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的名字很简单,虽号称3500多个,但实际常用的,女性不过500个,男性约800个。美国父母为孩子取名,一般照着《圣经》选一个满意的就行了。
相形之下,倒是美国人的“姓”极其复杂。世界各色人种带来各自的姓氏,稀奇古怪、五花八门,美国姓氏之杂必居全球之冠。五大洲各色移民且不论,仅来自英伦三岛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移民姓氏之怪,就让人大开眼界。
例如,有人姓苹果(Apple),有人姓桔子(Orange)、大米(Rice)、小麦(Wheat)、玉蜀黍(Com)一类粮食水果皆有人姓之。还有人姓熏猪肉(Bacon)、火腿(Ham)、咳嗽(Cough)、狼(Wolf)、狐狸(Fox)、灰(Ash)、毒药(Poison)、公鸡(Cock)、公鸭(Duck)、鱼(Fish),未免令人觉得可笑。有人姓鸟(Bird),虽然中国人中不乏姓牛姓马的,但称呼“鸟先生”、“鸟太太”,在中国人听来,总有几分滑稽。坟墓、死人都是大不吉利之词,在美国亦敢姓之,其余可想而知。死人(Deadman)先生晚上幽会坟墓(Tomb)小姐,倒是找对了门儿,适得其所。
有些人明明是白人,却偏偏姓黑(Black),而黑得发亮的人却姓白(White);不少碧眼金发的“白雪公主”,别人却叫她黑男人(Blackman)、蛋头(Egghead)小姐、秃头(Bald)小姐,阴差阳错。有的教授学富五车、满腹经纶,大名竟是农夫(Farmer),而一字不识的农夫,却堂而皇之姓起聪明人(Wise-man)来。
在中国,屠夫是一句骂人的脏话,很不中听,但在美国却是堂堂正姓。别人姓姓倒也无妨,偏偏有些医生也姓这吓人的姓,天有不测风云,人们免不了要去医院看病,若碰到刽子手(Slaughter)大夫、杀人(Dr·Killman)博士,相信定会“心胆俱裂”,病人若知道由屠夫(Butcher)医生或碎骨(Bonecrusher)大夫给他主刀作手术,一定会吓得浑身发抖,拔腿就跑。
有人戏称,美国人文化太浅,胡姓一气,美国人连“性”(Sex)都敢姓,连“强奸犯”(Raper)都敢堂而皇之作为家族姓氏代代相传,这些家族的开山老祖必定都是目不识丁,否则怎会开此玩笑。
据美国学者艾尔斯登·史密斯在他的专著《美国姓氏》一书中考察美国姓氏的来龙去脉,英美姓氏大致有四种来源:
1.取自父(或祖)的名字,姓由父(或祖)的名字演变而来。例如约翰逊(Johnson),是约翰(Jobn)的儿子理查森(Richardson),是理查德(Richard)的儿子。
2.姓以地形、地势而得。例如伍德(Wood)、丘吉尔(Churchill)等。这一类姓氏最多,约占英美总姓氏的40%。
3.由浑名而成。祖上有人有某些生理特征,家族由此而得姓。例如布朗(Brown,棕色)、布莱克(Black,黑色)、朗(Long,长)等。
4.由祖先职业而成。例如史密斯(Smith,铁匠)、贝克(Baker,面包师)、费舍尔(Fisher,渔夫)、法默(Farmer,农夫)、泰勒(Tay-lor,Tailor的变体,裁缝)等。
当然,上述这四类都是指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美国人的姓氏而言,德、法、意、西、俄、日本及阿拉伯等移民姓氏不在其内,如果都加在一起,据史密斯估计,全美国大约有150万个不同姓氏。
据“钩子”(赫克,J·N·Hook)先生研究,美国万人以上的大姓有3000多个。美国十大姓氏排名次序是:史密斯(smith)、约翰逊(Jobnson)、威廉斯(Williams)、布朗(Brown)、琼斯(Jones)、米勒(Miller)、戴维斯(Davis)、马丁森(Martinson)、安德森(Anderson)和威尔逊(Wilson)。史密斯名列第一,全美国约有200多万人姓之。
(陈科摘自94年10月9日《服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