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先田
读《论语》
少时未读《论语》之前,便知道民间流传很广的一句话:“半部《论语》治天下”。几十年来这句话给予我的印象极深,乃至后来读了《论语》,并在渐次的捉摸思考中对《论语》有所领悟之后,便深知这是一部千古奇妙的书,它的著者孔夫子是一个千古奇妙的人,不然毛泽东主席也不会将他的一句“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一字不易地引入他的词章。今年夏天,太阳风暴活动频繁,大气中的臭氧层又遭到破坏,空洞扩大,出奇的炎热,闲下来也不想出门,于是又找出《论语》来读。
读书也有实用主义,那便是所谓的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在大热的暑天来翻读两千五百多年前的孔老夫子的《论语》,自然是想不到这些的。然而我重读《论语》也有我的想法,既然半部《论语》便可以治天下,那么孔老夫子在《论语》里给予治理天下者哪些绝招呢?既然有这么些绝招,为什么这天下从那时到现在治理了两千多年,还是民怨沸腾、盗贼蜂起,使得天下人很不满意呢?其实在孔夫子眼里,治理天下并不是很复杂的事,他的描述既简练又简单,在《论语》里核心的只有《颜渊·七》和《颜渊·十一》两章,加起来总共才一百零六个字。与他同时代的老子,与孔子学派虽不同,但他们之间常有学术交流,孔子就曾向老子问过“礼”,在治理天下这个问题上,老子与孔子持相同观点,也认为不很复杂,并形象地说“治大国若烹小鲜”,说治理国家与烹制一碗小鲜鱼是一回事,他的提示只是在烹制的过程中不要随便翻动,以免将小鲜鱼搅碎了。
那么孔子是怎么说的呢?先看《颜渊·七》:“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孔子在这里讲了治理国家、稳定社会的三要素,即充分发展生产力、建立强大的武装力量、国家领导机关和国家各级领导人必须享有崇高的威信。这三要素中,两实一虚,孔夫子将虚的要素“民信之矣”排在第三,实际上是为了强调“民无信不立”,强调取信于民这要素在三要素中不可动摇的至高无尚的位置。在他看来,发展生产力,有足够的粮食和其他物质基础,建立强大的武装国防力量,对于一个国家都是十分重要的,但在国内发生特殊困难的迫不得已时期(主要是指经济困难),可以裁减军队以减少军费开支,但所讲的“去兵”,决不是取消武装力量的意思;如果遇到物资暂时匮乏、粮食暂时不足,也用不着惊慌,动员国民暂时勒紧裤腰带以度难关,也可能要饿死几个人吧,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但困难总是可以克服的。但国家领导机关和国家领导人员在民众中的信任度、威信,却是丝毫都不能动摇、一点都不能失去的,一旦失去了人民的信任,政府便站不住脚,国家和社会也便行将崩溃瘫痪了。危害比饿死几个人更大更可怕。孔夫子虽然一辈子郁郁不得志,没有当过什么政,但他治理国家、稳定社会三要素的思想,一直是光耀后世的,特别是他提出的“民信之矣”,成了亘古不变的立政之本,无论如何的改朝换代,没有哪个统治者不将“得民心者得天下”这句话挂在嘴头上,至于做得如何,当然是另外一回事。到了唐代,又形象地将天下百姓称之为水,将统治者称之为在水里航行的船,“民可载舟,亦可覆舟”的水舟关系,也为后世所津津乐道。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想当年小米加步枪,爬山沟钻窑洞,武装力量是很弱小的,物质装备条件也是极差的,不足以和国民党相比,然而那时共产党和它所领导的军队,能够真诚地为老百姓着想,真诚地为老百姓推翻压在身上的三座大山,老百姓也切实体会到了共产党人的诚意,“民信之矣”,所以共产党得了天下,建立了新中国,可见孔老夫子讲的治理天下三要素,并将“民信之矣”放在首位,是没有错的。
有了三要素,并非万事大吉,这三要素还得切实地付诸实施,一点都不容掺假,所以《论语》的《颜渊·十一》里又有这样一番话:“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在这里主要不是讲等级观念,将这句话完全解释成为“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等级观念,那是将孔夫子作为敲门砖,是封建统治阶级出于维护其统治的需要。其实这句话主要是强调无论什么人,从国君到大臣到各级地方官,都要认准自己的角色位置,都要认真地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既恪守不渝,又不越权越位,这样才能使整个国家整个社会一切都有序地进行,才能取得一定的业绩,老百姓才可以安享太平,并合理地分享天下的财富,国家在老百姓中的威信自然就高,政局稳定,政权也便稳定。新中国建立之后,作为执政的共产党,没有哪一天不讲为人民服务,没有哪一天不讲要取信于民,到了邓小平、江泽民,又相继提出“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讲的都是为人民服务这个根本宗旨,要求全党要求每一个领导人须臾也不可忘记,交代不可谓不清楚严肃,嘱咐不可谓不语重心长,然而社会上还是反映强烈,民间还是怨由颇多,是什么原因呢?原因便是一些占据党和国家领导高位者,如成克杰、陈希同、胡长清之流,不思为国为民效力,而是荒淫腐败、贪污受贿,其作恶多端的程度,超出了一般人的想像,在他们的头脑里既无角色意识,更无职责观念,在他们的心目中,神圣的权力如同儿戏,权力的轻率性、权力的随意性,使他们无所不为、胆大妄为,实乃民之贼也,让这样的人去掌权,老百姓自然要遭难,自然有怨言,自然信不过。上行下效,有这样一些窃取高位者在那里为非作歹,其祸害自然播及四方,于是乱收费乱罚款有之,民警随意开枪杀人有之,权势者雇用杀手杀人者有之,嫖娼卖淫买官卖官者有之,1997年至1999年上半年全国挪用扶贫资金的五分之一总额达四十三亿四千三百万元的严重事件有之,利用权力贪污受贿几十万元几百万元几千万元者有之,横行乡里、鱼肉百姓者更是不乏其例。然而奇怪的是,某些人的口碑很不好,名字快要给老百姓的骂声老百姓的唾沫星子给淹掉了,还依然在那里作威作势,依然在那里发号施令,“民信之矣”从何而来呢?治理国家虽然如同烹制一盆小鲜鱼,但那掌勺的还得要个帮手,要有人递给他油盐酱醋递给他葱蒜等佳料,如果火也不旺,要油无油,要盐无盐,尽管掌勺的一身技艺,急得满头冒汗,那小鱼也是烹制不好的。现在经济发展了,老百姓的日子普遍好过了,然而还是沸沸扬扬,怨声不断,问题出在哪里呢?出在“民信之矣”那里,所谓盗贼蜂起不是指民间的小偷小摸(小偷小摸当然也不好),而是指党内那些腐败分子,是那些如成克杰、陈希同、胡长清之类的贪官污吏,他们是国家仓廪里的硕鼠,是窃国之盗,他们顶着国家高级公务员的职责,却不为国家不为老百姓出一点力,这些人不清除,国家便不得安宁,老百姓便不得安宁。“虽有
粟,吾得而食诸”,物质条件虽然充实了,但正直的人们天下老百姓一想起这些就生气,就犯愁,饭也吃不好,觉也睡不安,前些年便提出一个问题,说“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为什么呢?全是因为社会心理不平衡、对腐败妄法者的不满而造成的,这种情绪如不理顺,那是不利于更好地发展更好地前进的。
孔夫子在《论语》里讲的治国三要素,强调的“民信之矣”,几千年来证明是真知灼见,是治理天下的绝招,然而如果没有一伙子舍身取义的人去实践,那也是一纸空文,不但半部《论语》治不了天下,一百部《论语》也治不了天下。
诚哉斯言,“民信之矣”!
读《七发》
突然想到要读一读《七发》。《七发》是西汉时期著名辞赋作家枚乘的代表作,《七发》的出现,标志着汉赋这一当时新的文学形式的正式形成。《七发》虽是两千多年以前的作品,但至今读来,其文彩魅力,仍使人警叹不已,其讽谏的深刻尖锐,仍使人触目惊心。真正的文学名著,其生命是永恒的。
《七发》假设“楚太子有疾”,吴客去探询,陈说了七件事来触动启发太子,以助疗救,故名《七发》。《七发》之所以世代不衰,传之不朽,固然在于它首创“七体”,乃七体辞赋的开山之作,鲜活热烈、渲染铺陈,极尽语言文字之华美,但更重要的是,在于它的思想意蕴尖锐深邃,意境的高远生动。赋中的梦太子乃枚乘的虚托,实为泛指王孙公子、达官贵人,他们的“疾”,固然有“肤色靡曼,四支委随,筋骨挺解,血脉淫濯,手足惰窳”的体格之“疾”,但要害是“邪气袭逆,中若结”,是精神涣散、灵魂空虚之“疾”,所以成天喜怒无常,终日无所事事、烦躁不安。这之后,《七发》又层层理析,找出了这一帮人的灵魂之所以病入膏盲的根源,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他们到了“大命乃倾”的危险边缘呢?《七发》的结论是:患病之根在于奢靡淫佚,在于享乐纵欲无度。“皓齿娥眉,命日伐性之斧;甘脆肥脓,命曰腐肠之药”,这是枚乘的名句,如此这般,“日夜无极”地荒淫下去,你的体格、你的精神,“虽有金石之坚,犹将销铄而挺解也。”这是何等尖锐的见解,何等锋利的警策啊!
体格有病,可以服之以药石,而病在精神病在灵魂,则非药石所能疗救也。那么《七发》所开出的灵丹妙药是什么呢?枚乘借吴客之口,向楚太子,也就是向所有的沉溺于荒淫享乐之中的达官贵人们,陈说了音乐、饮食、车马、游览、田猎、观涛、要言妙道七件事,希望他们从这七件事中得到启发,以振作精神,强健体格。猛一看,这七件事似乎也是在讲吃喝玩乐,实则不然,枚乘是在极力造成一种热烈而健康的氛围,让他们摆脱那种“宫居而闺处”的狭促圈子,到纷繁多彩的大千世界去接受薰陶,洗刷自己灵魂的腐靡和灰暗,走进另一个新的精神境界。他所推荐的音乐,是那种“飞鸟闻之,翕翼而不能去;野兽闻之,垂耳而不能行”的富有振撼力的音乐,决非那种靡靡之音,他所讲的饮食,侧重于杂粮五谷、山肴野菜,多去品尝领略一些民间风味,如“楚苗之食,安胡之忭”等等,“安胡之”即是雕胡饭,枚乘之后的唐代大诗人李白在《宿五松山下荀媪家》一诗中有“跪进雕胡饭”之句,也就是菰米做的饭,泛指杂粮饭。向他们推荐的菜是“山肤”和“冒”,山肤即是石肤,也就是石耳,与地衣一样,石头上长的藓类植物,“冒”即“芜”,生长于山中的蕨类野菜的统称,这些东西,与他在前文里所批评的“甘脆肥脓”,迥然而异;至于车马,则要讲究“争千里之逐”,这样可以使精神紧张振奋起来,体魄也可以得到锻炼;游览天下名山大川,“登景夷之台,南望荆山,北望汝海,左江右湖”,其目的在于开拓胸襟,达到“其乐无有”的境界;打猎则是为了“游涉乎云林,周驰乎兰泽”,从痿顿走向勇武;观涛是《七发》最有气势的章节,历来为论家们所推崇,“疾雷闻百里”、“波涌云乱”、“山出云内,日夜不止”,那狂涛呼啸而来的响声和气势,形成何等壮观的场景,以此荡涤胸襟,真是淋漓酣畅啊!如此这般,得到山风旷野、江海惊涛的滋润,得到五谷杂粮、山肴野蔌的滋养之后,再来听一听有学问有资历有修养的人讲一讲治理天下的精微,听一听他们的“要言妙道”,不就耳聪目明、茅塞顿开了吗?至此,楚太子果真“认然汗出,霍然病已”。是否有过上述一番的经历之后,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呢?这当然只是枚乘的理想。但枚乘所强调的要疗救精神之疾,要造成一种好的风气好的氛围去陶冶人们的精神境界、提高人们的内在素养,却是至今都闪耀着哲人见解的高明光彩的。
《七发》是一篇讽喻之文,目的在于使所有的有病在身有病在神的楚太子们走出奢靡,都能“霍然病已”,可见枚乘的一片降世之心降人之心。重读《七发》,欣赏它那富丽堂皇、铺锦列绣的文彩,自然是一件愉快的事,然而越读越觉得它在两千多年之后的今天,仍然有着强烈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实在使人惊讶和叹服。面对尘世的灯红酒绿和曼妙歌舞,是应当想一想枚乘的名句“皓齿娥眉,命曰伐性之斧;甘脆肥脓,命曰腐肠之药”的,不少有权、有钱者,因为灵魂有病,所以无所节制,正在那里玩着性命被斧不断砍伐、肠胃不断被曰利肥之类的毒药腐蚀的危险游戏,并且其中已有不少的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然而沉湎于那种醉生梦死误区之中的还有人在,真正做到智者不惑,何其难矣哉!我想,迷误者如能重读一下《七发》,领略一下枚乘先生那些发人深省又令人触目惊心的警句,或许也可能像楚太子那样,先是“认然汗出”,然后是翻然而悟,并且能够振作而矫健地走出自己的一片新天地来的。
读《木兰辞》
初读《木兰辞》是四十多年以前的事。那时我正在上初中,教语文的先生由衷地希望他的学生能得到更多的文学滋养,就在课本之外找一些辅助读物,每学期一两次地给学生讲授讲解,那种讲授讲解有点像讲座,因为是先生的心爱的熟悉的作品,心得颇多,领会颇深,所以讲起来也便分外生动。第一次讲座,先生讲授的便是《木兰辞》。
我至今清楚地记得,先生那种悠然物外完全溶入这首古诗意境时的情景,他只是发给我们每人一份钢板刻印的《木兰辞》,他的讲台上也放一份,但他并不看,抑扬顿挫地背诵一节讲解一节,讲迭字迭韵,讲那么多排比看似繁琐的叙述,读来却津津有味一点也不觉重复,讲“黄河水流鸣溅溅”和“燕山胡骑鸣啾啾”的细微区别里所蕴含的极其丰富的感情色彩,讲“木兰不用尚书郎”的纯真,讲“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的少女梳妆和修饰的喜悦情态,讲“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的陶然自得的调皮神情……真是声情并茂,丝丝入扣。此后,我便按先生的要求,背诵这首《木兰辞》,因先生的讲解深深地印入了我的脑际,所以在很短的时间内便背得滚瓜烂熟了。
此后我渐渐地上高中上大学然后走上了工作岗位,许多少时所喜爱的物件都渐渐地
丢掉了,唯有那钢板刻印的《木兰辞》始终伴随着我,我也为《木兰辞》那特有的意境意蕴那充溢的爱国精神和浓郁的家庭情趣所深深打动。在农场劳动期间,我曾经撑着一把油布雨伞在风雨泥泞中作过五十华里的步行跋涉,为了和家人团聚,我曾经多次在春日的夏日的秋日的阳光里骑着自行车在长江同马大堤来回行驶百余华里,雨水汗水浸湿了我的衣衫,脚步已是十分的沉重,两腿难耐的酸痛,但我还是在风雨的步行中,还是在自行车轮的转动中,一次又一次地背诵《木兰辞》,《木兰辞》所特有的意境,真的减轻了我跋涉的劳顿。旷野里风雨中行人特别稀少,我常常兴之所至,由背诵而自度曲谱出声地演唱起来,我那演唱的曲调虽然难入音律,这一次的演唱和上一次的下一次的演唱,也不尽相同,然而风雨声却似乎是美妙的和弦,那样一种淋漓畅快那样一种完全属于自我的自得,至今回忆起来,仍然觉得是一种享受。乐趣耶?雅趣耶?野趣耶?真是难以言表。如此几十年过去了,生活工作渐次安定而有规律,每年的早春,我都要坐在我的书桌前,默默地背诵一遍《木兰辞》。随着年龄的增长,记忆力渐渐地有些衰退,但《木兰辞》却记得一丝不爽。随着岁月的流逝,人对于事物的认识、审美欣赏情趣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对于《木兰辞》我也有了一些新的体味,“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这三句不仅对仗工整,也是全诗转折过渡很重要很精彩的段落,虽然写得很美,但是细细品味之余,又觉得和全诗自然质朴的民歌格调显得略有不同。有学者考证说这几句是经过了后世文人的润色加工,或者干脆说是后世诗人重新补写,这些研究成果对于认识和理解《木兰辞》都极有帮助。然而这后世文人、诗人到底是谁,也未得其详,不过我想这也无妨,《木兰辞》本来就是北朝乐府民歌,属集体创作,后人加入了这集体创作的行列,使《木兰辞》更臻完美,未尝不是一件雅事。
今年早春的一日,我偶尔从花市购得一盆乌梅,乌梅据说是梅中极品,以花色红艳深沉称著。我将这盆乌梅置于南窗之下,春风送暖,艳阳高照,数点新蕾,渐次绽放,花朵虽少,却红艳可爱。周末的一个早晨,我正在隔窗看那阳光闪烁下的乌梅花瓣,刚满两周岁的外孙女儿却在一边“唧唧复唧唧”地习诵一边嚷嚷要我教她念《木兰辞》。她口齿虽不甚清楚,童稚的认真却十分可爱,她是受了我的影响也喜欢上的《木兰辞》的。我将她抱起来站在窗前,为她背诵了一遍,她转动着乌黑的眼珠听得很专注,听完之后,又受她外婆的唆使,要我抄写一遍挂在墙上,让她每天诵读。我不假思索,立即展纸提笔,将《木兰辞》从头到尾默写了下来,写完之后,又写了如下小记:“木兰辞古诗之绝唱也,年少时即能背诵,又每年习读一过,以求烂熟于心也。庚辰早春,乌梅绽放,欧阳宁馨,乳名豆豆,余之外孙女也,亦唧唧复唧唧地习诵木兰之诗,又嘱余抄写张挂,以随时习诵,真乐事也。”我之于书道,虽尤其爱好,却谈不上造诣,只可勉强上墙,因是家内之事,又有欧阳宁馨之叮嘱交待,我便将我所默写的《木兰辞》装裱起来,悬挂于卧室,欧阳宁馨果然不时地对着那悬挂的条幅吱吱哇哇地诵读,她虽然认不得几个字,但已能从“唧唧复唧唧”念至“北市买长鞭”了,而偶尔念至后面的“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一句时,就特别地兴奋,她似乎是从那“鸣啾啾”三个字里,模糊而朦胧地领略战马嘶鸣、风声鹤唳的那样一种气象,但她却还不理解战争的创伤所带来的无尽苦难。《木兰辞》真是一首无尽的诗。
责任编辑潘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