,而我呢?却认为句句真实,只须把“芸”换成“莹”就行了。

我第一次见到玉莹的感觉就是“在朋友家中遇见的有风韵的丽人,因与其夫伉俪情笃令人尽绝倾慕之念”,我当时——在芝加哥大学任教——只觉得世上有这样的女人是一件可喜的事。因为可喜,所以当我被邀到她家做客时,心情特别愉快。而这种愉快的心情也非因我“情有独钟”所致,不少在芝大念书的同学——现在大多仍是他们的朋友——到她家吃饭时恐怕都有类似的感觉。他们家常常在周末大开饭局,普渡众生,尤以香港来的学生最受优待。我虽然年龄虚长十数岁(她夫妇称我为师兄),但在精神上早已和这些年轻学子打成一片,甚至久而久之,变成熟朋友之后,我真的是“只顾认她是朋友之妻,可以出入其家”,甚至可以不邀自来和她夫妇吃晚饭,最后干脆毛遂自荐,每周两三次到她家搭伙,反正当时我是光棍一个,又是她夫妇的师兄,所以出入其家“揾食”之际,竟然也逐渐口无忌惮起来,吃饭的时候大吹大擂,上自国家大事,下至风花雪月,无所不谈,甚至故意炫耀我的“黄老之术”——加油加醋地讲起黄色笑话来了。记得玉莹当时非但不以为忤,而且往往开怀大笑,而其夫则颇正人君子,每每浅笑即止。所以每次到他们家吃晚饭,我都可以洗却一天的疲劳,心情轻松得可以任意翱翔于五湖四海——当然早已忘记了自己在芝加哥湖畔居所中的孤寂和冷清。至于玉莹的厨艺之得心应手,当然更不在话下。

后来玉莹看我太过不修边幅,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干脆越俎代庖为我清扫房子,并以我所付的微薄酬金接济家用。我在芝加哥八年,至少有一半时间是和她夫妇“相依为命”的。多年来我的感激之情自非笔墨能形容,因为这种感情来自日常生活,没有曲折离奇的情节,也没有惊天动地的激情,只能用最普通的日常语言来形容。多年来我和他们夫妇不无“促膝畅谈书画文学”的机会,但更多的时间还是在闲话家常,而这种“闲情”也日积月累,成为我精神生活的一部分。我们十数年来的友情也是时断时续,细水长流。他们在一九八八年双双返港,我也在前一年终于结婚,双方音讯断了四五年。待我再次在香港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分居,时过境迁,令人怅然,而我顾念前情,也曾屡次劝他们重修旧好,但已经覆水难收。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虽身为挚友兼师兄,但也爱莫能助。再过几年,我自己的婚姻也悄然终结。

我和玉莹虽然同病相怜已久,但是从未单独见面。我每次来港,必会约他们夫妇吃饭,我也只顾认她是朋友之妻,只觉得他们伉俪之情不会消失,当然我也“尽绝倾慕之念”。不过,正如林语堂所说,我在玉莹身上“似乎看见这样贤达的美德特别齐全,一生中不可多得”,至于是什么样的美德,我当时也说不出来,只是有时心中偶有一股“歪念”:谁不愿意和她结为夫妇?

我终于在一生甲子之年和玉莹结为夫妇,这只能说是缘份。我们都姓李,我也曾戏称五百年前我们本是一家,如果栩实的话,我也只能解为姻缘前世已订,却要我们在今世活了大半辈子才终于认清彼此。如照现代人的说法,人生一切都和“逢时”或“不逢时”有关:在某一个时候只能有某种关系,而所谓“水到渠成”也是时间的赐予。时间真像一溪流水,源远流长,它有无数转折,但永不会枯竭。我和玉莹的感情,既是时间所造成,所以也特别觉得深厚,时间是无尽头的,所以我们的感情也绝不会有枯竭之日。就以最寻常的观念来说:普通人二三十岁结婚,到我们这个年龄即使不子孙满堂,至少也是“老夫老妻”了吧,生活随时日的流转而逐渐变成俗套,其意义可能随子女的将来而转移。而我和玉莹反而感到时不我予,禁不住要弥补已逝的时间,虽然年华已逝,但也愈觉“现在”的珍贵,这是一种很自然的感觉。我们多年来建立的感情本源自日常生活,所以也表现在我们日常生活的情趣中。

因此我想重读《浮生六记》,因为这是记述一对夫妇在日常生活中的感情。自从林语堂为之作序,奉为经典之后,不知道有多少痴男怨女为之倾倒。但我三十年前初看此书,并不觉得芸娘有什么好,也许当时自己年少气盛,正在追求徐志摩式的爱情,当然更不想草草结婚,生怕败坏了我一向向往的浪漫情怀。此次重读,却又觉得书中所写的乐趣太少了,只写了两卷——“闺房记乐”和“闲情记趣”,就“坎坷记愁”起来,终至于遭父母放逐,穷困潦倒,而芸娘又英年早逝,更不是我愿意接受的结局。俗话常谓红颜薄命,但为什么悲剧都和女人有关?沈三白等到芸娘已逝之后才圆养生之道,是否为时已晚?又有什么意义?他在此书最后一章中说:“然情必有所寄;不如寄其情于卉木,不如寄其情于书画,与对艳妆美人何异?可省许多烦恼。”此言差矣,只不过他的“美人”已逝,只好退而求其次,故作文人之状而已。我和玉莹婚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养生!其实早在我们开始单独交往的时候,她就默默地担负了为我养生的责任,半年之内竟然把我自己任意糟塌的身体复元过来,所以我们在此一反《浮生六记》之道而行,正因为我们更珍惜安乐。林语堂说:“在未得安乐的人,求之而不可得,在已得安乐之人,又不知其来之所自。”我认为他只说对了一半,至少我非常清楚,和我的“莹娘”一起生活的安乐其来有自,而这种安乐是经过多年来的感情经验以后得来的,也可以说得来不易,更值得珍惜,这是我们“养生之道”的第一要义。

这本小书,表面上似乎在追溯沈三白的《浮生六记》,但在内容上当然大异其趣。我和玉莹都嗜爱中国文学,虽有怀古的幽思,但都自觉是现代人,沈三白书中所描述的乐趣和忧愁,我们只能同情,却不能重蹈覆辙。也许,玉莹和我仍有一点浪漫余情,所以也不承认在这个所谓“后现代”的时代中,人生只有欲望而没有爱情;只不过我们必须把爱情重新定义,把它作为“安乐”的先决条件。然而我年过半百之后,当然也早已超越了徐志摩式的盲目理想。事实上,徐志摩和陆小曼结婚后生活并不愉快,如果他不是坠机而死的话,说不定还要再离婚一次,即使他和林徽因结为夫妇,也不见得比梁思成和林徽因的生活更幸福。林语堂说“知足常乐”是中国文化的最大特色,但徐志摩毕竟是五四时代的人。他当然反传统,当然不会知足的。我在前半生一意追求徐志摩的爱情理想,所以也不知足。如果以《浮生六记》为典范,我们只能说沈三白和芸娘之所以能知足,是因为两人早已个性相合,没有经过恋爱或追求爱情的过程,这在传统文化和文学中容易得到,而在错综复杂的现代社会中是很难寻求的。《浮生六记》中所描述的“知足常乐”也是从夫妻的日常生活中得来,没有生活,何言乐趣?我反省自己前半生,却觉得自己根本不知道生活为何事,只在爱情和事业的两极中作奋力不懈的殊死斗,眼看别人个个成家立业,我却不自觉地反其道而行:先立业后成家。而中年成家以后却又因经验不足而失败。所以余英时先生听到我和玉莹结婚的消息后,说了一句妙语,说我终于“修成正果”——所谓正果,当然不是指佛家的超越凡尘或看透俗世,而是恰得其反,是说我终于“修”到常人所经历的婚姻生活。这种生活,对别人可能早已司空见惯,但对我而言还是很新鲜;而玉莹的感觉也是如此,她甚至还在床头放了一个笔记本,随时记下我们之间的一些生活上的“情”和“趣”,积少成多,这才引动了我们合写一本小书的念头。不但为我们所珍惜的生活留点记录,也可以以此告慰友朋的关心,甚至可以使部分不相识的读者莞尔一笑或感觉一点温暖,我们就于愿已足了。

本书的各部分是自然串连而成的,我本想写一个浮生七记或八记,但又觉得掠古人之美,有自鸣得意之嫌,不如以杂乱无章的“散文”形式写出来,并故意在“理论”上混淆家庭和公共的领域,不假公济私,也不以私为公,我甚至鼓励玉莹把她多年来自创的食谱和养生秘诀也放在里面(当然她写不完的话也可以单独再出一本书),增加一点实际效果。也许,这本书可以开创一个“多声体”的新形式,以便雅俗共赏,那将是我们享有的最大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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