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积极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教育投入的增长,为“九五”期间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证。
一、积极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首先,在立法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九五”期间颁布了《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填补了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的法律空白,还颁布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教育的法律,加上“九五”之前已经颁布的《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共6部重要教育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等16项重要的教育行政法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了近200项教育行政规章,省级人大、政府制定了100余项地方性教育法规或规章,初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第二,教育法律的实施与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并且越来越受到各级人大、政府的重视。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推进,各地不同程度地建立起适应当地的教育执法机制,教育法制工作的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第三,广泛开展了教育普法工作。广大公民和受教育者、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法律意识普遍增强,《行政复议法》将受教育权利纳入行政复议范围,促使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保护程度得到了提高。
第四,“九五”期间,教育法制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今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如,为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公布)第三十三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公布)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该法在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对教师资格标准和条件、申请认定程序、教师资格考试、在职教师资格过渡、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原则规定,并授权国务院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实施办法。1995年12月12日,国务院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
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1996年一1997年,完成了在职教师资格过渡工作。2000年9月23日,教育部部长陈至立签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发布了《<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是对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作出的补充规定,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将于年内正式启动。1994年1月1日以后进入教师队伍的人员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将可以根据法定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获得教师资格。
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教育经费的增长。
1.全国教育经费投入连续4年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关怀下,我国教育经费投入已连续4年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1999年全国教育总经费达3349亿元,是1995年1878亿元的1.8倍,平均每年增长15.56%,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其中,1999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为2287亿元,是1995年1412亿元的1.6倍,平均每年增长12.81%;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为1816亿元,是1995年1028亿元的1.8倍,平均每年增长15.29%。
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持续4年逐步增长,已由1995年的2.41%增长到1999年的2.79%。
1998年、1999年连续两年全国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
2.较快的教育经费增长速度是如何实现的?
(1)加强和完善了保障教育投入的法律法规体系。
——“九五”期间,相继制定了《职教法》、《高教法》、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伊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等重要法律和法规性文件。这些法律法规均根据《教育法》规定的原则,对如何努力采取措施,切实加大教育投入,逐步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的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其中,每次都将教育投入部分条款的落实情况作为检查的重点。
——坚持对全国教育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九五”期间,教育部、国家统计局根据1995年建立的“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监测制度”的规定,依照《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教育投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每年将上一年度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向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报告,并向全社会公开。此项制度有利于全社会对教育投入问题进行公开监督
(2)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保障教育投入。
——国务院决定自1998年起,中央本级财政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连续5年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后,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相继作出决定,比照中央做法增加本级财政中教育经费的支出。
——1998年、1999年,根据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的指示,中央财政财政部、国家计委)共拿出21.5亿元的专项资金,重点帮助解决高校筒子楼改造问题,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的青年教师住用筒子楼的现象基本消灭。
——今年,国务院决定将教师工资发放纳入公务员工资保障体系中统一组织实施,中央财政、各省级财政均将拿出一部分专款,用于对财政困难地区的支持,以保证教师工资的发放。
——为帮助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加快“普九”的步伐,“九五”期间,中央实施了“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以下简称“工程”)。中央财政投入专款39亿元,地方配套77亿元,“工程”总资金达116亿元。“工程”专款重点投向了568个国家级贫困县和284个省级贫困县。按照规划,共修建和装备项目小学近5万所,初中8000多所。
为攻克全国“普九”的难点,巩固“普九”的成果,中央决定,“十五”期间继续实施“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
——“九五”期間,为推动普及义务教育,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加强师范学校建设,中央财政继续保留了义务教育、师范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及民族教育补助专款,5年总投入9.9亿元。为提高专款的使用效益,从1996年开始,对师范和职教两项专款的分配和使用实行了项目管理。
全面依法治教,切实保障教育投入,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证。“九五”期间,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初步确立了以九年义务教育为基础、以普通高等教育为龙头、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共同发展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一个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结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贯通的新的发展模式正在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