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芸等
我不是北京人,但在来美国之前,我在北京读书,工作,呆了有六年,我爱北京。虽说北京的住让我狼狈过,但谁让北京是三朝古都呢,就是狼狈,那份狼狈中也透着古都文化的余泽,让人想着也萦怀,嚼着也有味。总之我爱北京。
我在1982年进了北京的中国艺术研究院读研究生。那个研究院坐落在一个绝好的去处:恭王府。恭王是光绪皇帝的六叔,被人戏称为“鬼子六”的那位,恭王曾经权倾一时,在慈禧前比光绪还有脸,他的王府因此极其气派。恭王府位于北海后门的什刹海。什刹海是由北海流出的水蓄成的两个潭组成,实际上等于是两个池塘,能被尊为“海”自然出自皇家的气焰。这两潭水一前一后,前面一潭水叫前海,后一潭水叫后海。在北方干燥的地域,有水域相伴是一种难得的福气,所以沿前后“海”一带尽为王府,在恭王府的前面有醇亲王府,现为郭沫若故居,恭王府的后面有端亲王府,现为宋庆龄故居。宋庆龄故居我去参观过,保护得很好,有南方园林玲珑精致的风格。郭沫若故居和恭王府只一街之隔,我们凡从恭王府出门上街必沿其高墙走过,但六年中却不得进去过一次,因为从不对外开放。郭沫若生前有些不可琢磨,死后故居也不肯亮相,可惜好大的一个王府成日空着,不知里面是个什么样子。这一带王府中首推恭王府最大,派用场最多。其中不仅有中国艺术研究院,还有中国音乐学院,以及《红楼梦》研究所。这三家把恭王府一分为三:《红楼梦》研究所占据了恭王府全部的后花园。中国艺术研究院占据了恭王府几乎全部的前院。中国音乐学院大概来得晚,只在恭王府里分到几间侧殿作为演奏室,然后利用王府门前的空地——王府门前要歇轿停马,从前一定非常轩敞——盖了两栋很高的楼房,做他们的教室、琴房、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有了他们,静静的王府内便可常闻琴声、歌声。现在恭王府原先的大门已不复存在(大约是音乐学院盖楼之过,可惜!),只随便装了一扇铁制的门,下面一半是铁板,上面一半是铁栏,这种铁门随处可见,毫无特色,作为王府的门面,很不雅相。在这大门的两边,分别挂了两块牌子:一是“中国艺术研究院”,一是“中国音乐学院”,白地黑字,醒目得很。《红楼梦》研究所不从这个大门进出,他们在花园那边另开一个门,这个门前不挂他们的牌子。
恭王府的格局有些像缩小简约了的故宫,有中轴线而左右严格对称。从最前面那扇现代的铁门进去,里面还有两道王府原先留下的朱漆二门三门,都配得有门厅,门厅两边各有一排厢房,大约以前住卫兵。两门离地面有相当高度,之间有一条石砌的甬道相连,走在上面是有些身份的。从三门进去,便是一个正院,迎面一个大大的正殿——如今成了中国艺术研究院的会议室。正殿的两边有配殿,长年空关着,里面不知堆了什么东西。正院之中有两棵很大的银杏树,到了秋天,一树金黄,煌煌然有富贵气象。在正院的两旁有四个侧院。左边的两套高敞肃穆;右边的两套极为雅致精巧,里面栽桃植李,修竹摇碧。在正院和侧院之间有窄窄长长的甬道,通到后面的大院里。最后的这个院子有一栋极长的两层凹字型楼房,相当于一堵围墙的长度,把整个王府拦腰断开,作为整个前院的结束。这栋楼有一个奇怪的名字叫“九十九间半”,因为中国人忌满数。果然的,这栋楼上下合计共有九十九间半房间。在“九十九间半”之后便是花园的开始。
恭王府的花园非常大,里头有花圃假山流水小丘是不消说,最可奇的是这花园里错错落落分布着许多小院落,单门独户,而且风格不一,有轩敞的,有幽静的,有华丽的。那批红学家们盘居其中,深居简出,不免因情生景,坚持认为恭王府的花园就是大观园的原形。并且能一一指出哪一处为怡红院,哪一处为稻香村,哪一处为潇湘馆……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还说“九十九间半”是王熙凤的库房。在《红楼梦》第三回里,黛玉刚进贾府,熙凤来得迟,是因为在后楼上为王夫人找缎子耽搁了,她说的后楼就是九十九间半啊。
原先,王府的花园和前院是连着的,但现在和前面用一道墙完全断开,只在花园的围墙上另开一个门。这门整日里紧关着,连我们这样的近邻轻易也不让进。因为实在离得近,我们在散步的当儿,总可以遇见那扇绿漆大门洞开之时——大抵是门房在收邮件,或工人往里拉沙子——一溜进去,着实逛过几回。果然,里面有一处处院落,最是在花园的尽头,靠了围墙的一处,有几间屋子,花窗幽静,修竹寂寥,像极了潇湘馆。我们在窗洞里张望,空落落的,幽幽的,没有人住,大家都伸舌头,缩脖子,踮着脚儿走开,怕搅了林姑娘的清魂。
像艺术研究院这样的机构,落脚王府倒不辱没这古迹,在这儿的都是读书知礼之人,上班悄悄地来,下班悄悄地走,彼此见了面都点头做揖,柔声问好,绝无铿锵的步子踏坏了王府的楼板,没有嚣人的声浪震动王府的瓦片。老一批的研究人员们都在北京胡同的四合院里另有住处。所以古老的王府让一群温雅的读书人添几张书桌,也是物尽其用。到了八十年代,情形开始不同了。举国上下改革开放,艺术研究院不甘寂寞,开始办研究生院,招新纳贤,后学新进们开始一批批地进来,而且还一批批地留下,那几年无论是招来的研究生,还是留下的毕业生,全都在恭王府内安营扎宅,因为王府之外,北京市内,并无一所空房可供租借。如此,恭王府的老身敞开怀抱,着实替北京市消化掉一些人口。
在研究生时期,我们做学生的被集中在王府之内后来盖成的一座楼里,地处王府内东南角的空地上——故宫的东南角也有一片很大的空地,做什么用的?这座钢筋水泥建筑上下两层,盖得大而结实,楼下是美术研究所的资料室,楼上就作为艺研院的研究生部。偌大的楼面用板隔成二十间小室供学生居住学习,中间还要留出一块大的空间供我们上大课,或架起桌子打台球。那一层楼面便是我们三年研究生生涯的全部活动天地了。作为书斋,倒也马虎得过,因为学文科无需特殊的设备,一张书桌足矣。况且读书人可以藉了书本在想象里走遍天下,访圣觅贤,居斗室又有何妨。所以四十个学生住在一层楼面上,倒也相安无事。不过,渐渐地就有破绽露出来了。年纪大些的同学有内眷携儿带女来探亲,年龄小些的择偶交友,常有红男绿女来走动。这些分外的情节在那个有限的空间里简直没有一点余地可供发展,笑话多了去了。
只说我那时候,也开始交男朋友,男友在北京大学读研究生,也住集体宿舍,每个周末,或者他来会我,或者我去找他,没有缺席过一次。虽说春天可以去八大处踏青,夏天可以在什刹海里戏水,秋天有香山红叶可赏,冬天不妨到北海溜冰,但我们大部分的时间还是需要在室内消磨。他在北大的宿舍有三位男同胞合住,我这边是三位女同胞合住。彼此的室友倒都很贴心解意,那边的见了我,这边的见了他,寒暄两句,就都借指一事,知趣躲开,让我们两人自在。但日子长了,不免就有些懈怠。我的室友不能凑巧每个周末都有被单
可洗,即便有了,也不能洗到两个小时以上。他的室友或者正打算在周末的晚上横躺在床上看金庸的武侠,舍不得中断。我们当然也有眼色,审时度势,留不下就走。那个时期,我们在离恭王府不远的新街口电影院看了许多不想看的电影,后海沿街的小花园内,一年四时,必定可以看见我们双双倩影。春秋时节,后海是个好去处,有一“海”子碧水,临“海”且有石凳可坐,当得起花前月下的境界。到了夏天,因有蚊虫肆虐,情形就要差些。那些小虫子搅得人不能安坐,不得出神,时时走动,刻刻提防,约会一次,身上总得带着好几处红痒做结束。在冬天里,就更是狼狈了,有时在朔风怒号的夜晚,我们裹着大衣,也得到小花园里找说话的地方。那个时候,我们别无一求,只求有一小方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立空间,哪怕特别小也成啊。
我们同在八五年毕业,各自都留在原单位工作。既工作了,就结婚——也就是成家——吧。结婚、成家这两个词原指一事,在我们的情形下,却分明是两回事。我们只能先结婚:登记,领证,从登记处出来还是各回各的集体宿舍。成家,没门,房子呢?这情形反正也不是我们一对,所以我们颇能处之泰然,依然每个周末做后海小花园约会的老功课。两下里设法,发现,北京大学那边家大业大,人满得只差站到未名湖中去,简直无缝可钻。这边恭王府老宅倒有些好处,它除了明处的正殿、侧院之外,曲里拐弯,有不少耳房偏室可以开发,我们前面的毕业生留下之后,都在王府内的这些细枝末节之处见缝插针,找了安身之地。轮到我们这一届,可惜连这样的地方也几乎利用完了,研究院不得已,只得把留下的人安置在后面九十九间半的办公楼内住。这事听来奇怪,但实际却也可行。因为在研究院的人无需每天来坐班,通常每星期只来王府一次,点个卯,借两本书,会一会同事,办公室大半时间空关着,于是把办公室兼做卧室并不妨碍工作。与院里商量之后,我也住进了九十九间半的办公室。那间办公室分配给三个人用,里面放了三张办公桌,那两位同事把办公桌放在房间的外边半间,我们就在里面半间放了一床一桌,并在房间的一半处拉了块布帘子。这地方毕竟是办公之处,总,不能让我们公然堆放锅碗瓢勺,于是院里把恭王府细细地一搜,居然还能在最前面的左侧院中找出一间极小的耳房——小到连一张双人床都放不下(不知以前是做什么的,是给更夫放更棒的?)——让我们可以放箱笼被褥,日用杂物。‘.至此,我们的家算是草成了。这个“家”情形是:在恭王府的后院的楼上有一张床,在恭王府前面的侧院有一间耳房。从此我开始成天在恭王府里前后乱窜,到前面的耳房去取一块肥皂,往后院的楼上送一条被单。有时读书至夜,腹中饥饿,便深更半夜在黑漆漆的,高墙深院的恭王府里穿过,到前面的那间小耳房里用电炉去煮挂面吃。
这样的生活狼狈吗?
不,一点不。我和丈夫心满意足!因为我们已经实现了当年在后海小花园中的梦想:有一小块属于自己的空间。虽然这空间被分为两处,有一处还只在晚间属于我们,但这就够好了。而且,九十九间半是什么地方?王府的楼房!不吹牛,能在王府的楼上放一张床,简直是修来的福气。因为九十九间半檐是檐,廊是廊,板是板,砖是砖,盖得又结实又好,墙壁有尺把厚,柱子有半抱粗,这样的房子冬暖夏凉,住着别提有多么舒服。而且九十九间半还有一个别处少有的好处:它每一间房间的窗户被做成不同的式样,有圆的,有扇形的,有菱形的,我们住的那一间,竟是一个桃形的,我的书桌就放在这桃形的窗下。一个凝神读书的身影配了一扇桃形的窗户一定是非常好看的。那时恭王府已经被北京市作为文物保护单位,所以王府内被粉刷油漆一新,梁柱檐饰皆描金敷彩,富丽堂皇,置身其中真是赏心悦目。那一段时间真是我们的好日子。每天下午五点之后,上班的人去楼空,王府之内静谧幽深,不闻市嚣。闲闲地拎了碗去设在王府内的食堂吃了现成的晚饭,在晚霭中,或在九十九间半沿廊漫步,或找王府内散住的同事交换新书,闲话时事。消食之后,便在王府的楼上,桃形的窗下挑灯读书,爱读哪一本就读哪一本,爱读到多久就读到多久。王府内的清静在早上十点前是不会被打破的,尽可以懒睡。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读书,我们这一起人,虽不是物质上的,但绝对是精神上的贵族。
如今在美国,我们曾有三年的时间中住在一栋靠着一家大医院的公寓中,饱受过往的街车以及医院救护车鸣笛的嘈杂之苦,遥想当日在北京恭王府中的悠然岁月,“叫我如何不想它”!
王瑞芸,学者,现居美国。曾发表译著及艺术评论若干。
爱好文艺
刘敏
我记得在我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宣传队排练芭蕾舞剧《红色娘子军》的序幕、第四幕“军民鱼水情”两场戏。我在戏中扮演连长。当时我们穿的军装是用包皮布染成灰色后做成的。下身是短裤,上面是中山装。用红纸剪成红领章和红帽徽贴在衣领和帽子上。尽管这样的演出服穿在身上又肥又大,但是腰间扎上一条棕色皮带,再裹上绑腿,那简直就别提有多神气了。我觉得自己站在镜子跟前飒爽英姿的模样特棒。我们的演出不仅让全校的同学老师赞不绝口,还到一些兄弟学校去巡回演出,当时我是舞剧中的主角,就连进校门的时候,都能让站在校门口值勤的低年级同学认出来。当时我可真是过足了跳舞瘾。
有一天,我们学校来了两位挑选文艺兵的解放军。我听了这个消息,兴奋得一夜没睡,我怎么想怎么都觉得那两个解放军说不准儿就是冲着我来的。我和那个扮演吴清华的女生,每天放学后,就守在学校大队部的窗户外,我让吴清华跪在地上,我轻轻站在她的肩膀上,扒着窗户玻璃的一个小洞往里面看。我看见了两个戴着红领章的中年男人正和我们的大队辅导员谈话呢。也许是我一激动,脚下用力过猛,只听得哎哟一声,我们俩人仰马翻全都摔在了地上。
大队辅导员和那两名解放军一齐跑了出来。我们俩来不及逃跑,爬起来十分尴尬,不敢看那俩解放军。大队辅导员将我们俩叫到屋里去,问我们为什么要扒窗户?我们起初谁也不敢讲话,但是我突然觉得此刻难道不正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吗?我们终于见到了招生的亲人解放军,为何不当着他们的面,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们呢?于是,我看着那两个解放军说:“我们想当文艺兵。特别想。”那两个听起来有点山东口音的解放军说:“到底有多想,你们光凭嘴说不算数,先写个申请来。”
我和吴清华从大队部出来,兴奋得跑到操场上打起滚儿来。我们相互看着对方身上的一层黄土,没有节制地哈哈大笑着。直到夕阳只剩了一道薄薄的唇边,挂在铅灰色的天上。我们俩盘腿坐在潮湿的土地上,商量着如何写那异常神圣的参军申请。我们觉得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自己这一神圣的愿望。绞尽脑汁找不着一个解渴的、有力量的、最有说服力的字眼儿。
这时天色已晚,我们都感觉有了凉意,冷不防吴清华照着落在自己大腿上的一个蚊子狠拍
了一巴掌,这一拍就像是一道灵光划过我的大脑。我突然闪现出一个绝妙的点子,我们何不写一份血书呢。这个想法刚一冒出头,我自己先出了一身冷汗。我下意识地捻了捻自己细嫩的手指,低头沉默了半天没有讲话。吴清华睁大眼睛屏住呼吸等着我说出一个惊人的词语。她大概做梦也没有想到,我想让她一起写血书。
“我想出了一个点子,不知你怕不怕?”我肯定是用极严肃的表情对她说的。
“什么?什么呀?别是让咱们去死吧?”吴清华说话结巴起来。
“就是写血书!”我惊恐地对她说。
“那,那咬哪儿的肉呢?”吴清华几乎是用哭腔问。
我发狠似的冲着她举起了一根食指说:“当然是手指头了,用食指,我们下狠心一咬,就用这血直接往白纸上写。”
“对,看来只有这样了。我们干脆就行动吧。”说话间,吴清华的脸看上去已经铁青铁青了。自己把自己咬出血来,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那能不是大事吗?
我和吴清华往教室走的时候,天色已黑,好像是起风了。我感觉身上冷得直发抖。吴清华一只手紧紧地绕住我的脖子,我们俩就像是奔赴刑场,来到了黑咕隆冬的教室门外。没有钥匙开门,我就又让吴清华弯起腰,我站在她的后腰上,将冲着楼道的那扇窗户打开,我跳进去将门打开,我们坐在空荡的教室里,在桌子上铺上一张白纸,我们俩谁也不看谁,大约沉默了足足有十分钟,这时我突然听到了自己的肚子饿得咕咕直叫,“喂,你的肚子叫了。”吴清华用胳膊肘轻轻碰了我一下。“咱们快点吧,我现在想尿裤了。”我和吴清华用上齿和下齿将食指上的一小块肉使劲咬住,随着我们用劲的一点点深入,疼痛开始了,直至钻心,眼泪涌出了眼眶,鲜血也冒了出来,我们用滴血的手指,在那张白纸上写上“我坚决要求参军!”的字样。
我的血书字迹由大到小,歪歪扭扭,一看就像是中途怕疼革命不彻底那种人写的血书。但是无论如何我是将“我坚决要求参军!”这七个大字写完了。
“哎哟,我的妈呀,我可能咬得太狠了,血直往外冒。这下要坏事了,我会不会死呢?”吴清华哇哇大哭起来。
“要不咱们去医院上点药吧,流血过多不好。”我一只手捏着写好的血书,生怕没有晾干,我用力吹着。等我们的血书完全晾干了,我小心翼翼地夹在夹子里,准备明天一早交到大队部。
那天我和吴清华到医院上完药,回到家已经很晚。我们的父母都找疯了,问了同学问老师,都说没有看见我们。好在我和吴清华那天回家都没有挨打,编了个瞎话总算蒙混过去了。
第二天我们俩早早就来到了学校,将血书交给了大队辅导员。大队辅导员接过我们交的血书吓了一大跳。他吃惊地瞪着我们。那神态就像出了什么大事儿。
“这是我们俩迫切要求参军的申请。想不出更好的表达方式,最后想到了写血书。希望您能帮我们把血书亲自交到解放军手里。”我异常严肃地对大队辅导员说。
“好吧,我一定亲自将用鲜血染成的申请交到解放军手里。”大队辅导员就像从我们手里接过了神圣的任务,他的脸因激动变得有点发红。
接下来的日子变得很难熬,我们想假如只招收两名文艺兵也应该是我们的。因为我们写了血书,我们的心情最迫切。所以我们就能入选。我们的逻辑就是这样的简单。
挫折对于我来说,来得太早了。
我们学校最后只招收了两名文艺兵。但这俩人是一男一女。那唯一的一名女生竟是吴清华。我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当我在学校的橱窗里看到那俩人的名字时,差点昏了过去。尤其令我不能忍受的是那个男生。他连一点文艺都不懂,竟然能够去当文艺兵。后来有人告诉我,原来是那个男生的爸爸在部队里,他将他儿子走后门弄去当兵了。对于为什么吴清华能选上而我不能选上,我后来只能这样来平息自己心中的愤怒——那就是人家吴清华写血书时,比我咬的肉多,心更狠,对自己丝毫也不留情。她比我流的血多,所以老天爷就偏向她,最后还是选了她去。
人生的机遇可遇不可求。经历了这一次的打击以后,我很快就升入了中学。到了中学一切都打破了原来的格局。我们这些小学的宣传队的文艺骨干,已经成了明日黄花。来自五湖四海的学生,谁对谁都是一个谜。
一天上午上第四节课的时候,上语文课的张老师中途被校长临时有事叫出去了。大家见老师出去,有的下位子借东西,有的开始回头讲话,总之干什么的都有。这时只见坐在我前面的王锦绣,从书包里掏出一双跳芭蕾舞的舞鞋。我一下子激动地用手捂住自己的嘴,睁大吃惊的眼睛。我在猜测着,她们家到底谁是跳舞的呢。王锦绣看上去体形并不好,她个子不高,还有点胖。但是她在班里显眼的原因是因为她穿的衣服很讲究。她爱穿鲜艳的衣服。比如新班刚成立时,我们大家首先看到了一个穿着天蓝色灯心绒衣服的女孩儿,那就是王锦绣。一般的同学几乎穿的全是清一色的灰、蓝、绿服装。这件天蓝色的灯心绒褂子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是一种忘不了的颜色,它不仅是对当年单调服饰的一种反叛,同时也是千篇一律生活中的一种诱惑、一个向往。
那天下课后,我故意磨磨蹭蹭地收拾书包。我像个侦探似的,放学后紧紧跟在她的后面。王锦绣一出校门,就直接往右拐。沿着这个方向无论往哪走,都避开了贫民窟的方向。难道她是从“疙瘩楼”出来的人吗?在我们这个城市,一共有五条大道是租界时期遗留下来的建筑。其中以疙瘩楼为代表的是法租界。那里住的人一般当官的居多。尤其是“文革”以后,一些当权派将原先住在里面的工商界和资本家等人士统统赶出了家门。果不其然,王锦绣真的进了疙瘩楼。原来她们家是住在这里啊!
那么究竟是王锦绣的家人有跳舞的,还是别的什么人是跳舞的呢?我想当文艺兵的愿望又被这双粉色舞鞋给燃烧起来了。
为了接近王锦绣,我那天特意买了两张电影票。电影是《红色娘子军》。我早就想看这个电影了。正好趁着一天下午没课,我邀请她一起去看电影。我看她很高兴,就忍不住问她:“那天上课我看见你从书包里拿出一双浅粉色的舞鞋,那是谁的?你也喜欢跳舞吗?”
“咳,你看我长的这样,哪儿像是一个会跳舞的人呢?我的那双芭蕾舞鞋,是我大哥女朋友送给我的。她是上海芭蕾舞团的演员。”
“哦,原来是这样啊。那你们家是干什么的呢?”
“我爸当兵,我妈当兵,我三个哥哥也是当兵的。我们家除了我,都穿绿军装。”王锦绣笑呵呵地对我说。
“那你怎么不当兵去呢?”我禁不住问她。
“咳,我想去当兵还不是我爸一句话的事儿。我爸说这个家必须留一个老百姓,否则,不利于军民关系。”她说完,灿烂地大笑起来。
也许由于是周一下午的缘故,偌大一个电影院,竟没有几个人看电影。我们两个人,楼上楼下跑了个遍。拿不准究竟是坐在楼上看呢,还是坐在楼下看。最后临开演了,我们俩一致认为还是坐在楼上第一排趴在那看最美。于是
我们俩在黑灯后,蹑手蹑脚地跑到了二楼。
记得电影中有一个镜头令我激动不已。那就是洪常青穿着一身白色的西装,骑着一匹马,在桥上,他下马给了吴清华一个银元的那个镜头,真是叫我感动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洪常青长得太帅了。那大概是我青春期第一个羡慕和崇拜的男性。我坐在那个柔软的皮椅子上,春心萌动,手心都渗出了汗。我发誓这个电影我一定还要看第二、第三、第四遍。而且我决不会跟别人一起看,我一定要自己去看。我忽然后悔有王锦绣坐在我身边,如果没有她,我可能会看得更投入一些。说不定看完这场接着连下一场,就为了那一个镜头也值了。大概一个女孩子人生第一次的爱,就是这样来得突然和没有道理。我没有想到平生第一次爱的启蒙,竟是来自电影中的洪常青。
后来我和王锦绣真的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几乎成了她们家的常客。我们当时经常上半天课,我每天下午基本上就是在她们家里玩。王锦绣家的房子算上地下室大概有七八间,她的哥哥们,虽然人不在家,但每个人自己都有一间房子。每间房子里都有她哥哥的照片。有一次我无意中看见她二哥房间的玻璃板底下,压着一张舞剧《白毛女》的剧照。我吃惊地趴在那玻璃板上看了半天,最后还是禁不住问王锦绣:“你二哥他喜欢跳舞的吗?他的玻璃板下面怎么还压着一张白毛女的照片呢?”
“咳,那不就是我大哥的女朋友吗?”王锦绣不无神气地冲我说。
“我是问你二哥他本人喜欢跳舞的吗?”我也不知为什么一定要知道她二哥喜欢不喜欢跳舞的。也许我的思想平时就比王锦绣复杂吧。
“那倒不见得。只不过他跟我大哥一样也喜欢搞文艺的女孩。”王锦绣格格笑着说。
我记得当时自己没有像王锦绣那样天真地大笑,我的心不知为何突然像是停止跳动了一样,有一种说不出的惊慌的感觉。真是怪极了,就在那天离开王锦绣家后,我晚上一直想着她的二哥也喜欢找一个爱好文艺的女朋友的事。那一天夜里,我记得我是十五岁零三个月。
后来我的整个中学生活几乎没有跟文艺沾边。我呆的那所中学没有像样的文艺宣传队。我热爱文艺这件事,在中学没有得到丝毫的发展。我的中学过得没有像小学那样轰轰烈烈。我就这样眼巴巴无聊地等到了中学毕业的年龄。
刘敏,作家,现居天津。有长篇小说《如歌的诱惑》等发表。
毕业于一九八七
周美娟
毕业
那天吵吵嚷嚷的,同伴们各自打点好自己的装扮出了门。我特意穿了一件湖蓝大花上衣,白色流行的裙子。
学校食堂里已是黑压压一片,我从偌大的餐桌缝中穿过心事重重的人群,来到我的同伴们中间坐下。他们也没什么心思说话,我们开始喝酒。学校提供了几瓶啤酒。孙君说:开始吧。别的桌上都开始了。孙君是本学期的支书。
大家举起酒杯。为将来事业有成干杯。为大学同学一场干杯。大家又开始玩起刚入校惯常玩的那种酒令,这种毫无逻辑联系的纯粹拼字游戏曾使刚入校的土里土气的青春男女迸发出切近的感觉,那个时候,字条上写着某某,另一个人把动词和宾语写好了拼在一起,多是漂亮、在深情地想一个人之类,颇有诡谲的意味,弄得男男女女心旌飘荡。这个游戏之后没过多久,班里便出现了第一对青春恋人(也许不是因为这个游戏造成的)。发过字条,我们凑句子,梁君真该死。严君不该这么无情无义。崔君飞在蓝天上,李君是毒蛇一条。孙君是臭狗屎。酒过几巡,“无情无义”的严君不知为什么触动,开始嘤嘤地哭,一旁有人劝解,愈发哭出了声来。
邻桌中文系别的校友也在大声喧哗。中文系和外语系是本校最最声名在外的系,每每的要涌现出几个才子佳人。前几届他们多分配在党政机关或留校,而且极少走了下坡路的。这个系出过几个有名的诗人,不知在价值观已发生变化的今天,大诗人是否还像从前那样受欢迎。反正那是一个诗人肆虐的时代。哪怕诗人们扯着公鸭一般的嗓子朗读自己的诗句,男男女女们都会从中听出或者壮美,或者温婉的意思来。别的系,乱子总是出在有始无终上,分配的时候求爷爷告奶奶,哪个好单位也不想要。这是学中文的他们足以自傲的原因之一。他们在公共场合总是有独到的见地,舞场上风流倜傥。据说这是本校的传统。
“叭”的一声,邻桌不知谁操起了酒瓶朝窗户扔了出去。接着又有一只在餐厅的中央爆炸了。大家朝发声的地方张望,乱哄哄地猜测。几个校学生会的干部从各自的座位蹦了出来,他们说:不准扔酒瓶,再扔就要考虑考虑你们的前途。全场顿时鸦雀无声。这个时候,我们这一桌的汪君正高高地举起了酒瓶,他听完了那几个学生会干部的话后有些发愣,这一刻,全场的人不约而同望着他。汪君颓然跌坐下来。我们在座的所有人几乎都有理由认为汪君的颓然不是因为他手里的酒瓶没有摔成碎片,而是因为他此时此刻被注意了,成了冤大头,尤其告到了系主任那里,将是什么后果。
没有多少自然的东西,连微笑也不是。这句话可能是毕业那会儿最恰当的形容。从那种酒令的意义上就可看出端倪。我们从互相感到惊喜、宽容、爱慕,变成了互相了解和厌恶。没有什么可值得回味,有的只是摇头叹息,在这样一种年华,就老于世故,彼此心怀鬼胎。这倒不失为走上社会前的极好热身,我们中有一位出校门不久即当上了某县的组织部长,一位女组织部长。还有一对平日不闻不问任何班级事务的鸳鸯,其中一个突然喝了安眠药,男友随即被发配至人迹罕至的地方。分配从一开始就是一柄悬在每个人头上的利剑,说不定什么时候寒光一闪。从入校那天我们就开始看到“往上爬”的魅力。学生时代,往上爬被人不齿,但爬上去了的人又总是被视为有能耐,能引起注意,这仿佛是一个不成文的游戏规则,而当时不明确罢了,直到毕业后多年,“不愿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句话被大言不惭地推崇出来,成为很多人为人的原则,我们才拂开了半明半昧的大幕。
通常每一学年的开始要搞一次班干部选举,末了还要选一回优秀学生。这两个日子是很富有戏剧性的。候选人人人装作心不在焉地看着黑板上自己的名字,那标志着得票多少的“正”字随着唱票人的叫声一笔一划地向后伸张,他们就暗暗攥紧了拳头,却不能握住一阵内心的乱突突,真是度日如年,直到宣布某某人当选。想来很简单,为的什么,为的就是那一“爬”,爬给谁看是早在这之前就已明确了的。
我们这一桌一些人在自己喝闷酒。有几位女同学脸喝得通红。一位已不顾一切地趴在餐桌上哭了起来。其他人亦唏嘘不已。你能怎么办,这个倒霉的时候,胆敢胡言乱语,就有人告到系里,说某人对学校不敬,档案便被什么土老冒拿到自己乡下去押着,你去也不去,不去就成黑户。谁知道我们面对的是什么,脆弱的欲望和强有力的分配巨手之间总是存在压抑,它使我们多数人在确定自己未来的时候小心翼翼,畏首畏尾,如履薄冰。毕业时的阴沉气候如同
一张大网,牢牢罩住了每一个人。
爱情
一天傍晚我走在回宿舍的路上,迎面遇见了他。学校的林荫路在女孩眼中总是如此有诗意。傍晚时分光线黯淡,一抹余晖这时向山那边隐过去,斑驳的俄式楼房在冬日里显出古老和幽深的意味。他走来,笑笑,踌躇了一下,准备擦身而过。我说:呀,我看见你前天发在日报上的那篇文章了。他仍没有停步,说是吗。露出一排大牙,我注意到缺了一颗。打过招呼,我相信我们之间已有了某种把握。
这家伙的诗在大学第一年就被各种诗会到处朗诵,被一些好看的女生抄在自己的笔记本上。我也抄过几首。他很瘦,很单薄,言语不多。他叫华。
就在同时,中文系有个家伙在一个晚上突然走近我,并邀我一同走走。那是一个零下二十度的夜晚,雪,确切地说是霜,轻轻拂在脸上,我们朝南边的火车站一直走去,他很沉默,不时回过脸来看看我,我明白那种眼神,太骚动不安,况且他穿皮革衣服的身上老是发出怪味,令人不快。我知道他那时想不顾一切地说出些什么,但我一直直着脑袋,让他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们站在空寂的火车道上,被一种莫名的东西感染着。我想我那时最为感动的是有一个人能带我上这儿来,体会半夜时的寂静。乌市的冬夜,美得令人灵魂颤抖。在这种时候我把美的一部分寄寓到了我的同伴身上。就因为他站在朦胧中成了寒冷、积雪、月黑风高的一部分。山那边一两声火车的汽笛远远地传来。有一刻我觉得差点爱上他。不过第二天一早,我踏着一尺厚的雪走到了中文系他的班上,叫人转交一张字条,意思是对不起,我其实已爱上别人了。
那一整天我没能见到华。第二天晚上,他捂着一侧眼角向我走来,说有人找他打架。我心里一惊。他微微笑着说你知道的,是林某某,那狗娘养的。我低头不语。他说我并没有怪你呀,干嘛心虚呢。现在还有月亮,出去走走怎么样。我抬起头,心里突突乱跳。我看见他脸上冀盼的神情。
就这样,我们一直走着,恍恍惚惚,男孩子此时的心神不定让人感到片刻的不安,不过这种感觉很快就过去了。我们在月夜中沉默着,一直把校园兜了一圈又一圈。我觉得这个世界就是我的,我们的,不是别的任何一个人的。虽然只有沉默。他有时望望天,有时一直注视着前方,长长地呼出一口白气。我低着头问了一句:你在想什么。他说:我在看星星,星星在这样的晚上一点也看不见了。他侧过脸来问我:你呢?我说我想起了今生今世。他突然定定地站住,极冲动地直视我,两手还抄在衣服口袋里,看得出来,他几乎按捺不住。我绝没想过他日后会成为伤害我最深重的人,没齿难忘。当然,也许他被我伤得更重,不得不以他认为可以的一切方式向我压迫过来,自尊和爱破碎一地,就此再也找不到归宿。结果我们既没有成为今生今世的爱人,也没有成为今生今世的朋友。
我开始瞧不起他。首先他只会写诗。太沉默寡言。我发现在诗人的潇洒外表下其实很没有力量。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我开始惶恐。惶恐周遭世界的强大和自己的无奈,我们在一起不能使我感觉有力一些。人群中他渐渐很不起眼。而我此时虚荣心作怪,太需要一个人足以使我很容易被认可。世上的事往往是这样,你轻易得到的东西也会轻易地就地扔在什么地方。
我决定离开他一阵子。
可是我的一位好友对我说他又有了一个女朋友。是同一班同学。赵君。我朦胧地记起赵君曾对我说起过他。那是一次爬山,那班人爬到了西山上,在山体中黑古隆冬的防空洞里钻来钻去,她正准备往里钻,就在那一刻,他在黑古隆冬的山体中看见了她缓缓下降的身形,娇小而谨慎。她后来为了让我死了这条心还说,那时她找到了一生一世的安全感。你却没有。我一直不明白那一时刻是否是她刻意造成的,恰恰跟随在他的身后,走到暗无天日的地下,与他相遇。我被这种想法折磨了很久,不可自拔。
痛苦如此快地降临。猝不及防。就像黑夜之于最后一抹太阳的余晖随之来临一样。
我一直关注这个世界的美,音乐、文学、绘画像是精灵一般,使世界充满律动。我爱它们,永无餍足。很小的时候,我就在一切地方寻找它们的踪迹,在黄昏黯淡的湖水中,在山巅白雪的反光中,在校园夜深时分黑黝黝的林子里一明一灭的烟头上找到来自某处的冲动,然后把它们写在纸上。我甚至崇拜和爱一切拥有它们的人。华就拥有这一切。我不知道是爱华还是爱附着在他身上如诗的光环。我也从此深陷文字的泥潭。
我跟华简直不可救药。有一回他在黑暗中说:你过来。吻我。我僵直地站在通道上,紧抿着嘴唇。我不明白,我们生了一场气,他说要吻我。他说你简直像一口深井,人跳进去了,要被淹死。我木然地站着,毫无悟性。悟性大概是赋与那些懂得爱的人的吧。赵君那时候就懂了。华说完那句话,我站了一会儿,随后恼火地跑回了宿舍。
后来我们中间出现另一个人的时候,他绝然与我分手。他用最不堪忍受的暗示斩断我的藕断丝连,摧毁我的自尊。我告诉他我爱他,结果第二天他的女朋友对我说,他说你爱他。分手的时候我在公共汽车上喊他的名字,我相信这个伤心已极的声音那个时候只穿过了汽车的烟尘,已然丢在了什么地方。就这样,没有秘密,没有默契,让我抬不起头,到此为止。
我的相夹里只有一张他给我在山巅上拍的黄昏背影。落日的余晖笼罩着回首顾盼的一个人——已经锈蚀得斑斑驳驳。那个时刻我懂了。我怀疑自己至今还有些忧郁的个性是不是来自于这件事。一想起来,肝肠寸断。
我后来时常做一个梦,梦里他总是离去,在教室昏黑的走廊上,在路上,他头也不回地和另一个什么人全没心肝地离开我的视线。
周美娟,编辑,现居海口。曾发表过小说散文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