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算不算犯罪
一位农村妇女来信说,他们村的人看电视里播的“打拐”节目时,竟就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算不算犯罪吵开了,有人认为收买的人付过钱了,就不能算犯罪;有人认为如果没有人肯收买,妇女儿童就不会被拐卖了,所以收买也应该算犯罪。他们到底谁说的对呢?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指用金钱或其他有经济价值的物品,与犯罪分子换取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凡明知是或可能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收买的,以犯罪论处。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教。”虽然刑法还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但能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收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由于收买者收买妇女、儿童多数是作自己的妻子、孩子,个别的是买来作佣人或逼良为娼作赚钱的工具,所以收买后很可能犯有强奸、伤害、非法拘禁、侮辱、虐待罪等。因此,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买不得,遇到人贩子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受噪声污染怎样维权
李女士所在的居民区办起了一家塑料制品厂,该厂的一台粉碎机紧靠在她家卧室。粉碎机24小时昼夜不停地运转,噪声和振动搅得她们一家人白天无法安宁,夜晚无法入眠。李女士不知该怎么办。
李女士可向当地环保局投诉,请环保局对该厂粉碎机发出的噪声和振动进行鉴定,若噪声和振动超出了国家标准,环保局会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该厂进行处理。同时,李女士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该厂排除危害,停止对她的伤害,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
寄存物丢失怎么办
刘女士在某超市寄存了一个皮包,存包时,她未向保管员说明皮包内有价值5000余元的财物。当她买完东西取包时,发现她的包已经被别人取走。她的损失是否应当完全由超市赔偿呢?
刘女士与超市已形成了保管法律关系。保管物丢失,超市应负赔偿责任。但刘女士在寄存时未主动向保管人说明包内有贵重物品,对不说明的,贵重物品损毁、丢失,保管人可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未成年人借钱不还能否向其父母要
李先生经历了这样一件事:他的同事高某13岁的儿子以有急用为名向他借了300元钱,声明几天后就还。半个月后,他却说没钱还。李先生非常生气,找到他的父母,可其父母却以儿子借钱时未征得他们同意为由拒绝还钱。李先生的这笔借款应当由谁来还呢?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如果其实施的民事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应当确认为无效民事行为,没有法律效力。高某的儿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借款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他的父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替孩子偿还借款。李先生可以与高某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李先生可以请法院依法处理。在这件事情中,李先生应该汲取的教训是:借给未成年人钱物时,应首先征得其父母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