霄良骏
前不久,小说家王朔尖锐批评了北大著名教授严家炎先生的下面这段话:
有人引鲁迅的《流氓的变迁》批金庸,是一种误解或曲解。鲁迅先生对侠文化不否定,很客气。鲁迅的《铸剑》是现代武侠小说。如果鲁迅活到现在,看到金庸的小说,不至于骂精神鸦片。严先生这些观点,不仅见于他的《金庸小说论稿》(北大出版社1999年出版),而且见于他的多篇文章和谈话中。而这些观点,恰恰是毫无根据的。
鉴于我和严家炎先生在北大中文系22年(1961~1983)同事之谊,我虽然为他对金庸武侠小说的吹捧而扼腕叹息,但在几篇批评到他的文字中,始终未点他的大名。而且,在我主编的“风雨文丛——学术随笔自选丛书”中,坚决收入了他的《“五四”的误读》。孰料南方有位孙教授(姑隐其名),竟在北方的一张小报上点名骂我对金庸搞“酷评”,对严家炎搞“欺师灭祖”(先派我是严的学生)。无奈,欲再不点严先生大名已不可得矣!实在应该感谢孙先生推动学术争鸣的丰功伟绩!
一、鲁迅和“侠文化”
鲁迅对开始的“侠”和“侠义精神”确乎是肯定的。在《流氓的变迁》中,他说:“孔子之徒为儒,墨子之徒为侠。”“儒者,柔也”,鲁迅是不喜欢的;“唯侠老实……至于以‘死为终极的目的”,鲁迅是有好感的。读过历史小说《非攻》的都知道,鲁迅是高度赞扬墨子及墨家精神的。这种精神正是“侠”之源头。然而,事情很快发生了变化,“到后来,真老实的逐渐死完,只留下取巧的侠,汉的大侠,就已和公侯权贵相馈赠,以备危机时来作护符之用了”。“侠”,本来是仗义勇为、舍死忘生,发展到投机取巧、勾结权贵,这已经严重变质了。“‘侠字渐消,强盗起了,但也是侠之流,他们的旗帜是‘替天行道。他们所反对的是奸臣,不是天子,他们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一部《水浒》,说得很分明:因为不反对天子,所以大军一到,便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去了。终于是奴才。”对鲁迅这段话,学界争论甚多。不过争论的焦点是鲁迅看法的对错,而不是鲁迅对“侠”、“侠文化”“否定”不否定、“客气”不客气。鲁迅是最反对奴才的,而说梁山好汉“终于是奴才”,这还不是否定?这还有什么客气可言?至于满清入关以后的“侠”,更成了施公(世纶)之类的鹰犬保镖,“奴性也跟着加足了。”如果不是严先生看走了眼,他怎么会说出“鲁迅先生对侠文化不否定,很客气”的话来呢?如果“奴才”还不算否定、还算客气,那么,人世间还有什么算否定,还有什么算不客气呢?鲁迅的“反奴才性”、“反奴隶性”思想,可谓贯串其整整一生,也充分体现在其小说、杂文、散文、诗歌等作品以及学术著作中。从中是无论如何得不出鲁迅肯定“侠文化”的结论的。恰恰相反,鲁迅还明确提出过反对“三国气”和“水浒气”,见《叶紫作〈丰收〉序》,收入《且介亭杂文二集》,那更是对“侠”之末流的彻底否定了。
严先生为了肯定金庸的武侠小说,不惜公然掩饰“侠”“义”精神在当今社会的蜕变。他不肯正视有多少流氓帮派、黑社会组织正是靠所谓的“哥们儿义气”来进行维系;而这种“哥们儿义气”又毒害了多少青少年!他竟奢谈要用金庸的武侠小说来培养青少年的见义勇为精神,简直是走火入魔,痴人说梦!
二、《铸剑》绝非“现代武侠小说”
严先生把《铸剑》说成为“现代武侠小说”,这恐怕不仅是看走了眼,而是另有隐衷了。众所周知,《铸剑》(原名《眉间尺》)是历史小说,鲁迅根据魏曹丕《列异传》、晋干宝《搜神记》等古籍所载干将为楚王铸剑,成而被杀,其遗腹子赤鼻(即眉间尺)成人后得客之助为父报仇,尺、客、楚王同归于尽,三头同葬的传奇复仇故事敷衍而成,小说挖掘了历史故事的神髓,写得惊心动魄,高度赞扬了被侮辱被迫害者的复仇主义精神,也塑造了眉间尺、黑衣人(即原故事中“客”的发展)、楚王等人的生动形象,是一篇比较公认的优秀历史小说。何以到了严先生笔下竟然变“性”,成了“现代小说”呢?莫非现代人写的历史小说都得叫“现代小说”?那末,“历史小说”这一名词是否要被淘汰呢?至于把《铸剑》说成是“武侠小说”,那更是严先生的独出心裁了。是呵,小说中的“黑衣人”不是很有侠义精神吗?“三头”一起在鼎中啃咬厮杀不也很有“武打”味道吗?如果非这样认识问题不可,那真真如金庸先生所说,连“小学生都会做”了。“武侠小说”作为一个特定的文学现象、文学范畴,是有其特定涵义的。中国武侠小说的源头虽然可以追溯到唐宋传奇中去,但武侠小说的兴盛是在晚清。按照鲁迅先生《中国小说史略》的说法,第一本成形的武侠小说是《三侠五义》(刻行于1879年,即光绪五年),后经俞樾改写加工为《七侠五义》。小说虽有“中枢”名臣包拯“总领一切豪俊”,但主要笔墨乃叙“三侠”、“五鼠”之辈,“率为盗侠,纵横江湖,或则偶入京师,戏盗御物,人亦莫能制……至于构设事端,颇伤稚弱,而独于写草野豪杰,辄奕奕有神,间或衬以世态,杂以诙谐,亦每令莽夫分外生色。值世间方饱于妖异之说,脂粉之谈,而此遂以粗豪脱略见长,于说部中露头角也”(第廿七篇清之侠义小说及公案)。显然,作为较早的“侠义小说”,《三侠五义》还有较多的生活气息,人物也还有性格,文风亦以“粗豪脱略见长”,故得“于说部中露头角也”。“侠义小说”发展到清末民初,终于泛滥成灾,“侠义”的成分越来越少,“武打”的成分越来越多,以至于分宗立派,打打杀杀,恩恩怨怨,血染江湖。在艺术上则陈陈相因,辗转传抄,公式化,概念化,模式化,千部一腔,千人一面。综上所述,无论《七侠五义》之类的“侠义小说”,还是清末民初的“武侠小说”,《铸剑》和它们都不搭界,它是扎扎实实、地地道道的纯文艺创作。它写了复仇,但有社会内容而非江湖恩怨;它塑造了“黑衣人”这侠义精神的结晶,但它却不是武功高强、打打杀杀的“侠客”。更重要的是,它用浪漫主义方法写现实生活内容,和清末民初那些武侠小说的胡编乱造、不食人间烟火更不可同日而语。
三、鲁迅活着会欣赏金庸吗?
关于“鲁迅活到现在如何如何”,我完全同意王朔对严先生的批评,严先生的说法的确是不合逻辑、不负责任、毫无根据的。我要补充的是一个小小的例证。就在鲁迅写《流氓的变迁》两年之后,他在上海发表了一个重要的讲演,题为《上海文艺之一瞥》,收入《二心集》。在这篇讲演中,鲁迅以文学史家(尤其小说史家)的眼光,详细剖析、针砭了晚清以来的“才子加流氓”小说(即“狭邪小说”)和“才子加佳人”小说(即“鸳鸯蝴蝶派”小说),妙语如珠,异彩纷呈。在讲演结尾,他说:
除以上所说之外,那所谓民族主义文学,和闹得已经很久了的武侠小说之类,是也还应该详细解剖的。但现在时间已经不够,只得待将来有机会再讲了。今天就这样为止罢(《鲁迅全集》1981年版第四卷第303页)。显然,“所谓民族主义文学,和闹得已经很久了的武侠小说之类”,和讲演中已经剖析过的“才子加流氓”小说、“才子加佳人”小说,都是鲁迅准备抨击的对象。关于“所谓民族主义文学”,三个月后,他写了一篇长文:《“民族主义文学”的任务和运命》(收入《二心集》),猛烈抨击了这种“所谓民族主义文学”假民族主义、真法西斯主义的嘴脸。而对“闹得已经很久了的武侠小说之类”,则一直未得成文。但一个“闹”字,似乎也已很说明一切。如果是严肃的、健康的文学创作,鲁迅是不会这样讨厌之情溢于言表的。如果严先生细读过这个结尾,细品过这个“闹”字,是否就不致于说“鲁迅如果活到现在”对金庸如何如何了呢?
金庸的武侠小说处女作《书剑恩仇录》是一则鲁迅最讨厌的清代传说(野史)的小说化,武侠化。这段传说大同小异的版本甚多,流布较广的是陈怀《清史要略》中的如下记载:
弘历(乾隆)为海宁陈氏子,非世宗(雍正)子也……康熙间,雍王与陈氏尤相善,会两家各生子,其岁月日时皆同;王闻而喜,命抱之来,久之送归,则竟非己子,且易男为女矣。陈氏惧不敢辩,遂力密之(第二编第九章)。一个地地道道的“掉包计”:雍正因乏子,用自己的女儿换来了陈氏(官拜阁老)子,后来便是乾隆。鲁迅为什么讨厌这则传说?因为它浸透了汉人的“阿Q主义”:武力打不过满人,做了奴才,但却用这种荒唐可笑的“掉包计”来夺回失去的江山。所以鲁迅说:
这一个满洲“英明之主”,原来竟是中国人掉的包,好不阔气,而且福气。不折一兵,不费一矢,单靠生殖机关便革了命,真是绝顶便宜(《花边文学·中秋二愿》)。《书剑恩仇录》正是将这个充满阿Q主义的无稽之谈杜撰为一部武侠小说,书中主角陈加洛正是汉人后裔乾隆的亲兄弟,小说甚至安排了他们“兄弟二人”的秘密会见。这样一种设计和格调,不正是鲁迅极力反对的吗?他生前如果看到,怎敢苟同?又怎会赞赏?严先生完全可以不顾鲁迅对这个“掉包计”的态度,而对《书剑恩仇录》做出自己的价值判断,但却万万不可以说鲁迅如何如何。
《鹿鼎记》也一样,同样根据无稽传言,说康熙有一半汉人血统,算是半个“掉包计”。此外则是戏说历史,把康熙平民化,把宫廷儿戏化,几乎把清初关于清廷、关于甲申之变的那些民间野史(诸如顺治削发为僧、多尔衮毒死兄长皇太极、陈圆圆与吴三桂,等等)统统“入网”,而且杜撰了假太后、假公主、神龙教、天地会、康熙与韦小宝、韦小宝与俄罗斯公主、陈圆圆与李自成(二人生有一女,后成为韦小宝七妻之一)等种种细节。这样的戏说康熙,这样的胡编乱造,确实大大超出了鲁迅的承受能力。以他的倔脾气,看到后会说出什么评语,实在难以逆料。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严先生竟然把韦小宝与阿Q相提并论,说什么都是伟大的人物典型。作为现代文学史家,严先生为什么对金庸这样情有独钟,而不惜拿鲁迅为金庸垫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