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故事(十六则)

2003-04-29 18:58
台港文学选刊 2003年2期
关键词:爱情

〔好男好女大风吹〕

临时代班女主角

“相亲”?开什么玩笑,本姑娘不但长得眉清目秀,还拥有人人称羡的曼妙身材外加水嫩嫩的皮肤,打从小时候起就人见人爱,相亲这事儿根本与我无关,再说从小学一路到大专毕业,身旁从未缺过护花使者,我老妈只怕她女儿摆不平,哪里还有时间操相亲的心!

但,有一天,我那久未联络的死党忽然急电告知:由于公司业务临时出了差错,必须亲自处理,所以无法赶赴一个早就安排好的约会,因无从联络,更不可能改期,而且对方一早已从高雄北上(那个时候还没有手机这个东西)。

正当她不知如何是好时,忽然想到我的住处正好离约定的地点不远,所以拜托我代为出席转告,恰巧对方的介绍人是另一个死党,所以姑娘我就豪爽地一口答应,并匆匆赴约。

当我抵达饭店走向约定的地点时,天啊!整整一桌子的人,不、不,是一桌子的眼睛同时朝我上上下下瞧了又瞧,再走得更近时,那一桌子的人全都站起来热络地打招呼,害我莫名其妙紧张得顿时忘了手要摆在前面还是放在后面,虽然从没相亲的经验,但,那感觉应该就是这样吧!

好不容易将来意表明后,介绍人便急着到柜台打公用电话与女主角联络,并在确定女方无法赶上这顿饭后,那一桌子的人极力邀请我一同用餐,有人附议说:“反正已订好桌,人没来,饭总还是要吃,女主角的桌位空着总是可惜。”我就这么胡里胡涂也很尴尬地被拉上座,坐在男主角的旁边大大方方吃了一餐美食。

可能因为不是真正的女主角,所以大伙反而聊得很开心,男主角既健谈又有礼貌,尤其是男主角的妈妈更频频帮我夹菜,一餐饭吃下来很是对味,而现在我都叫她“妈妈”,因为她是我婆婆。

每当有人问我:你相过亲吗?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至于那无法赴约的女主角后来与我情同姐妹,出差时小孩都寄在我家。

〔厌女写真集〕

最佳前女友

小和

她和前男友因故分手之后,过着不算单身的单身生活。名义上他们已经不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然而事实上彼此的往来互动和情侣没啥两样。她三不五时拎着吃的、喝的到前男友的住处补给冰箱的存货,顺便洗衣、打扫兼拖地,任谁都不会相信他们只是一时“谈得来的普通朋友”吧?

如今她成为比以往更加温柔可爱的小女人,一心一意想重现昔日的美好回忆和点滴,企图模糊他们已经分手的焦点。

人前她提到对方时,总是以“前男友”称呼。然而私底下她总是甜腻地唤前男友为“老公”,并以女主人的身分自居,经常为“前”男友打理日常生活并且参与他的社交活动。不明就里的朋友由衷地佩服她的落落大方,夸赞他们为分手恋人的最佳典范。

后来她耳闻前男友有了追求的对象,表面上轻松地说:“喔?是吗?我会祝福他。”一笑置之。她心想,自己是前男友的最爱,对那些逢场作戏的过客根本不必认真。没想到不久之后,前男友竟然请她帮忙,为他现在的女友挑一份生日礼物。她不可置信地想着:“我们不是一对吗?”她认定那个女孩故意介入她和前男友的感情世界,虽然表面上答应前男友的请托,暗地却决定对“情敌”采取行动。

她查出女孩的电话,夜夜展开“绝命连环call”。起初女孩只觉得莫名其妙,当做一般恶作剧电话。但女孩渐渐发现,每当男友不在住处的时候,骚扰电话便会打来找她,有时一日数通。不堪其扰的女孩旁敲侧击,终于确定来电者正是男友的“前”女友。

面对前男友的询问,她矢口否认,哭得梨花带泪,一副受尽委屈的小媳妇模样。想起“前”女友在分手之后依然真诚地关心他,男生顿时心有不忍,也觉得是女孩误解了善良温婉的她。他告诉女孩虽然自己和“前”女友分手,但是感情已经升华为亲情,日后不可再怀疑她了。得意洋洋的她向女孩示威:“你破坏不了我们!瞧,他宁愿相信我,也不相信你的话。”

女孩看透了,选择离去。男生陆陆续续和几个女孩交往,但恋曲总是很短暂。他想不透,为何她们的脚步老是走得那么急促,而且分手后便音讯全无。他不解地问“前”女友:她们怎么就不能像你一样,成为我的好朋友呢?

〔黑色talk〕

约会惊魂记

黄国峻

如果我和别人交谈时,背景有一整个管弦乐团齐奏的话,相信我也会像电影主角一样生活幸福,而非总是谈吐低俗。至少要与人坠入爱河也才不会那么难。

有一次好不容易将收音机调到柔美的音乐,结果当我正要向莎莉背诵一首法文的诗时,音乐刚好结束,马上进行洗衣粉的广告:好洁白的内衣哦!真无法相信你是矿工……我和莎莉认识十年了,但是却无法交往,这全是整个社会的错,包括洗衣粉公司、路灯管理局、食品检验局、女性主义书店、台铁……这些都有责任。他们惟一帮上的忙就是制造一个绝不罗曼蒂克的环境,让我们约会时有话题可骂,愈骂情谊愈深,太好了,相信再过不久,等到社会腐败灭亡时,那我们大概就可以结婚了。

这绝不夸张,有一次我们到阳明山赏夜景就差点没命。当时聊得正开心,一个歹徒便从后方举着菜刀过来说:“把钱给我!”我们害怕地回头一看,大约沉默了三秒,我灵机一动便假装气愤地指着莎莉说:“好,阿花算你狠,原来这就是你约我来的目的,你和他是不是有一腿?!”听到我叫了假名,莎莉马上配合演出:“怎样?我就是要叫他来教你什么叫男子汉。”我说:“你以为你爸是刑事组的我就怕了吗?想想我是如何为你携械逃亡的,你要钱以后自己去抢银行。”她说:“我今天总算看透你了,我管你是空手道七段的教练,看我怎么收拾你,先生,菜刀借一下。”于是我们追打着逃离现场,保住了钱和命,还赚了一把菜刀。

〔爱情纪实录〕

来似花开去似花萎

刘启信

艳阳高照,我走出捷运站不久,突然感到自己像个侦探,又意识到自己正好是在被侦探的处境,而感到有些滑稽。

我居然陷入这种错觉,好像自己是一个侦探。大概是因为生平第一次在外面与女人幽会吧?或许是做了不寻常的事,使我难免有做贼心虚的感觉。

我来到约定的酒店大厅旁的西餐厅,还看不见她。在某根柱子背后双人座的餐桌坐下,我的眼睛正好可以盯住餐厅的入口,我希望看到她进来的神态。

她的丈夫是我的中小学同学,三年前突然脑溢血过世。最近我与她在社区大学不期而遇。三年不见了,她的身材仍然纤细窈窕,脸庞富有曲线美,流行造型的短发,背脊挺直。虽然她已六十岁,看起来依然美貌动人,散发出一股难以抗拒的成熟美。

我在高中教美术课,于今年二月退休。在任教期间,我也在住家楼下临巷的画室收了六七名学生。我受聘到社区大学,开了一门三学分的素描及静物水彩画的课程。

她说对绘画有点天赋,今年二月才来参加社区大学的水彩画课程。这个课程每周一上课一次,每次三小时。上了几次课之后,我不知不觉地期待着看到她。

大多数的学生还在摸索素描,而她却不慌不忙地画起威士忌酒瓶的水彩画。这一天,我看了她的作品,忍不住赞不绝口:“画得太好了。”

她给人的印象是在富裕中度过了一生,所表现出来的作品应该是豪奢柔媚。但可能是因她丧夫的孤寂感吧?她的作品却流露“孤独”的印痕。

我怀疑自己意乱情迷了。当我孤寂静坐时,她那转过脸去的脖颈和瘦削的脸庞,清晰浮上眼前。“要小心……”我连忙对自己说着,“朋友妻不可欺……”

年过六十,我与任职美商机构的妻子住在一起,三个儿子各自成家立业去了。可是,从不服输的妻子,说是下午五点下班,总是拖到晚上八九点才能下班,连周休两日也不得闲,总是发慌似的往办公室跑,使我几乎一个人过活。

晚上六点半到九点半的课,过得特别快,我好几次想要约她吃个饭,却始终开不了口。我讨厌自己的优柔寡断,同时也没有把握她会赏光。在这段暑假期间,我背负着画架与画具,孤单地闯荡于风景区写生。尤其海淀的惊涛骇浪在拍击巨石的一刹那,是我最想捕捉的镜头。

这一天,我遇到了她。两人不由自主地走到校园的池塘边。池中的紫色睡莲盛开。我大胆地要求她做我的模特儿,我解释说:“你的脸庞有曲线美,有点像茱莉亚罗勃兹,画起来一定很好看。”“年纪都这么大了,有什么好看?”“为了画你,有照片参考更好。”

我拿出了照相机,并用命令式的口气要求她摆姿势:“我要画你的人头特写、坐姿与立姿,好吗?”她轻轻地点头。我说:“你的神情、意念似乎可以在我的脑海里一再重演。我闭起眼睛,对你有很多的想像空间。”临别前,我们约定了在我的画室见面。

西门町老街的柳州街有一条小巷,我的画室就在巷内转角处的临巷一楼店面。这一天早上快九点了,阳光钻进了大厦峡谷般的这条小巷。我坐在画架前,但工作却毫无进展。我的确需要定下心来修整这三幅油画像,但一想到她要来,精神就无法集中。

她来了,穿着一身浅蓝底的玫瑰花连衣裙,敞开的胸口处露出一条细细的白金项链。我慌忙迎接着她,目光正好看到她晃动的领口,开得很好看的领口处,令人心猿意马。我赶忙将目光移开,让她先走进来。

她走到三个画架前,轮流仔细审视那三幅油画,并露出惊喜的神色来。“这个特写画作,看起来给人一种冷艳的印象,可是仔细端详起来,又有温柔的感觉,矛盾得很。”“就像坏人,也有不少的优点一样,人是难以捉摸的。至于好人,难免也会有些缺点,人是无法完美的。”我叹口气,竟然大胆地说,“而你在我的心目中,却是完美的。”她睁大眼睛,静静地听完我这一番话,笑出了声来,才打破尴尬的气氛。我按下音响的按钮,霎时室内响起优美的交响乐曲。

她重复摆出三款神态与姿势,我聚精会神地投入了工作。她高挑的个儿,细长的腿,加上身材的曲线,让人赏心悦目。

“那么,对这三幅油画,请你批评指正好吗?最好能说出好坏的感觉来。”我一说完,就起身去调整音响。原是轻柔的交响乐曲,突然变为卡洛金的《明天你还爱我吗?》的老歌。音量虽小,但如泣如诉的低沉歌词,还有扣人心弦的旋律,几乎令人跟着唱出声来。

“真的!令我感动极了。”她点出她的感觉,甚至将它们与世界名画相提并论。可能她也喜欢我吧?于是,我大胆起来,脱口而出:“那么明天中午,我们就吃顿饭?”沉默了一会儿,她终于点了头。

现在,我在酒店的西餐厅漫无止境地想着,再一看表,已经超过十二点半了。这时,我已能心平气和了。我怪自己贪得无厌,能这么甜蜜地一起作画,就该心满意足了。想不到我竟然这样地意乱情迷,还想要背叛自己的妻子去与她幽会,甚至还妄想有一番翻云覆雨?我想不下去,起身结账离去。

虽然没做什么事情,我却感到极度疲劳。我一步一步地走着,并自语道:“这样也好……”我想,与她发生婚外情,早晚会被发现,并带来灾难的。这种不正常的念头,就这样算了。我这样自我安慰,突然间很想听听妻子的声音;我立刻用行动电话,拨到妻子的办公室去……

〔爱情无理世界〕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九九

她犹幽黯迷离地记着年轻时,他还没有成名之际,许多愤世嫉俗的话语之一:“我娶老婆第一个就看手;那种漂亮白嫩大小姐的手,一看就知道吃不来苦,绝对不行!”

她坐在众人之中望着他。极小心地掩藏住自己修长透明、尚且附着父亲所赠细致钻石尾戒的十指纤纤。

然而后来他还是娶了她。她早该知道他那些华丽言语,通常只是说说而已。

但她抛却家庭跟着他的决心却不是说说而已。婚后她很快证明一件事:大小姐也能吃苦。她脱下父亲在纽约第五大道买的那只第凡内,戴上他在街边买的水钻婚戒。操劳撙节,供养两人衣食之外还供养他昂贵的画具、他昂贵的艺术家脾气。

“谢公自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

就某些方面而言,他倒也不算辜负了她,起码她十年辛苦青春不枉,扶他闯出一片天。他正在男人最意气风发的年纪,他的前路闪烁着照眼白光,如同她已变卖换米的那只第凡内。

跟着他出席各种宴会时,她有些局促。她没有想到自己跟世界脱节了那么久,更没有想到自己已经这么苍白,这么老了。

后来他就不带她了。

又后来,她即使坐在家里也抵挡不住耳语:他有了人。

又又后来,她木着脸签下离婚协议书,说:“房子,我省吃俭用买的,归我天经地义。你的钱,我不要。我只要看她一眼。”

他觉得很上算。

女人不见得有多少颜色,就是一个年轻。倒是一双手水嫩如玉,戴着两克拉心型美钻。

她回到家,忍不住笑了个够。自己年轻的时候要比那女人美上多少?自己年轻时那双手,要比那女人高贵细致多少?

他再婚前一日晚上,快递公司送来一只绑着银白蝴蝶结、知更鸟蓝的大盒子,说是结婚礼物。新欢惊喜不已:“这是Tiffany的盒子耶!谁送的?”

他踌躇满志地笑:“八成是哪个赞助人。打开看看!”

毕竟是男人。在新欢尖叫大哭的声音下还能力持镇定:若非无名指上的婚戒,他还真认不出来盒子里,粗砺纠结,满布纹路伤疤的,是前妻齐腕而断的双手。

他忍着翻覆的胃酸取出盒底沾着血污的卡片,上面只草草写了几个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玩笑

九九

他八岁那年在一个流动园游会里遇上十八岁艳丽的吉普赛算命女郎。她收了他掌心的铜板,偷偷告诉他,他将来只有到世界尽头,才能找到影响他一生最重要的女人。

从此他每分钟都在思索到底世界尽头在哪里。是世界最深的海沟吗?那里恐怕没有人类存活。那是最高的山头吧?他开始训练自己的体能,十八岁那年攻顶时,却只发现毫无边际的荒冷。

他安慰自己,事情怎么可能如此简单。而既然知道了自己的命运,便无法不追寻。他在心里描写无数次她可能的模样。或许她是住在北极圈内,脸色白里透红的爱斯基摩少女。他天资聪颖,触类旁通,顺利被派驻北极做研究,却在几年后不声不响离开了苦寒之地。

这时候其实他还很年轻也非常好看,有优美的气质与体格,可是他一直非常孤独,将自己自八岁以来所有爱情、微笑与眼泪,皆保留给予心里那美丽如末日的影像。他后来转向研究考古,在世界各处的博物馆与图书馆中间流浪,想在某块世人或者已经遗忘的破片当中读出世界尽头的秘密。

然后他总是逃避她们。那些聪明美好让他动心的女人。这是为了对三方面负责:她们、他自己,还有那个惟一的她。而他就在一次一次拒绝、在漫长的研究与沙漠里的足迹中间,逐渐老去。多年来的奔波辗转、乏人照顾,消耗了他的健康。最后他一个人躺在异乡的贫民医院里等待死亡。

躺在病床上的他仍不放弃,还在苦苦思索关于世界尽头的事情。这里是某个华丽的大城市,绝对不是世界的尽头,但他没有办法起身继续追寻。

直到隔壁病床住进来一个更衰更老的女人,他一眼看到她肮脏的脸底下还有艳丽的余光:正是当年流动园游会里的吉普赛女郎。他这一生首次流下眼泪,求她指引世界尽头的方向。

她睁开眼睛,呆着脸想了一个礼拜,才在星期二的早晨小声地对他说:

“孩子,我想起来你是谁了。可是,我对你说的那些话只是个玩笑啊!”

她没有想到这个玩笑竟成了她一生中惟一准确的预言。当天下午,他的世界终于油尽灯枯,到达了尽头。而他的眼睛无法闭上,直直向着那个影响他一生的、最重要的女人。

〔疗伤茶饭事〕

吐苦水

温小平

收到喜帖,他犹豫着要不要参加。

分手以后,虽然断续听说她的消息,包括她一直想跟他复合,他都刻意避免着,怕自己一见了她,就按捺住激情,明知不适合,却又跟她牵扯不清,到时候,又要花更多的时间来疗伤。

可是,最后一次了,再不去见她,即将迁居澳洲的她真的会见不到了。于是,他鼓起勇气,在心上贴了许多OK绷,忍痛赴宴。

不管是谁来敬酒,他一杯杯喝着,好像自己就是新郎。却在胃里过多负载时,一次次冲向厕所,吐了又吐。

他始终没有酒量,跟她参加公司庆功宴时,也是因吐得一塌糊涂,被她送了回家,也把她迎进心里,却发现自己的心不够容纳自我庞大的她。在她面前,他愈来愈矮愈来愈小。

“我也是。”旁边穿低胸黑色小礼服的女生突然说。

他转转头,大家都在交头接耳说自己的话题,这个女生的确是在跟他说话,而他刚刚竟然很不小心地把心里的话说出来了。

女生说她跟新郎的故事:去地球村补英语结识的,她疯狂地爱上他,他也说要娶她,却在公司派他出差时,搭飞机爱上别的女人。

“我条件一点不比那个女人差,她还只有34B,我是36C呢!”说完,她又冲去洗手间,这已经是她第三次去呕吐了。

直到喜宴结束,两个人还没吐完苦水,摇晃着继续到PUB去喝。

“我觉得你真是个宝贝呢!”他举杯向她,眼神朦胧,仿佛她是一颗闪亮的宝石。

她也举起杯来,含糊不清地说,“你也像是一座矿。”

别人弃置的石头,却成了他们相伴一生的无价之宝。

〔爱情无理世界〕

公主彻夜未眠

九九

奇怪的是,他的父母就体貌风度而言,也够格说是英雄美人,偏偏这个独生子完全不那么回事。

他并不丑,至少遗传了父母端正分明的五官,只是谁见了他都觉得闷。他父亲常常背地里叹息:儿子怎么老是一副窝囊相呢?

其实他何尝不想像个英雄。这时世没有真英雄,有半分像英雄,人家也就把你当做真英雄。可是他连像都不像。童话故事书里被魔龙劫走的公主总是等待着英雄的出现与拯救。他也希望自己长剑在手,御马如飞英姿焕发。

所以当他由望远镜发现对面的秘密时,忍不住手心冒汗喉头发干:这、这不就是英雄该出现的时刻了吗?与他后窗相对的那户里住了一对夫妻。那妻子脸色苍白,娇弱清秀。照他的想法,如果娶了这样的妻子,丈夫怎么可能不爱惜呢?可是他不只一次在深夜,看见那丈夫指着妻子的鼻头怒骂,他听不见说些什么,但那外表文质彬彬的男人,对妻子竟如许强悍暴戾。

想必是个囚禁着妻子的偏执狂丈夫。他想。魔龙抓走公主常常没有为什么,有时候只是高兴而已。

他迟迟不知道该采取,或能采取什么行动。直到看见魔龙第五次动手推倒公主,这次还额外加上了两耳光。他终于拿起了手上的电话报了警。他自我感觉非常良好:不用冒生命危险的英雄行为,多么划算。警察来了,却带走了他的公主。从此再没出现。过了一阵子,那丈夫与一个斯文的女子同居,现在看起来一点也不像魔龙。

他纳闷了很久很久之后才敢闪闪烁烁地探听出公主的下落。他的公主长年吸毒,又不愿与丈夫离婚。丈夫不忍将她送进监狱。总是相信她“再给我一次机会,我明天就戒。”但总是在说完这话的第二天,又发现她神智不清地蹲在客厅的地板上傻笑,连耳光都无法让她醒转过来。所以警察破门而入时,便逮住了现行的吸毒犯。

他知道那丈夫很感激报警的人,下手为他了结自己狠不下心做的事。魔龙幻化成美丽的女身,被囚禁的其实是王子。

虽然他的动机与结果背道而驰,但不管怎么说都算是充满正义感,也就是英雄会做的事情。而不管是救了王子还是公主,总是救了人。

但不知为什么,望着后窗那男人与另一个女人言笑晏晏的样子,他觉得自己又更窝囊了。

〔疗伤茶饭事〕

倾听者

蔡凤仪

他每隔一段时间总会打电话问我哪天有空是否一起吃个饭,我的回答通常是中午休息时间,在公司附近热热闹闹的速食连锁面店。

他见了我并不像职场上的客套招呼,总是随即拿出刚从屏东古墓里挖掘出来的几许断枝残节,或者几朵干燥压扁的植物标本,放在服务生尚未擦干净还留着油腻菜渣的桌面上,一一解释它们的典故,或者说着怎么在台风夜之际骑着摩托车一路上南投山区,在滚滚土石流阻断的通道,有惊无险逃过断桥塌陷的危险……我默默听着,看着他黝黑发亮的脸上挂着空洞的眼神,仿佛他从一个蛮荒境地突然走错了时空隧道一般。我知道他要说的不只这些。

“最近我特别想到她。”是的,终于……每一次当他打电话约我见面时,他想要说的其实就只是关于他如何想念她。过去他们是我极其喜欢的一对佳偶,现在我是介于他们中间的倾听者。

“这是她留下来的几卷录音带和卡片,请你帮我拿给她。”“这是她的几本书。”(泛黄的封面)“这是她几张朋友的名片。”(好像是很久以前的名片),尽是看来一点也不重要极其微小的物件,但他坚持要我转交给她。

“很怕回到台北,很怕回家……”连锁面店中午时刻放送快节奏歌曲,人进人出大家都是吃碗面简简单单填饱肚子就走,但他无视周遭环境,喃喃说着为了遗忘和她的过去,决心深入山区在荒郊野地协助研究专案挖掘坟冢遗迹,而每回都绝望地想把自己也埋进去算了……我无语。

他继续把自己的迷惑用失神的疑问句丢给我:不明白为什么她要离开?接着他陷入沉思,旁边一桌客人夹起一口辣味泡菜一边讲手机,混着吵杂的音乐与麦克风点餐的广播声。他稍微回了神说谢谢。我听他说,能够跟我见面就好像看到她一样。我苦笑。一顿饭吃下来,他往往把我带进一种莫名的悲伤与绝望中,彻底不会安慰人的我很想大声告诉他,大家都是凡夫俗子,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痛,好好生活下去比较重要。

但是话一直没有说出口。当他再度约我吃饭时,身旁多了一位年轻少女。这次我们在一家连锁咖啡店,少女去柜台点餐,他坐在我对面咧着嘴充满自信笑着说:“我不用再想她了……”

不久少女端着咖啡坐在他旁边,看着他们两个人时,我知道自己做为一个大声疾呼“你必须活下去”的角色已经结束了,我祝福他。

走出咖啡店挥手和他们再见后,想起他刚刚兴高采烈说的那一句“我不用再想她了”,虽然知道倾听者永远是局外人不用太投入,但是眼看在心中的一对佳偶彻底分开了,我站在失去与得到之间的分界线上,竟稍稍嗅到了感伤的味道。

〔金曲点唱机〕

等你,等成过客

小西

还记得,我高职时最喜欢的一首歌,是刘若英的《我等你》,那时根本没想到,会对这首歌这么情有独钟,是有其原因的……

半年前,因为处世方式雷同的你我无意间成为了谈心的好朋友,深入认识你后,我惊讶地发现我喜欢上了对人既细心又温柔的你。在一个深夜里,我借着手机传了封简讯向你说明我的心意,在等你回传的时间里,我如坐针毡般地不安,害怕会破坏了之前相处的融洽。

也许你是不忍心直接拒绝我,又或许我是第一个主动向你告白的女孩子,所以你给了我模棱两可的回答:“嗯……我现在心里有一个喜欢的女孩,也许等我可以有勇气向她告白或断了对她的希望时,我才会再寻找下一个女孩。”不做考虑,也没半点犹豫,我就说了一句“我等你……”歌词有一段是这样唱的。其实,会表明对你的感觉,纯粹只是想让你知道,并不冀望你对我也要有同等的好感,但,看着你传来的讯息,我决定等你,等你放弃的那一天,虽然我不知道对你的感觉可以维持多久不变,也不晓得我的耐心何时会用罄,但我愿意试试看。

已做了决定,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完全没要求你要做一个选择,反而越来越毫不保留地对你好,而你也不吝惜地越来越疼我:当你心情不好时,我会默默地陪在你身旁;我情绪低落时,你会无所不用其极地想逗我笑。在你生病难过时,我会拉着不爱上医院的你去看医生,并关心地守在你床榻边;至于我身体微恙时,你也会无微不至地照顾我。我们都爱海,所以假日的我们总选择到海边聊天说地。

日子过得很快,半年后在她生日的那天,看着你仍默默献上对她的祝福,再细想你对她的体贴用心,才发现平日你对我的好纯粹是回应我对你的付出罢了!我顿时觉悟这段感情的一厢情愿,因此即使不舍,我还是决定放弃了。

忍不住想起其中有一段的歌词是这样的:“我等你,半年为期,逾期就狠狠把你忘记,也可以当你只是路过的而已……”巧的是,这段无疾而终的纯纯恋情持续了半年,而我也选择了将你抛在脑后,当你是我生命中的过客……

〔30UP,不成年爱情〕

手机震动恋爱

林明谦

地点是KTV。某一天,我们一帮子人夹带两手台啤及两支Tequilas杀进包厢,发现里头还有另外几个不认识的男男女女朋友。大伙儿唏哩呼噜介绍完彼此之后,也不管记得多少名字,灯关暗,啤酒卤味水果下肚就卖力玩乐起来。几个小时过去,在唱完一首又一首High歌的空档,我突然意识到阿布今晚看手机和上厕所的动作实在不寻常得有点多。我推推他的头低声地说:

“你他妈的有古怪喔……”

“专心唱你的歌啦,少啰唆。”

散场之后两个人又到Pub继续开聊,这时阿布才神神秘秘地说:

“喂,刚才我其实在玩一种很屌的游戏。”

原来我们刚进包厢阿布就看上了一个女孩。在一阵混乱中拿到手机号码后,阿布溜出去楼梯间就偷偷发了简讯给她,没想到女孩也很有默契,于是两个人就不动声色地把所有人当成人形道具,在烟雾弥漫的歌声中互相“丢文字”调情。

“你知道吗?我们总共传了超过五十个简讯耶。每次口袋里手机一震动,我就觉得刺激毙了……”

这才发现方才的包厢中其实爱欲暗潮涌动。他们约好晚一点各自甩开朋友之后再碰面,所以我只好很识相地吞光啤酒速速闪人。

对于我这种半年也发不了五十个简讯的家伙来说,这种状况实在令人大开眼界。这起简讯事件让我突然想起另一位经常“屁股发麻”的朋友大麦,以往他每回丢下同居女友跟我们混夜店,一坐下来第一件事就是把手机开震动塞在后口袋;

“我是为大家好,不想让你们被电话声吵死。”

果然只要一过十二点,几乎每隔十多分钟就会接到他女友来电,不然就是一个又一个哀怨的简讯。每回他都会很无奈地下结论说,别人是手机接多了得脑癌,他未来的下场绝对是“肛门组织病变”致死。

我绝对能体会大麦有时拖延着不接、任凭屁股频频发麻也故做镇静继续聊天时的心情。那无声又急促的震动,传递过来的并不完全是抱怨,反倒掺杂着一阵又一阵的辗转难眠的爱。

只是这种恋爱的讯递,对阿布和大麦来说,却是截然不同的两极感受罢了。几个星期过去,又有那么一天,一个传说中已经有了双B跑车男友的女孩约我吃饭,当她坐定后的第一动作仍然是把手机开成震动,我应该如何去理解这种行为呢?这是另一段手机震动恋爱的开始,还是结束呢?比我都聪明的你们,可以给我一个正确答案了吗?

Post-it便利贴爱情

林明谦

在曼谷Sukhumvit附近的某个Bar,有一个叫做喵(Maew)的可爱女孩,据她告诉我,在泰国叫这个名字的女孩倒是相当不少。有的可能是小时候长得像猫、哭声或笑声像猫或者其他莫名其妙的理由,总之她们都叫喵。“但我很喜欢这个名字,我觉得女人应该像猫。”

Maew今年刚满二十一岁,皮肤一点也不黑,很有一种神秘与天真巧妙糅合的气息,撞球打得更是好到不行。三个星期前,她刚跟三十五岁、蓝眼珠的澳洲男朋友Dennis分手。

“我很伤心,不过我不认为他知道。”

她的英文说得很不坏,所以我们偶尔可以脱离背景交换式的旅游对话,开点玩笑或谈一些个人意见。当我称赞她的时候,她却非常讽刺地回答我:“在曼谷,英文越好的女孩越容易心碎。”

既然号称男人的天堂,曼谷自然也汇聚了世界各国的打炮团、商业菁英和背包旅行者。好的英文固然让她们可以比一般的泰国女孩接触到更多的外国文化,但同时也让她们增加了跟这些背景不明、来来去去的男人谈恋爱的机会。

而这种爱情就算没被骗,往往也从一开始就有一种“短暂”的阴影。Dennis已经是她所有交往过的男友中待在泰国最久的人了,但也不过就外派到这里一年,而且他学会的泰文除了地名路名之外,绝对不超过十句。

“Dennis还要再到新加坡两年,之后才可以调回澳洲。他问我要不要跟他一起回去?就算没办法买一头大象给我当生日礼物,但换成一匹小马绝对没问题。”

“这算是求婚了吗?”

她微笑着,揉掉一张餐巾纸丢进垃圾桶。

“我想了一个星期,然后还是跟他说我们分手吧。他问为什么,我说我需要很多可以说泰文的朋友。”

“可是你们的爱情里也没有泰文不是吗?”

“也许就是因为没有,才应该分手的吧。”

“我以为像你这样的年纪,只要彼此相爱就世界无敌了。”

“Hey,就像你常说的‘我只是一个旅行者,不是白痴;我也可以说,‘我只是一个年轻人,不是白痴啊。”

在曼谷让我觉得,爱情至少可以分成两种形式:刺青跟便利贴(Post—i)。很多固定的男女朋友就像在彼此身上刺了青一样。那是一种相认相惜的印记,但分手后也总是留下难以抹灭的痕迹。

不过绝绝对对还有Post—i式的爱情,那就是:“对,我们逛过街吃过饭做过爱了。然后拿出一支笔,撕下一张Post—i写下他或她的名字,再加注一些片断资讯,例如:几岁了,住在那个旅馆,从哪里来,喜欢喝什么酒,歌唱得好不好诸如此类的。”

一旦离开了某个城市、某个国家、某个时空,这一张Post-it就算不撕掉它,也很容易就不晓得掉在什么地方了。最重要的是,它不沾手,不沾身体,刻意撕掉后也仿佛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

就像Maew把嘴擦干净后扔掉的餐巾纸一般,其实爱情也仿佛不曾存在过,只不过“这一餐”爱情吃得比较久而已吧。

〔爱情问路〕

相信爱

袁琼琼

看HBO老片子《似曾相识》。片子里,男主角与年轻时的女主角初次相遇时,女的说:“是你吗?”而男的就说:“是的。”这情境和张爱玲的短篇《爱》是一样的:在无涯的时间之流中,两个陌生人相遇了,彼此都知道就是对方了,于是说了句:“是你。”而“是你”之后呢?

我的女朋友告诉我她的“艳遇”。有一天她经过路边,那里站着个男人,正在骑楼下的水龙头那儿洗手,她看过去的时候,对方也看过来,两个人目光交集了约三十秒。那时候,她经历到时间突然停止,而刹那忽然变得无限漫长的感受;简单言之,就是年轻人所说的“被电到了”。

“被电到”这件事居然会以如此实相的状态显现,在这之前,总以为那只是形容,而没料到,那种事发生的时候,当真会觉得身体通电,在刹那间,灵魂颤抖了。在这句话里,“灵魂”、“刹那”、“颤抖”,全都是具相至极,可以看见、触摸、闻到、听到的东西。也就是说,你可以确确实实感觉到这一切不可思议的存在。

难怪有句话说:“爱情使人看到天堂”,有这种经验,的确是会使人相信上帝、相信神、相信魔鬼、相信精灵、相信一切无形有形之存有。

那么,后来呢?

后来什么也没有。给我讲这故事的女友,目前是六十岁,而这件事发生在她五十二岁那一年。那天她陪她丈夫出去看病,两个人看完病就回家了。她从此不再走那一条路,怕再一次遇见那个人,也怕再也遇不到那个人。

那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呢?也很寻常。中年,头发有些花白,留着胡子。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但是她直到现在还记得他的样子。

那么,那个人是不是也感觉“被电到”呢?我的朋友说不知道,不过,这样强大的力量,绝不是一个人可以独立发生的,我相信对方也感觉到,但是状况如同我的朋友,他回家去,应当也是有妻子有孩子的家。然后,就结束了。但是,很可能也如同我的朋友,他多年后还记着这无法解说的一段:他在路旁看到一个女人,两个人在刹那间迸出过火花。

在张爱玲的小说里,那女子因为长得美,被亲戚拐了卖去青楼,从此离开家乡。与那男子,终其一生,只不过那一句话的交集而已,但是却记了一辈子。而在电影中,两个人惊天动地地爱了一场,到最后,男主角回到了现代,但是没活下去。

电影到底是电影,真实人生里,还是张爱玲的小说可信度大一点。无论男女,无论怎样的奇遇,事情过了,大家总还是“夷然”地活下去。“是你”之后,有时候“也不过如此”。

但是,那样的经验一定如同天启,遇到之后,你会相信,我们每个人不是没来由地来到这世界上,也不是无目的地活着;可能只为了在漫长一生中见识三十秒心灵交会的奇迹;透过与某个灵犀相通的一刹那,你了解他,他了解你,你们和世界连为一体。

〔30UP,不成年爱情〕

轻食爱情

林明谦

我偶尔会听到人们用墓碑上文字的口吻,为自己的初恋下个伤感注脚。

“这里躺着林明谦,他在一九八七年

脑袋发昏、浑身发烫;

生了一场酣畅淋漓的人生大病……”

大抵上都是这一类的描述,但朋友小杜不是。

“我的初恋像一种不健康的食物,例如一团Buffet。吃完之后,你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要吃这么多,吃这么饱,撑到这么不舒服才结束。”

根据他的说法,第一次谈恋爱除了像吃Buffet餐,也像进了游乐园,反正什么东西瞧着都是个新鲜与兴奋,胆气一生就啥都不在乎了。可是,那种不要命的投入后来就消失了。

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我们进入了一个强调生机饮食、高纤低盐低脂低热量、Nothing but light的时代。从一颗蛋、一瓶橄榄油、一条床单到整片天花板,我们都需要无毒无害的有机质料。据说好男人密度最高的地方,就是在远企或微风广场的轻食区;而刚过三十岁的小杜,描述自己目前的爱情状态时,用的形容词也是“轻食”。

走过一家又一家强调健康主义、用素净的红萝卜或番茄当店招Logo的店,不知道你心里会浮现什么念头?有那么一个瞬间,你可曾觉得自己浑身塞满咖啡因、尼古丁、多余的油脂和有毒物质,是一头再不改进,就面临濒死状态的猪?

让我们回到爱情。是不是谈恋爱如果不懂得进化,后来绝对也会变成一种负荷很重的活动?你想想,有多少对恋人根本不管两个人是否配衬合拍,就用百分之百以上的能量去爱对方,强迫自己接受所有她的想法、习惯与缺点(反之亦然)!这种没有节制的爱,很可能到头来只是一种很“痴肥”的恋爱。

直到某一天,他们说不定会赫然发现,他们的爱已经变得如同大象脚一般步履蹒跚。

也许爱情中多筋的纽约牛排部位,或太过油腻的脂肪,对过了三十岁又缺乏运动的人是怎样都不适合了。毕竟成年之后我们就有了越来越多的坚持,避油盐、不加味精,鸡皮不能吃、垃圾食品不能吃,怕高血压、怕糖尿病、怕心肌梗塞。

我不知道谈一场像低脂餐一般脑袋清楚、不投机也不冒险、完全懂得照顾自己的“轻食恋爱”,到底算不算得上是一种幸福。也许这么健康的爱情,讲到底不是为了自己,而是在“避免并发致命病症”的前提下为延续爱情的寿命而努力。

只不过,当我发觉自己也正逐步朝向轻食爱情前进的时候,却无论如何都高兴不起来呢。

〔厌女写真集〕

削凯子不遗余力

凡谷

清秀的脸庞后有着一头微卷柔顺的黑色长发,白皙的皮肤吹弹可破般地洁净,典雅的装扮下是标准的衣架子身材,每一位初识她的人莫不被她清新脱俗的外型吸引。二十多岁的青春年华,顶着管理阶层的亮丽头衔,惟独身边没有固定的护花使者陪伴,令人不禁好奇。

随着月历的翻动,我终于明了其中原委。她经常藉由职务之便向厂商免费索取价位不低的行动电话,每一款万把元的新型行动电话,对她来说,就像是按照时序变化换穿的新装,随着流行而汰换。

每年她的生日或特殊节日将临之际,她都会明示身边的男性友人或是厂商要送上足以登上金氏世界纪录的超大把鲜花做为贺礼,还要叮咛送花人在非假日送到工作场所,让直径范围比汽车轮胎还大的花束耸立在座位后的高柜上一个礼拜,供公司同仁以及外来的访客瞻仰。

那年,公司新进一位外型俊俏的富家子弟,不久,他就与美丽的她开始了亲密感情的交流。她对于这位富家子弟供给她源源不绝的物质需求显得十分满意。说实在的,我对他人的恋爱史绝对是提不起兴趣,之所以能在此描述她的拜金事迹,也全凭她拥有超强的炫耀心理。

在他们交往的那段日子,她每天的惟一乐趣似乎就是宣示她近日的战利品,将银两转换为一身令人钦羡的行头,犹如女皇般备受恩庞,才能面子十足地出席每一场社交活动。

此种非凡论调为她赢得十几万元的镶钻女表,全身被各种名牌服饰、项链、皮包妆点得像是中古欧洲王室贵族,出门由双B接送至五星级饭店品尝烛光晚餐,以及多次体验头等舱的国外旅游。最为她津津乐道的莫过于一双一万多元的女鞋,她有能力说服他将同款中所有的颜色都买下来,足足有六双之多。

她摆出胜利的姿态说他们的好事近了,然而时序过去,只见她行事逐渐低调。有一天众人收到男方的喜帖时,新娘的名字被抽换了。

物欲需求过高的她渐渐令他心生恐惧,所有她要求的都必须是最好、最贵的,如果好声好气地要求她改买次级的东西或偶尔想品尝地方小吃、搭乘大众交通工具,她马上报以一副臭脸。他担心万一有一天他不再负担得起这些昂贵的消费时,她也就如美丽的泡沫瞬间消失。

现在她已过而立之年,手边的顶级行动电话随着外型的翻新以及价格的攀升持续汰换中,而她的真命天子却始终还没出现。

〔疗伤茶饭事〕

关于关机这件事

蔡凤仪

终于只剩下语音信箱了……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但目前只有这个方式可以让我们不再伤害彼此。

挂上电话的那一刻是深夜两点钟,我打开灯开始整理书桌,堆积数日的杂乱资料,包括电话费账单、瓦斯费、百货公司特价周年庆全面五折宣传单、在某个路口分发的学习英文DM斗大标题保证三十天说一口流利英文、报纸剪报、杂志、朋友结婚喜帖……相关的不相关的我一件一件从头到尾读了一遍,然后一一分类,有的撕毁有的存档,除了寂静夜里的几声狗吠之外,耳边不断环绕一遍又一遍语音信箱的单一录音:你的电话将转接到语音信箱,嘟声后开始计费,如不留言请挂断,快速留言请按米字键……

是不是所有行动电话内的语音信箱都差不多呢?有没有可以听起来比较不让人心碎的语音信箱?在工作上也曾经遇到同样关机留言的状况,但从来没有像此刻在深夜里听到的恋人关机的语音信箱那么清晰,仿佛可以听到他按下关机时手指碰触按键的声音。

桌面整理得差不多,开始打开每一个抽屉,相片毕业纪念册书信小纸条录音带,打开每一张卡片每一封信,我突然发现一个人真正伤心的时候,并不会流泪大哭,反而能够更专心于琐碎的事情。

接着打开电脑,没有电话可以联系的夜晚,写封信或许能够表达清楚自己的想法,不过是从刚开始相识的时候说起呢,还是单刀直入此刻无助彷徨的心情?注视良久荧幕上跳动的游标,索性关了电脑翻倒出衣柜的围巾袜子冬衣夏衣一件一件折叠,听见远处马路上一辆车疾驰而过的车声,打开窗户望着无月的星空,凌晨四点拨过去的行动电话依然在说:你的电话将转接到语音信箱,嘟声后开始计费,如不留言请挂断……

终于只剩下语音信箱了……是不是因为太疲倦了呢?眼泪竟潸潸落下,然后电话突然响了。听筒那一边传来陌生女孩的声音说找李达然。女孩用一种艰难孤单的声音,说得缓慢但深夜听来格外急切(请问你找哪位?我找李达然。不好意思你打错了),女孩在话筒的一边有了三四秒短暂的沉默,也许她不认为自己打错电话吧,女孩迟疑地说对不起,挂了电话。

我慢慢在床上躺下,心想这个夜晚有多少人像我一样因为嫉妒、不安全感而和恋人大吵了一架呢?被关掉的行动电话,只要每打一次就再听到一次语音信箱,其实这和女孩打错电话的结果是一样的,陌生的来电女孩清晰、无助、迟疑的寻找结果,竟成为这个失落的夜里无意之间的救赎,仿佛透过另一个方式听到自己内心的声音。我闭上眼睛极度疲倦很想好好睡一觉,关机是要让彼此暂时不去陷入洒狗血的爱情台词,但如果可以,是否在关机之前,彼此都能够温暖地说再见。因为这样关了机,怕是爱情也就从此关机了。

(选自2001年2月、2002年10月、11月台湾《自由时报》)

·责编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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