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正仁
麻旦旦是一个既无辜又可怜的少女。说她无辜,是因为一位19岁的少女,竟无端地祸从天降,被派出所的个别干警威胁、恫吓、殴打,并被背靠在篮球杆上,非法讯问了23个小时后,确定其有“嫖娼”行为。人们或许要问,天下哪有女性嫖娼的奇谈?其实,奇也不奇,假若不是诸多报刊和电视台将此案暴光,又有多少人知道派出所已在《治安管理处罚裁定书》中,将麻旦旦的性别由女变成了“男”?由此看来,假若麻旦旦不是一个不堪欺辱的烈女,不是一个不畏艰难坎坷,说什么也要为自己讨回公道和清白的倔强女子,那么,这样“指鹿为马”、“瞒天过海”的做法导致的千古奇案或许会永远尘封于世……
在麻旦旦被派出所非法讯问过程中,所长彭亮逼迫麻旦旦承认自己是“卖淫女”,甚至扬言不承认就将其关入大牢。而麻旦旦在哭喊中据理力争:“我身正不怕影子歪,你愿意把我关多久就关多久!”麻旦旦为什么如此不堪欺辱?这是因为她明白,自己是不是处女,只有自己最清楚。当她被送回家后,想到不堪回首的前一天的悲惨遭遇,她惊恐、愤怒,她大哭大闹,寻死觅活,家中亲人无不为之流泪。为证明自己是清白的,麻旦旦满怀悲痛和愤怒,向咸阳市公安局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然后,这位19岁的正值花季的少女强忍羞辱,来到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做了一次处女膜检查,结果证明她是处女。之后,当地发行量最大的《华商报》披露了由个别干警非法导致的这一荒唐案件。为了再次证明麻旦旦是不是处女,咸阳市公安局的两位处长将麻旦旦带到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再次对麻旦旦做了一次检查,医院证明麻旦旦确实是处女。谁都知道,女性的阴道口覆盖着一层较薄的黏膜,称处女膜,它多在第一次性交时破裂。既然麻旦旦的处女膜尚未破裂,又何谈其是“卖淫女”?案件至此,自然是真相大白了。
回想起来,中国古时也曾发生过类似案件。说的是一位未婚女子被人指控犯了通奸杀人罪。那时,科学知识决不像今天这样普及,审官不知从哪里道听途说了一种判断女子是不是处女的方法:大堂上摆上一盆水,然后刺破女子的手指,看盆中所放的药物与女子的血相溶后颜色发生的变化,再根据颜色的变化判定其是不是处女。此法本不科学,加之女检官事先已被人买通,在盆水中做了手脚,结果判定该女子不是处女,使该女子被打入死牢。后来,该女子死不画押认罪,案子报到上面。上面见此案疑点甚多,结果派了一位正直不贪的官员重审,并请一位宫中女医官随行。女医官在大堂上围起一堵幔墙,让女犯人站在幔墙中,为其做是否是处女的检查,结果当堂证明女犯人是处女,自然通奸杀人罪不能成立。
看来,处女膜的被“放大”,不是今天才有的事,而是古时就有的事。那么在断案中,处女膜真的有如此神奇的威力吗?其实不然,现代医学早已证实,处女膜不但可以在男女性交时破裂,剧烈的活动,如跳高、踢球、坠落、外伤等等,都可以引起处女膜的破裂。因此,在案件中,原告和被告均以处女膜作为“试金石”的做法并不具有真正的科学意义。正因如此,我国公安部门早已明确规定在强奸案中,禁止对女性进行处女膜的检查,这自然也有从女性尊严不容侵犯方面的考虑。
麻旦旦用人类最原始的方法证明了自己的清白,洗刷了自己身上的污水,这种幸运也恰恰是某种悲哀的来源。想想看,时代发展到今天,个别执法部门仍以处女膜是否完整作为判案的几乎惟一的证据,这不是悲哀是什么?说来也是够让人担心的:假若麻旦旦的处女膜是破裂的,那个别干警岂不更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词!那么她的哭诉是否还会引起当地报纸和国内诸多媒体的关注?公安局的局长们还会不会拎着点心登门拜访?那个知法犯法的干警还会不会受到处分?尽管人们对保留他的警籍或者没将他绳之以法还大生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