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亚萍
根据医学统计,在人类尚无法根本控制残疾的今天,总有10%的人摆脱不了残疾的恶运。作为专门面向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在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使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以来,世界范围内的残疾儿童事业,特别是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关心残疾儿童的权利,重视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蓬勃发展的中国特殊教育。作为体现现代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中国的特殊教育经历了从无到有、曲折发展的百年风雨历程。在本世纪初,中国特殊教育几乎还是空白,到1948年,全国也仅有盲聋学校42所,在校生只有2380人。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特殊教育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据统计,到1999年全国有特殊教育学校1520所,在校学生37.16万人,比八五期间提高了25.71%,还有大量的残疾儿童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我国的特殊教育事业不仅在数量上得到了大的发展,而且也实现了质的飞跃,初步形成了以随班就读和特殊教育班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贯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特殊教育新格局。
同时,中国的特殊教育事业开始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都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国家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1989年,国务院办公厅全文转发了《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首次全面阐述了我国现阶段以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主的特殊教育管理体制,对于有关部门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特殊教育任重道远。
特殊教育的特殊教育对象——残疾儿童,决定了特殊教育的特殊性。从生均培养费上看,特殊学校的生均培养费为4000元,而一名普通高中生的生均培养费却只需1200元左右,不到特殊教育生均培养费的1/3。从硬件建设看,在校园建设、教材和教具的选择上,特殊教育的要求与普通教育都具有很大不同。从软件建设上看,在教育教学管理、师资配备、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也都具有很大的不同。從社会观念和社会对特殊教育的认识方面来看,不少人对特殊教育还存在着一些不同看法甚至偏见,如认为对于残疾儿童教育和不教育一个样,特殊教育投入大、见效差等。所有这些都制约了特殊教育的发展。
客观地讲,我国当前的特殊教育还远远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对教育的需求。
在经费投入上,1956年中央教育部曾发出关于特教学校经费问题的通,知,规定特教学校的经费要高于同级普通学校的经费标准;并规定特教学校校长、教师的工资加发15%以示鼓励。90年代不少地区把此项补助增加到25%,并列入教师退休金基数。从1989年起,原国家教委等部委设立了《特殊教育专项经费》,中央每年筹集2300万元专项补助各地发展特教事业。到1999年,中央专项补助费累计达2.53亿元。
在教育教学的管理上,世界特殊教育的发展趋势是实行“全纳教育”,社区学校有义务为本社区的所有儿童,包括特殊儿童,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特殊儿童就近入学,与普通儿童共同接受教育,共同发展,使他们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中。
在师资队伍的配备上,存在着师资队伍的文化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不高、队伍老化、师资短缺、后继乏人等问题。据中央教科所特殊教育研究室对6所学校所作的抽样调查,55%以上的教师既非特殊教育专业毕业,也没有受过任何专业训练。北京市某区培智中心学校的48名正式在编教师中,只有5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师也只有12名。从师资培养的基地来看,迄今为止,全国仅有北京师范大学等4所高等学校设有特殊教育本科专业,每年毕业生总数不到50人。全国仅有两所高等学校设有大专层次的特教专业,每年培训30人左右。另外,全国仅有34所特殊教育师资培训机构,每年的毕业生总数也不到400人。即使是这些毕业生,还由于特师生就业体制等问题,造成不少特师生就业困难,被迫转行。而现在特殊教育学校所补充的青年教师大部分来自中等师范学校的毕业生,他们没有受过特殊教育方面的专业训练,严格地说并不能适应日益发展的特殊教育事业的需要。
三、特殊教育需要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支持。
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这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
特殊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首先,在对待残疾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上,全社会都应该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对特殊教育伸出热情之手,为特殊教育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在办学经费上,在政府投入尚显不足的情况下,更需要得到社会有识之士的大力支持。在特殊教育毕业生的就业,上,希望国家能出台一些保护性政策,保障残疾人在接受特殊教育后能自食其力,过上比较稳定的生活。
愿特殊教育健康发展,为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促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