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一璜
过年了!照有些人的说法,这次的“过年”非同寻常的过年。
其实,2000年跟任何一年没有什么不同,不过是普普通通的一年,只不过是人们打从2000年前确定下来的一种纪年方式,从数字上讲不过是个偶数、一个整数而已。然而,它的确又有点特别,它毕竟是人类纪年史上一个前所未有的大的整数(年),它毕竟表明人类又走过了一个世纪一个千年。尽管在这一年人们的生活方式不会发生什么根本的改变,但在人们的精神世界在人们的记忆当中——尤其是象在我们中国这样一个十分崇尚“整数”年的东方国度里——它便具有特殊的意义:它不只是从旧(的一)年过(渡)到新(的一)年,它更是从旧的世纪旧的千年过渡到新的世纪新的千年。但它毕竟首先还是“过年”。
“过年”是人们通过物质的方式来完成的精神祭祀活动,久而久之就成了不同民族特有的民族生活习惯:一种民间风俗——民俗。
春节是中国人民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之一,从头一年腊月二十三日“小年”一直延续到次年的正月十五的“元宵节”,迎接新年和春天。其二,年节也用来祭祝祈年。古代农业靠天吃饭,因此格外讲究祭神祭天以祈年,置办丰盛的物品供奉在神龛神位前,于是门神、财神、灶神、床神、井神……尽享人间香火;人们还笃信天神会在除夕之夜下凡,于是燃放爆竹烟花,驱邪迎神、烧香占岁。其三,年节历来是合家团圆、祭祖敦亲的日子,亲友互拜,互致祝愿。其四,年节更是人们娱乐欢庆的日子,耍狮舞龙、旱船高跷、杂技歌舞、社火百戏、秧歌锣鼓、赏灯猜谜、进食元宵、鞭牛迎春……各种丰富多彩的娱乐庆祝活动,祈愿新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寿延年。尽管年节习俗历经数千年变迁、演化,不同时期内容有所不同,但其主要民俗都得到比较好的传承和发展,可见民俗的力量之大——虽然人有生老病死,国有朝代更迭,但是民俗却可以穿透人生、代代相传。
然而,我们对上一年上一世纪上一千年的那些个“过年”还记得些什么?上一个新年我们是怎样度过的?50年前的那个新年我们的父母是怎样度过的?100年前或者更早——150年前的那个新年我们父母的父母的父母……又是怎样度过?有谁能记得这些并将其展示给我们和我们的后代看?我们做小孩的时候老是盼望着过年,那时候天天要上学,一个星期要上六天,过年就意味着有好吃好玩的,更重要的是意味着要放假,放假的意味就太多了,相信每个人都不一样。今天的人不巴望过年吗?别的人我不太知道,摄影人大多数是盼望过年的,那不仅仅是可以放假,而且还因为在过年前后,在中国任何地方都有很多值得你摄影的“东西”,如果你愿意拍的话。假如你想搞摄影“艺术”,无论你是传统的暗房制作加工或是用电脑经数字处理,或者你“艺术”地拍,过年对你依然有无限可能性。但我在这里不谈论这些。我想谈谈做“过年”这样的专(命)题的文献摄影,或者说做属于文献摄影的有关“过年”的民俗摄影。
假如我们先来追究一下:在以往有关“过年”的摄影中我们还留有什么印象?顶多就是看灯、舞龙耍狮、划旱船、踩高跷、放鞭炮烟花……这样一些热闹的“场面”。但这些构图精美的艺术制作跟“过年”的民俗摄影有什么关系?何谓“民俗”?何谓“民俗摄影”?
民俗也可称为民间风俗,是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某一地域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等。它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时代、民族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布、传承、流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与生产服务。民俗一旦形成,就会成为规范人们言行和心理的一种力量,同时也是民众习得、传承与积累文化创造成果的一种重要方式。一切民俗都属于民间文化,但并非所有民间文化都是民俗。民俗只是那些民间文化中带有集体性、传承性、模式性的现象,它主要以口耳相传、行为示范、心理影响的方式扩布和传承;同时,因其具有社会功能,那么作为“民俗”它是否存在、是否具有生命力就要看它是否还能发挥它的社会功能。
切不要以为那些存在于各旅游点乃至什么“民俗村”中倚着角楼、草屋招揽你进去、穿着节日盛装、跳着竹竿舞的姑娘小伙夹道欢迎你的各类特色表演是什么“民俗”,那不过是一些打着“民俗”和“文化”旗号的旅游战略和商业图谋——是一种冠之“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美名的生财之道、致富之策:对内,可以满足国人“到此一游”,领略异族他乡、非同故里的“民族风情”心态;对外,让“老外”们感受感受中国的地大物博、中华民族的丰富多彩,然后自觉交款(照我的理解这才可能是这类“表演”的根本目的!),它和真正的民俗完全是两码事。
因此,对“民俗”的无知,势必导致“民俗摄影”对拍摄对象把握与判断的失据,进而对“民俗”事项表达失言,或者把泛民间生活文化都当作“民俗”;或者把失却了“民俗”发生发展变化过程的结果——已经没有传承且不能发挥“民俗”功能的某种残留当作“民俗”;或者把“民俗摄影”的焦点只锁定在除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抑或所有民族的农村而独缺城市。如此一来,灿若晨星的“民俗”天地就被我们的无知阉割得所剩无几了,而我们中的不少人还得意洋洋地以为自己是个“民俗摄影家”呢!
我们常常说“扬长避短”,就摄影而言,“艺术”是这种语言的“长”项吗?进而言之,“艺术性”是“民俗摄影”抑或“纪实摄影”应该张扬的吗?对一个摄影家来说,他拍过或将要拍摄的任何一种事物、任何一种景观都不过是他所面对的现实世界中的一个对象而已,对象本身并不存在“艺术”不“艺术”的问题。如此一来,摄影“艺术”与否,就要看你为何摄影、为谁摄影以及用它来做什么与怎么做了。而我们有些人搞的“民俗摄影”,虽然你以民俗事项为拍摄对象,但因为你并没有打算使之“文献”化,而欲使之“艺术”化,那么你的这个所谓“民俗摄影”充其量也只是一种“艺术摄影”罢了,而其中的“民俗”则仅剩下一种形式,一个华丽、干瘪的空壳。
因此,假如你是要去考察民俗,那么你的照片就不应存在被日益强化和升温的“纪实摄影”的什么艺术性;并且,“自我”在你的照片中也是“零度表达”。如若不然,“民俗摄影”就一定会沦落成“民俗”事象不见踪影或者仅见皮毛,这正表明“民俗摄影”在中国被误读了。
此外,这种误读还表现出我们对城市民俗的无知。实际上有人的地方就有民俗,因此,我们是不是可以肯定自有城市起,“城”里就有了“城市民俗”呢?可为什么又几乎很难见到这类影像?为什么中国民俗摄影学会编选的一本洋洋大观的《人类的记忆》中竟难找出一组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民俗影像?究竟是摄影师不知道有城市民俗?还是我们的意识中压根儿就没有“城市民俗”这个概念?这算不算我们摄影人对“城市民俗”的失言抑或失语?或者既失言又失语?
同时,城市民俗形成、发展的周期缩短,更迭、变化加快。就好像随着城市中胡同、里弄、巷道逐年减少,代之以全世界任何国家都无法比拟的楼宇如雨后春笋般地在中国的城市中耸立,楼宇文化、生活、工作必然要衍生楼宇中的民俗,我们注意到这种城市居住民俗的变化了吗?我们注意到伴随这种城市居住民俗变化引发的其他民俗的逐渐消失或新生、发展变化了吗?
20年来我国城市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的改善、单元房的兴建、家庭收入的提高、家电产品的使用……必然导致城市民俗的演变。让我们随便举一个例子,就说“火炉”之都武汉——我们还能看见家家户户桌椅板凳碗筷盘碟地在自家门口吃饭、东家长西家短地聊天吗?还能看到夏夜乘凉的奇观吗?而透过这种“民俗”的演变我们是否还能看到某种城市的、社会的、思想的、观念的、经济的、文化的演变呢?
因此,对于“过年”,对于“过年”的民俗摄影我们是否应作更深入的思考,因为不同地域、不同民族“过年”的所有习俗的系列内容不尽相同,都有自己的节庆程序、运作方式,节庆物品置办也有各自的特色,如何完整地记录下来所有这一切,使“过年”活动影像化,并加以必要的文字记叙使之文献化,以让我们的后代了解我们今日是如何“过年”,他们又有哪些进步?历史难道不该这样记忆?文明难道不该这样延续发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