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岱夫
斗蟀是我国民间的一种传统游戏,至今约有1000多年的历史。
蟋蟀是一种普通的昆虫。西方人将它描写为浪漫的缔造者,它能奏出美妙的歌声。蟋蟀生性好斗,加上它们有离群的习性,雄蟀喜欢独自生活在土穴或石缝中,除交配期和一只雌蟀同居一起外,绝不和同性雄蟀住在一起。由于天生的孤僻特性,所以一旦有别的雄蟀接近,则视若仇敌,必有一场恶斗,人们利用蟋蟀这一“相斥”习性,把它们放在一起让其斗个你死我活。
澳门的斗蟀活动在其开埠以来已经流行,迄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亦可算是一个伴随澳门成长的活动。时至今日,澳门的斗蟀活动随着休闲和消遣方式的增多而不断受到冷落,但仍不失为一项生命力极强的传统娱乐活动。
现在的澳门斗蟀爱好者,大多是返回大陆购买,或请人到内地捕捉。因为他们深信由自己邀请的捉蟀师傅会为他们捉到最好的蟋蟀。在大陆捕捉或购买蟋蟀的范围很广,各省份都有。不过多以广东从化、湛江等地最有名。捕捉蟋蟀的时节在立夏前后,通常蟋蟀多潜伏于夜间的一些山脚草丛中,师傅通常以声辨虫,当听到蟀鸣,循声确定其所在位置后,用手电筒照亮所在地,然后用树枝拍打草丛,待吓得失魂落魄的蟋蟀跳进早已围在四周的竹斗后,便大功告成,经过一番精心挑选便运回澳门。并以单只或一雄一雌放于圆形小瓦盆内,以上等的饲料加以喂养,待到立秋后,一决雌雄。
斗蟀非常讲究季节性,不同产地、品种的蟋蟀,亦分有早、中、晚秋三个时段作赛,如广东的中山蟀为早秋蟀,其斗蟀时间也是在立秋的前后,而广东从化蟀为中秋蟀,当然是在中秋期间作赛。不过所有的比赛都会集中在立秋至重阳这一段时间进行。至于斗蟀的场地就非常简单,也不用讲究。几个志同道合的蟀友,也可以在街头巷尾作一番较量。
斗蟀前各“玩家”都将放在养盆中的蟋蟀与任何一个“玩家”的蟋蟀进行“放对”,“放对”的意思是将两只蟋蟀进行体形上的比较。由于此过程很重要,各人都要细心观察,从斗蟀的经验上看,体形越大就越有利,所以“放对”是不可忽略的。“放对”后经双方同意,斗蟀正式开始,双方先下注,然后用一蟀斗(即滕斗)把两蟋蟀放到打蟀盆中,“玩家”双方各执一种蟀草(用老鼠胡须做成),准备推波助澜。由于蟋蟀本性关系,当一见到同性时,一经撩逗,便立即厮打起来,双方咬成一团,有时双方同时被摔到盆边,接着又互相寻打殴斗。咬、抓、踢、打这样斗到六、七个回合,甚至十多个回合方能定局。
打斗的规则很细,主要有以下几项:某方蟋蟀见到另一方“撞头三次”都避开,则此蟋蟀是输;当其中一只被另一方咬死或被咬到“有翼无牙”,亦是输。但两蟋不战而逃或是声音变哑,无心恋战时,则为和局。下注时一定要有十足的注码,是谓“十足交易”。而旁观者亦可搭注,是谓“外帮帮饼”。
在旅游业兴旺的九十年代,斗蟀活动已成为澳门的消闲娱乐项目之一。据统计,1994年和1995年在大三元酒家举行的秋季蟀王金牌大赛上,吸引了上千人的参加,人数之众和场面之热烈决不逊色于往昔兴盛时期。
美中不足的是:世人自古都将斗蟀看成一种赌博玩意,因而给斗蟀活动蒙上了一层阴影,令局外人投以轻视的目光。然而,大部分澳门人喜爱斗蟀的目的在于荣誉而不在金钱。有的是纯粹为了娱乐,有的是为了刺激以及挑战性。同时饲养蟋蟀需要专业学问。在他们看来,把斗蟀看作是赌博,那是不全面,也是不公允的。
(责任编辑/杨剑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