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民
有两组统计数字可以说明目前国家税收的现状:
1985年开始,针对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我国已连续8年在全国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其中,查出的偷、漏税款总计近千亿元。
1992年,全国发生各种暴力抗税案件2744起,2225名税务人员被暴力殴打,其中,重伤致残者275人,死亡2人。
面对如此严峻的国税现状,人民共和国的税官愤怒了……
谢晋东,某税务分局税收科科长。官不大,但管的事不少,全区2万多个体户的税收归他管。与个体户这个阶层打交道久了,自然有许多感叹。
如果论为国家收税多少,我们还真没什么好说的。我手下几十人,一年收的税还不如一个大企业交的多。但作为国家税收的一部分,你还不能小看。为什么?大道理好像不用我来说。
个体户,是个什么样儿,大家心里都清楚。我能说出来的就是他们的纳税意识。有报道说,现在个体户偷税、漏税的达90%,我管的这个区虽然没有作过统计,但我敢说,如果我们的工作稍微松点劲,肯定会超过这个比例。
我们这个区处于城乡接合部。外地来经商做个体的大多都住在这里。其中比较有名的个体户集中地是“浙江村”。这里住了2万多浙江人,多是从浙江温洲、乐清、永嘉来的,主要是搞服装加工。这些浙江人租的是农民房,一般每间房子月租金在300~400元之间。当地农民说,有一间房比有一个儿子还强。因此,当地出租房屋的农民与浙江来的个体户之间就在无形中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他们结合在一起对付国家税收政策和国家税务干部。
去年夏天,我们科税务干部和4名协税员到“浙江村”去进行税收检查。来到一个出租小院,正在做皮夹克的浙江女一见税收的来了,脸一下子就拉了下来,并狡辩说刚来,还没干,没钱交税。我们税务干部指着一堆皮料和成品,要她作出解释,她还是那一套,死活就是不交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税务干部决定暂扣其部分物品。这时,站在院里的房东站在院里大声叫喊:“你们是土匪,抢人家东西。”接着就把院门反锁上,并招来上百名浙江商贩把房子围住,侮辱谩骂,不让我们税务干部出去。直到公安局派人来才把我们税务干部救出。
文盲加法盲,给我们的征税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阻力。去年9月2日上午,我们科税务干部再次来到“浙江村”收税,又遭到了浙江温洲来的个体户的抗拒。先是无理取闹,进而发展到围攻,他们往税务干部脸上吐口水,把税务干部打倒在地,用砖头砍。当区检察院和税务局的领导赶去解决问题时,这些无法无天的个体户又用砖头将检察院和税务局的汽车砸坏,把法警打伤,并将税款抢走。仅在去年一年,浙江村就发生集体抗税事件9起。
从围攻、殴打,继而发展到集体抗税。今年5月,分局派了两个稽查队去“浙江村”征税,当查到某院97户浙江个体户时,他们全部把门锁上,人都站在胡同里,谁也不交税,我们税务部门拿这些人也没有办法。
我们税官就是在这种环境中为国家收税的。
收税难,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要改变这种现状,首先是要强化我们的法律。对我们基层税务干部来说,更希望国家能增强税收法律的可操作性。比方说,现在的《税收征管法》规定,对不交纳税款的,税务人员有权扣押、查封、拍卖相当于税款的商品。但规定有个前提,就是须经县以上税务局批准。这就给我们执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等我们请示完毕,再去找他,他已经不知跑到什么地方去了。创造一个好的税收执法环境,对国家、对我们税务干部都是非常有利的。
樊文如,某市涉外税务分局局长。经常同外商打交道,深深体会到,税收不仅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利益,而且还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和尊严。
我从干税务工作第一天起,就觉得这个职业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你想想,当一笔一笔税款进入国库,支援了国家建设,改善了人民的生活,这心里别提有多高兴。
做税务工作有苦也有甜。苦的是税不像我们想像的那样好收,国税有多少流失?一个企业有多少流水?有多少利润?这些都是要靠我们这些税务干部去做大量的工作才能做好的。征税与纳税,是一对矛盾,是你多我少、你进我出的较量。
我们的报纸上常说人家外国人纳税意识强。其实,那是外国有一个严格的税法制度的结果。即使这样,外国偷税、漏税现象依然很普遍。有关资料表明,发达国家偷漏税的比例达10%,而私营或个体经营者偷漏税现象更为普遍。
我们国家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外国公司来中国投资的越来越多,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也就相应地多了。由于我们国家正处在制度建设和法律完善阶段,外国人到了中国,他的纳税意识就不一定自觉了。我从1988年开始涉外税收工作,对这方面深有体会。
现在世界各国都在反避税,作为主权国家,中国自然也不能例外。所谓避税,就是钻法律的空子,逃避税收。有的外国企业,在中国的经营非常红火,但他的帐面上却是亏损的。为什么?就是为了逃避国家的税收。而打击避税却是涉外税收工作的难点,很复杂。首先,你得知道某种商品在国际上的真实价格,其次查他是如何转移利润。可是你没有一个高效的商业情报网,你要想了解国际市场上某种商品的价格谈何容易?
外国企业在中国抗税的事时有发生。有的老外到了中国,自恃财大气粗,置中国的税法而不顾。有一家外企,已经8个月没有交税了,我们给他们开了纳税通知,对方却不理我们的。我们又去找他们的会计,你猜会计怎么说?“我们总经理说了,我们要免税。”
另有一家大公司,在中国建立代表处以来,我们与其接触了多次,宣传中国的税法,但他们拒不承认自己是纳税对象。于是我们税官只好再做工作:“我们欢迎你们来中国投资,但作为主权国家,我们有权力向你们征收法律规定的税款,望你们给予协助。”然而他们却好像是听烦了:“如果要我们纳税,我们就要断绝与中国的贸易往来……还要去告你们……”
外商在中国逃避纳税的现象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就拿外商驻京机构来说,办理了工商登记的有2600多家,而在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的只有2240家,这近400家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绝大多数是为了逃避中国的税收。我们虽然设法在追查,但由于这些机构目标不大,又居无定处,很难查找。
征收外国人的个人收入所得税更为困难。现在我们实行的是上门申报纳税,但外国人在中国拿多少工资,我们很难核实,不少外商就在这方面打主意。某国某银行一代表,1988年只申报月收入5160元人民币,而将他在本国的基本工资每月26641法郎(合人民币16251元)匿报,匿报幅度达76%。当我们发觉某国多数驻京工作人员只报在华津贴,不报在本国工资收入后,我们进行了两年的追查清理。到1991年2月底,共有40家公司的132人补交了税款658万元,追补滞纳金543万元。
随着中国经济的繁荣,外国企业来中国投资的会更多。这也会给我们的涉外税收工作带来许多困难。对外国在华企业的征税工作,不仅仅是一个征税问题,更重要的是维护我们中国的国家主权及中国的法律尊严的问题。因此,我们这些人民共和国的涉外税官的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中国的尊严。就是工作再难,我们也要干好。
张正军,女,某市税务分局副科长,主要负责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征收工作。她敢作敢为,有股子豪气。但心里也积了不少怨气、怒气。
个人收入调节税,太难收了。你想吧,人家一次挣了1万,你收人家5千,能不心痛?可话又说回来,你挣得多,就应该多为国家作点贡献。所以关键问题还是个纳税意识问题。如果他觉得该交,是一个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他就会主动上门申报纳税,这税也就好收了。问题是现在多数人认为交个人收入调节税是亏了,是把自己的钱白交了,不甘心。因此,就变着法子偷税、漏税。
我所管的这个区是个名人集中的地方,但在纳税问题上,这些有头有脸的人并不像在舞台上那样光彩。有个大歌星,我们要他分月申报劳务收入,他却置之不理。这时,有记者将他逃税的事见了报,他自恃有名气,高人一等,就到报社大吵大闹,接着又到我们税务局闹。这件事正好是我管的,他自然就闹到我这里来了。这位歌星在我这里胡搅蛮缠,强词夺理,我是一点也看不出他有大歌星的样子。他要我提供证据,我说你先别嚷嚷,先把5000块罚款放这儿,我再把我掌握的证据亮给你。最后,他还是在事实面前自己软了下来,补交了4万多税款。这人就是不聪明,你要是底儿不潮,你牛气,咱们还真没什么可说的。可你底儿潮,你还牛轰轰,谁吃你那一套?
收一笔税款,我们往往都要费九牛二虎之力。本来,收个人调节税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事,只是因为触动了个人利益,我们这些税务官几乎总是遇到冷眼和抵制。某电影制片厂5名演员到外地演出取得不少收入,我们得知后上门催缴,这些平时光彩照人的影星到这个时候就露出本来面目了。开始借口合同纠纷拒不申报,后来没辙,干脆把我们税务人员拒于门外,有人还态度蛮横,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式。最后,还是他们单位领导出面做工作才算把该交的交了上来。你说这算是哪门子事?
外国人说,纳税同死亡一样是不可抗拒的。可我们的税为什么就这么难收呢?我个人认为,主要的原因是我们税收的征管手段太软了。有一个红极一时的女演星,现在又在商业上干得很成功。我们心里明白她这些年没少偷税漏税。但我们直到现在拿她也没有办法。主要是找不到她的人,一会儿是到外地,一会儿是出国。也不知是真是假。我们也没有权力拦住人家,不让她出国。有一次,我们好不容易找到了她的律师。我们只好让这位律师签字。没想到这位律师却说:“那么多能找的,你们为什么就找她?”你说这律师水平如何?最后,我们还是没能找到这位“名人”。你想,连她的面都见不着,你还能收到她的税?后来,我们又找了她几次,找不到。如果不行的话,我们将诉诸法律。我知道她了不得,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硬的我也要碰。
个人收入调节税是个小税种,只占我们全区税收的0.5%。但这又是一个极为敏感的税种,关系到解决公民纳税意识和调节社会分配不公矛盾的大问题。我相信,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出台,我们这些共和国的税官的日子可能好过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