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道德标准评判是非

2001-04-29 00:44:03杨志松
大众健康 2001年7期
关键词:婚姻法网吧情人

杨志松

法律的建立健全的速度似乎赶不上“新生事物”出现的速度。这不,人们在讨论修改婚姻法时刚刚涉及“包二奶”、“包二爷”的法律界定的问题,就又突然间冒出了“网上婚姻”的问题。尽管男女双方只能在网上眉飞色舞地谈情说爱,不能来真格的,但“老公”、“老婆“的相互间情意绵绵地叫来叫去,也是够叫人烦的了。

这种现象实在叫许多正经八百的人难以理解。人生的道路本就短暂,识字能读书,挣钱能糊口,结婚能养育后代,那么“网上婚姻”能做什么?除了说说肉麻的话,过过口瘾外,怕是什么正经儿的事也做不成。更让人费解的是,有人调侃,就有人发神经,竟在“网上情人”的“婚礼”上热烈地表示“祝贺”,还说上一堆“夫妻恩爱,白头偕老”的麻辣辣、酸溜溜的话儿。是荒诞还是无聊?真叫人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儿。这要叫种庄稼的农民来说,让做工的工人来说,那就叫“吃饱了撑的”。

前不久,有报道说“台湾寡妇大闹网吧”。说的是丈夫迷恋网吧后,身心巳不在老婆身上,整天沉迷于网吧间里,浑然忘了家中还有位眼巴巴盼夫归的妻子。被逼无奈的、怒火中烧的妻子只好大闹网吧,发泄心中的仇恨。这位丈夫只是名副其实的“网虫”,还没有在网上和其他的女人谈情说爱、谈婚论嫁地叫别人为老婆,“寡妇”就受不了了。要是丈夫将自己的身高、体重、学历、相貌等资料输进平台,再乐颠颠地输入自己意中的情人要怎样的美丽可人,那有夫之妇们还不与丈夫闹得天翻地覆!

也许有人会说,反正是网上虚拟的情人,既看不见,也摸不着,权当解闷聊天,何必那么认真?但这些人忽略了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中国人有中国人做人的标准和道德规范。在社会人群中,“老婆”、“老公”的叫法是指特定人的,是有一定的“专利”权的。否则,你当着自己的老婆或老公的面,随便叫其他的人为“老婆”或“老公”试试,很可能狼烟升起,家无宁日。这也和“儿子”的称谓一样,对自己的孩子叫“儿子”,是一种亲昵的称呼。可你若是无缘无故地管别人的孩子叫“儿子”,怕是要挨上一嘴巴,人家才解恨。

我国的婚姻法早巳明确规定中国人施行一夫一妻制。由于“网上婚姻”没有实质性的婚姻,自然也没有夫妻之间的肌肤之亲,那么这种现象算不算触犯了中国的婚姻法呢?应该说这是一个值得人们深思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这种现象确实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破坏家庭和婚姻关系的作用。一位因妻子与“网上丈夫”进行婚外恋而导致离婚的男子,曾到成都某律师事务所咨询。他想起诉与妻子在网上“结婚”的男子,而且他对妻子的“外遇”感到困惑:“网恋”、“网婚”是否也是婚外恋?法律能否对其约束?而福州市一中学的女教师陈女士在进行法律咨询时,更是义愤填膺。因为她向丈夫的网上婚姻提出抗议和指责时,丈夫却不屑一顾地笑着回答:“只是玩玩而已,何必当真?”让人担心的是,目前的电脑技术还没有完全普及,许多人当然也包括已婚夫妇还没有学习和掌握好这项新的信息技术。如果有一天,人们都掌握了这项技术,会不会有更多的人要去网上“玩玩”,那么对中国传统的婚姻观念和家庭结构会不会带来更大的冲击和破坏力?

任何新产业、新技术,都应为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都应为人们的身心健康和愉快生存服务。我们除了奉劝和约束人们按道德标准做人做事外,还要记住中国的一句俗话,那就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经营网络技术服务的商家更应遵循这样的商业经营原则。如果你挣了钱,却害得人家夫妻不和,甚至反目为仇,那么说这样的商家是不道德的或许并不过分。实际上,运用高科技手段开展让人家夫妻打架,甚至拆散人家家庭的服务,这种做法,也是对科学的一种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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