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历史教学》

2001-03-10 07:52杨志玖
历史教学·中学版 2001年1期
关键词:编委历史教学土地

《历史教学》迎来了50华诞,可喜可贺!回想当初创办真是惨淡经营。没有经费,只得由自己筹划。张政火良教授甚至卖了自己珍爱的百衲本《廿四史》。创办者7人,现在只有杨生茂教授尚健在,张政火良教授卧病住院,其他诸位都已辞世。丁则良(当时为副教授)先生则在一场政治运动中冤死,令人痛息!

我与《历史教学》结识始于1953年,这年,我的第一篇稿件《北宋的土地兼并问题》刊出。次年,我的《黄巢大起义》发表在第2期。没想到此文被上海知识出版社看到,该社编辑要我写一本《黄巢起义》的书。当时我备课甚忙,还要写讲稿,未允其请,只告诉他们有隋唐五代史讲稿。他们又请我把讲稿寄去,磋商后由我再次修改,于1955年出版。1957年新知识出版社合并于上海人民出版社,该社于当年10月出新1版,次年5月第2次印刷,共出15万册。据说,由于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1本,适合大、中学教学的需要。我看了第2次印刷本后,仍发现有排印或我疏忽处,至少有7处错误。现在再看,不仅有排印错误,在观点上也有些问题,甚为愧悔。古人曾说“悔其少作”良有以也。好在目下已无人再看此书,市场上也买不到,使我稍得安心。

以上絮絮叨叨,不是废话,更非炫耀,只是说明《历史教学》在当时影响之广泛而已。

1980年,我写了一篇《试论唐代藩镇割据的社会基础》,刊布在本刊第6期。当时的编辑部成员杜汉鼎先生(现为编委会委员)同我说:这篇文章恐怕引起议论。杜公的话果然落实:我认识的上海华东师大一位教师看后即发表评论,提出异议。当时流行的说法是:藩镇代表的是本镇大土地私有者即庄园主的利益,其政权代表地方豪强大地主的政权。认为我那篇文章不妥。我认为,藩镇割据一方,对抗中央,是靠其部下的军队。因此就应提出两个问题:第一,军队的军士身份;第二,藩镇与军士谁支配谁?我从新、旧《唐书》,《资治通鉴》及陆宣公、皇甫持正《文集》诸书中举出实证,说明藩镇的军士绝大多数是农民而且是破产农民或亡命之徒,纵有富豪子弟参加也为数极少,例证不多。此其一。藩镇是否代表庄园主的利益,这要从藩镇与其军士的关系说起。我举出有些藩镇因不满足军士的要求而“动谋逐帅”,有的藩镇还由军士拥立。有些藩镇死后,军士们就拥立其子,有两位丧父者竟弃官而逃。可见藩镇代表的只能是军士们的利益。结论是:均田制破坏后,破产流亡农民为谋生存而找到的一条投军出路。其他还有“依托豪强,以为私属”,即做地主的佃户或农奴,或“所在群盗,半是逃户”,即聚众起义这两条,但都不如投军藩镇的优遇和安全。我认为这是唐代中后期社会经济的病态反应。

针对提出异议同志的观点,我的博士生,现为历史系主任、博士生导师的张国刚先生,于1982年在上海《学术月刊》第6期上发表了《藩镇割据与唐代的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再论唐代藩镇割据的社会基础》一文,对拙稿作了补充和论证。他认为,中唐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相当发展,地产转移的迅速和经常,土地买卖的频率增大,其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已不同于欧洲的中世纪和我国东汉末及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局面。那时大庄园主在其领土内握有极大权力可以对抗政府,使欧洲中世纪四分五裂,未能形成中央集权,魏晋时期的长期分裂也有类似情况。总之,地方割据即因此形成。这与唐中叶情况迥乎不同,况且“唐以后的宋元明清几朝,大土地所有制形态基本未变,但都没有发生藩镇割据的现象。这一简单而清楚的事实,不是可以说明,这两者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吗?”张文进一步考察大土地所有者与藩镇割据的关系,指出:大土地所有者多在两京及江南地区,该地区并未形成割据;割据的藩镇最初并非大土地所有者;大土地所有者对割据者并无好感,有的还帮助政府讨伐藩镇。对矫兵逐帅或拥立主帅现象也举出不少实例,并说明其原因。

张文从宏观视野指出,所谓藩镇割据的社会基础,“是从割据现象本身的社会属性,从它能为哪些人带来经济实惠因而受到这些人支持来进行考察的”。但从它的阶级属性而论,从它维护地主剥削压迫农民的封建生产关系而言,“这是两个具有严格区别的问题,不能混为一谈”。我想,对我前文持有怀疑和不同意见的同志,是否是“混为一谈”呢?果真如此,那就应该归咎于我的疏失和考虑不周了。歉甚!歉甚!但想到由于拙稿而引起争论,而促使张文的刊布,我又释然了。感谢《历史教学》把有“问题”的拙文予以登载!还应声明,此文把我署名在前,其实,我不过对张文个别词句略加改动,不应掠美。

从1953年到1997年,我在本刊上共发表11篇稿件。其中除引起争论的此文外,我感到《关于元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1985年第4期)、《山东的蒙古族村落和元朝墓碑》(1991年第1期。“墓”字不妥,应改为“石”,因此碑非从墓中掘出且非碑状,从文中可知)两篇较为满意,可以“推销”。前篇是我在历史系作的学术报告,由本刊编辑记录整理,经我审订后发表的。编者按中称此文“对历史教学工作和研究工作都很有帮助”。这也是我的希望。本文讲了三个问题:“元史的特点”,“元史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元朝的统治对中国历史发展的影响”,“元史研究与现实的关系”。主要纠正流行的元朝统治对中国社会只起破坏作用的偏见,认为初期虽有破坏但在元世祖时期则已恢复和发展。用事实说明元朝的开放政策,对外贸易的繁荣,国际地位的提高,国内工商业的发达等情况。文长不录。

《山东的蒙古族村落和元朝墓碑》是为本刊庆祝创刊四十周年写的。1990年10月15日我到山东淄博市临淄区齐陵镇刘家营参观时见到此碑。该村是蒙古族所居,他们有元末石碑,记载其祖先姓名,说最早到此地的“高祖五公,斡罗那歹”人,为蒙古军士,元初因“李侯兵革”被俘,以其不屈“留之”,其后代遂“因留曰姓”,后改为刘。他们不知“斡罗那歹”的来历和“李侯兵革”的所指。我回天津后查阅《元朝秘史》(即《蒙古秘史》),记载说从蒙古传说的始祖开始,到第18代时有名“抄真斡儿贴该”者生子6人,其长子名斡罗纳儿,其子孙遂以此名为姓,也称斡罗纳儿台,这是第19代,而成吉斯则是第23代。可见其为古老的蒙古氏族。关于“李侯兵革”,李侯是李,其父李佥隆元,到他时叛元降宋。他据地山东三十余年,势力很大,但不久被元军捕杀。写此碑者为汉人,对李址丛活动抱有同情,因称“李侯兵革”而不指为叛变。

除此二文外,我在本刊发表的《论均田制的实施及其相关问题》(1962年第4期)也可稍作介绍。我仔细研读了北魏均田法令和实际施行情况后发现:均田制并未触动土地私有制,也未能完全满足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要求,唐前期亦然。土地兼并和农民、流民逃亡照旧不绝,“检括丁户,听其归首”的建议效果也不显。它最多是把国家掌握的土地或荒地分给贫民;个别严格、严正的官吏对“占田逾制”的“豪右”们的土地没收给予贫民而已。这就算它能起的作用了。以上是个人看法,是否妥当,还望广大的历史教师们提出批评。

另一篇《娘子关与娘子军》是一篇短稿,但我却广搜有关资料,证明传说娘子关由于唐初的平阳公主在此关驻军得名是无稽之谈。可叹的是,迄今一般辞书却沿用此说,误人不浅。于此更可见《历史教学》在学术界的重要性。

《历史教学》在1966年“文革”期间于当年7月被迫停刊,直到1979年1月才复刊,由吴廷趚先生任总编辑,增加了不少编委,我与另二位为副总编辑。编委们的任务是,编辑部收到外来稿件后,按编委们的专业分送给他们审阅。每月开会一次,各编委对审过的稿件提出可用与退稿看法,经大家讨论,可用则留,不可用则退。这就保证了稿件的质量。此外会上还传达党的政策,特别对有关出版事业的政策、法规。近几年来,由于一些老编委逐渐老化,或病或有他事,中年编委则忙于教学和科研,无暇顾及本刊工作;同时,编辑部同志们已经成熟,可以独立操作,省却编委们的精力和时间,两得其便,各得其所,不亦乐乎。

(杨志玖,1915年生,山东淄博市人,回族。南开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历史教学》编委会主任。曾任天津政协常委,中国元史研究会名誉会长等职。以蒙元史为研究方向,著有《元史三论》、《马可波罗在中国》等。)责任编辑:林 屹

猜你喜欢
编委历史教学土地
一个人需要多少土地?
好老师智库·特约编委
好老师智库·特约编委
好老师智库·特约编委
《分析化学》公布2019-2020年度优秀编委
高中历史教学中实施小组合作学习的策略
论历史教学中生活化教学理念的应用
历史教学中学生证据意识的培养策略研究
交互式电子白板在历史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土地流转信托模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