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破铁网

1994-08-24 06:03刘新平
中国青年 1994年1期
关键词:灌云案犯灌云县

刘新平

这是一张由人情、亲缘、左右邻里、上下级等诸种关系相互交织、渗透、缠绕所铸就的网。在这张网里还包容着近些年来如瘟疫一般流行开的对于金钱的崇拜和贪婪,以及人格的沦落,党性的丧失,乃至权钱交易、官官相护、人浮于事、推诿扯皮,等等。在许多情况下,这张网的威力已经大到足以淹没掉人的良知、道德感,淹没掉党性、原则,甚至法律的尊严。必要时,这张网里还可以生产出自己的理论“权威”,对党章,对法律条款,对各种于理不合、于法不符的行为,自行诠释,居然还经常头头是道。几乎所有人都在这张大网的笼盖下,昏昏欲睡!

终于,有一个普通的检察官站了出来。他上下奔走,八方呼吁!他要以一个党员的忠诚,一个共和国检察官的胆识,将那张网撕开一个大缺口。他要证明给人们看:即使是一张铁网,也硬不过党性原则,也强不过法律的尊严!

这个检察官名叫汪洪礼。

检察官—英雄还是罪人

打击肯干的,

表扬不干的,

提升捣蛋的。

——云新民谣

1992年3月14日晚11点左右,在灌云县新建桥,一位青年女工被一伙歹徒劫持进一辆客货两用车,开到向阳乡政府西侧的公路上停下。在车上,歹徒们残暴地奸污了这位当时正来例假、一个月以后就要结婚的女工。

由于受害者同事及时报案,参与3.14强奸案的罪犯很快被逮捕。3月24日,案卷移送到灌云县检察院检察官汪洪礼案头。

3.14案件表面上看只是桩普通的劫持强奸案,但在审阅卷宗时,汪洪礼却发现了一个新线索,那是案犯汪锦祥写在“自我检查”里的两句话:“1991年2月,我和徐万里等开车玩过一个女的;同年5月,又和陆虎两人开车玩过一个女的。”一个“玩”字,让人生疑,因为既可以将此理解为流氓嫖娼,也可以将其理解为强奸犯罪。但奇怪的是,在卷宗里却再也没有出现与此相关的材料。是漏审还是别有隐情?汪洪礼就此一点便感觉里面大有文章,遂决定突击提审案犯,弄他个水落石出。以后的事实证明,汪洪礼当初的判断是正确的。因为就从这两句“自我检查”查起,汪洪礼和他的战友们成功地破获了一起轰动江苏乃至全国的特大强奸、轮奸犯罪集团案。

3月25日,汪洪礼提审汪锦祥。在强大的政策攻心面前,汪犯交代了他和陆虎(副县长独子)、徐万里(县人事局长二公子)、陈彩虹(县百货公司副经理三少爷)以及刘海军(县卫生局长之子)、宋军(县供销联社党委书记次子)等人多次参与强奸、轮奸少女、幼女的犯罪事实。

此后,汪洪礼开始了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调查的结果是令人触目惊心的:从1991年2月到1992年3月间,这个以徐万里、陆虎为首的犯罪集团在灌云县境内作案15起,强奸、轮奸少女、幼女14名,其中一位少女被残酷地强暴过两次。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15起案件中有6起发生在白天,发生在人头攒动的闹市区或熙熙攘攘的中学门前,犯罪分子都是那么肆无忌惮、张狂至极地公然将受害者劫持上车的。没有人报案,不管是受害者还是旁观者。直到3.14案发。

也有受害者要告发。但罪犯的气焰足以摧毁她们告发的勇气:“老子今天进去,明天就会大摇大摆地走出来。尽管去告!”“连你在内老子才玩了37个,离100个的目标还差得远呢!想告倒老子,简直是白日做梦!”

千万不要惊异于犯罪分子如此的猖獗。因为在灌云县城那一亩三分地上,他们实在是身分非常特别的一群,是在县城里有头有脸、有权有势人家的公子和少爷,按传统的称呼,应该唤作“衙内”的。“衙内”自然不好惹。武艺高强一如八十万禁军教头的林某人,不也照样被逼得家破人亡、充军发配?何况普通百姓!

却偏有不信邪的检察官汪洪礼站出来如是说:“通过审讯、查证,我很清楚这些罪犯的各种背景。也正因为如此,才更加激起我的满腔义愤。要知道,受害者全都是普通百姓家的女孩子,我们这些头戴大盖帽的执法人员如果惧于权势,不去为她们伸张正义,我们还有什么颜面去面对灌云的近百万人民,还有什么资格再妄称自己是共和国的检察官,人民的守护神?”

1992年4月14日,汪洪礼率多名武警战士,拘捕了徐万里和陆虎;5月6日,在宋军家中擒获了这个号称犯罪集团“小军师”的罪犯;5月22日赶到福州,将隐瞒恶迹、蒙混入伍的案犯赵跃捉拿归案;又分别于6月25日和6月28日,赴北京、上海,抓获犯罪集团主犯孙兵和武斌……同年10月15日,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10名案犯中,有8名是汪洪礼亲自带人抓捕的。可以说,成功地破获这起集团犯罪案,检察官汪洪礼功不可没。而且,在侦察、抓捕案犯最紧张的日子里,汪洪礼曾创下7昼夜的睡眠时间加起来只有8个小时的记录。8小时,一个工作日的时间!

1993年9月17日,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裁定,主犯徐万里被处以极刑;主犯陆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宋军、刘海军等被判无期徒刑……9月18日,在灌云县伊河淌,即案犯经常作案的场所,对徐万里执行死刑。是日,灌云县城万人空巷,行刑车队所过之处,群情激越。有人在路边放起了鞭炮。是啊,除掉了这些横行一方的淫棍色狼,所有人都觉得安心多了。灌云大地上再也不会出现中学大白天都得锁门上课的咄咄怪事了。人们在庆幸和惊喜之余,几乎不约而同地都会想到一个普通检察官的名字—汪洪礼。他们由衷地崇敬他,拥戴他,为他所拥有的那种不畏权势、执法如山的胆气和忠诚。汪洪礼,成了他们心目中的英雄!

“作为办案人,汪洪礼他们顶住了来自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案子最终办成了,应该说是伸张了正义,对灌云人民来讲,是立了一大功。”

——邵理修(灌云县委原政法书记、常务副县长)

“对汪洪礼这个人,即使不从一个领导的角度,我对他也是极为敬佩的。”

——李卓征(灌云县委副书记)

“汪洪礼不简单!首先,他敢于接下这个案子,其胆识就让人佩服。其次,在办案过程中,他击退了各种阻挠和威胁利诱,让犯罪分子最终受到法律严惩。这至少说明这个人称得上是个英雄,当得起一条汉子。”

——冯墅(灌云县水产公司职工)

“现在像汪洪礼这样的人少。谁不在算计着为自个多捞点实惠呀!按理说办这么多当官人家孩子的案子,只要他心思稍稍活泛一些,完全可以借机为自己大捞一把。可汪洪礼没有这么做,这人耿直、正派。虽然如今耿直、正派的人不吃香了,但说老实话,我挺佩服他!”

——王波(灌云县公路稽查员)……

但与众口一辞的称赞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汪洪礼在某些人眼里却成了令他们憎恶、嫉恨的罪人。作为侦破灌云历史上空前大要案的有功之臣,汪洪礼没有受到来自县委、县政府的任何一种名目的表彰和嘉奖。1992年灌云县评选公检法系统“十大卫士”,汪洪礼连参选的资格都没有。当年全市检察院系统评选,灌云县检察院先报了4个人,后有人提出意见,才勉强让汪洪礼忝附骥尾,叨陪末座。倒是市检察院明察秋毫,将发给灌云检察院唯一的二等功勋章,记在了汪洪礼的名下。真可谓高低评说任你,公道自在人心。

随之而来的事情则让汪洪礼更加不可理解。1992年12月18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徐万里、陆虎等罪犯。就在法庭门口,汪洪礼遭到徐万里母亲、陆虎姑妈等七八个妇女的漫骂、追打。为不影响庭审,汪洪礼当即撤离。事后向有关方面汇报,居然不了了之。不久,他佩戴多年的手枪也被下令收缴。后经多方呼吁,始得归还。1993年6月22日凌晨1时许,有歹徒翻越汪洪礼家围墙,幸亏其爱人上夜班未睡,惊呼汪拔枪自卫,方吓走歹徒。当日晚间,汪洪礼又遭一帮歹徒围攻。为首的叫嚣:“你就是办陆虎案子的汪洪礼啊,老子今天就是要来试试你!”几个歹徒也向汪洪礼包抄过来。汪洪礼断喝,歹徒胆大包天,冲上来就要夺枪,汪洪礼被迫鸣枪示警,才镇住歹徒,并将为首的夏小刚抓获。但过不多久,夏小刚就被释放。

一纸调令这时送到了汪洪礼手中,让他去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报到。汪洪礼找了有关部门,言明其在灌云工作的决心。但接待者的态度令他心寒,严厉而不容置喙,责令他“不要罗嗦,让你去哪儿你就去哪儿,你没资格讲条件!”汪洪礼无言而退。他是军人出身,明白军令如山倒的含意,便回院里办手续,但连办三次,均因“有些问题需要搞搞清楚”而落空……

恐吓信随之而来:“……听说你要去海州工作。海州是个安全的地方,安全到足以让你和你的家人都完完全全、彻彻底底地停止呼吸。”有一封寄自安徽黄山的恐吓信还将汪洪礼指斥为“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是一个“杀人魔王”,扬言要给汪洪礼一点颜色看看……

此时此刻,汪洪礼真正到了内外交困的境地。为防止出现意外,他将15岁的儿子送到外地,还预先给妻子留了一封遗书。一向贤惠、温顺的妻子发现后,痛哭失声。

“我不想让别人把我看成一个英雄,我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检察官而已。我所做的,只是在尽我的职责和义务,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同样,我也不能容忍有人把我看成是个罪人。我肩上扛的是盾牌,头上顶的是国徽,惩治罪犯的事,我不干谁干?可为什么我干了自己该干的事,在有些人面前就成了罪人呢?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倒也没什么,那是个人好恶。但我绝不是个罪人。而且即使是罪人,在遇到各种困难尤其是生命遇到威胁时,他都有权利得到各方面的关心和帮助。这么看来,我甚至连一个罪人都不如1为什么?”检察官—到底得罪了谁

多栽花,少种刺,

留下人情好办事。

——灌云新民谣

若问汪洪礼在其10多年的检察官生涯中到底得罪过多少人,他是绝难说得清楚的。因为他得罪过的不仅有各种罪犯的亲属,还常常会在言语和行事上得罪一些同事和领导。两年前,一个案犯家长打听到他的住处,送去500元现金和两条“红塔山”香烟,然后便飞快地离开了。无奈之下,他向一位院领导汇报了此事,希望由院里出面,将钱、物退还案犯家长,并对其批评教育。隔了一段时间,他偶然提起此事,回答说,香烟大家抽了,钱充公。他刚刚听完便勃然作色:你们简直就是他妈的变相受贿……理是这么个理,但表达的方式完全可以温和些,没有必要当场让人那么难堪,毕竟是领导嘛!人就这么让他给得罪了,而他却似浑然不觉。

接手3.14案件后,他很快就查出隐藏在案件背后的一个大规模的犯罪集团,并开始紧张的侦破工作。从那时起,说情、弥案者的那套陈腐说辞,几乎将他的耳朵磨出一层老茧。什么“多栽花,少种刺,留下人情好办事”,什么“办了一人案,留下百家仇;处理个人,结下子孙恨”。还有人拿出数千元人民币,劝他多为自己考虑,“该罢手时则罢手”……他全都冷然相对,严加拒绝。如今他谈起此事,尚有无限感慨:

“那些人都是受人之托,衔命而来,所以我并不怎么怪他们。但他们实在是打错了算盘,看错了我汪洪礼这个人。贪赃枉法、假公济私的勾当,我姓汪的以前没干过,现在没有干,将来也绝对不会干……您是记者,我可以透露一个细节给您,在那些说情者中间,有一个人的女儿就惨遭过那帮歹徒的奸污,而至今他还蒙在鼓里。您说这是不是一种很残酷的滑稽?”

是否滑稽,是否残酷,只好留给大家去想。但被汪洪礼严辞拒绝过的人,却是无一例外、实实在在地恨上了他。

小娄罗们无功而返,幕后的大人物再也坐不住了。陆副县长在商业局陈局长家中亲切会见汪洪礼。一见面,副县长的热情就让小人物汪洪礼大开眼界。“你还不了解我这个人,我们先交个朋友,处着看……”话叨叨了许多,中心内容只有一个,就是让汪洪礼为他的儿子想想办法,把案件翻过来。副县长夫人及时强调说:“这件事办妥了,你要什么我们给什么!”汪洪礼在沙发上身躯舒展,委实缺少对一个领导所应有的尊重:“有关你儿子犯罪的事实经过,现有他本人交待,同伙印证,受害人揭发,知情者陈述,都如出一口,记录在卷。要颠倒黑白造假案,执法犯法,我汪洪礼就是吃了熊心吞了豹胆,也决不敢这么做。”若是明白人,听了这番话,就会立刻打住,重作他图。但副县长实在是爱子心切(中国有句俗语:子不教,父之过。陆虎犯罪之初,你干什么去了?),毫不死心,稍顷,又以商量的口吻说:“那么,小虎(即陆虎)的案子能否办成嫖娼卖淫案?”“受害人都是少女、幼女,你若能指明谁人是娼,哪个卖淫,我就照你说的去办!”汪洪礼说,并努力克制着心底已经升腾而起的五味真火。

至此,副县长才恍然醒悟,坐在自己对面的是怎样一个不识抬举的家伙。但也只能无言答对,尴尬而去。

又有人通过关系找到汪洪礼的父亲,希望老人出面劝止儿子,不要一意孤行,免得“惹祸上身”。那天,正好汪洪礼带着两个受害人到家中作询问笔录。这样做既是为受害人的名誉考虑,也是为了查案的顺利进行,因为已经有案犯家长在受害人身上打主意。他们找到受害人,给钱给物,并许以各种优惠条件,以换得受害人改变证词,达到消灾弥案的目的。汪洪礼正作笔录时,父亲招呼他出去。老人嗫嚅着说:“今天又有人找我了……我看就放了吧!”汪洪礼一指屋里的两个小姑娘,反问父亲:“如果受害的是我的女儿,您的亲孙女,您还会要求我放了他们吗?”老父亲愣了半晌,随后猛一跺脚:

“这帮瘟神,该铳,该铳!”(铳:杀。灌云方言。)

荤素不吃、刀枪不入的汪洪礼便成了某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于是便有“汪大瞎”的称谓不胫而走。说“汪大瞎”,当然是指汪洪礼这小子办起案子来就如瞎子一般,全然不管不顾他正在办的是什么人的案子。话传到汪洪礼耳朵里,他坦然一笑:

“说我是大瞎并不错。要是我办起案子来瞪大了眼睛,看看这个是什么背景,瞧瞧那个是怎么个来头,瞧清楚了,看明白了,恐怕我也就没有勇气再把案子办下去了。还是瞎点好,不管不顾,只要你犯了法,我就一查到底,决不手软。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嘛!”

当然,案犯家长并未傻到非在汪洪礼这一棵树上吊死。都是些有头有脸、有背景、有靠山且神通广大的角色,自然不愁没有宽敞的舞台供其表演,虽然最后的结局并不圆满:陆副县长将检察院的一位领导找到家中,声称可以在受害者身上花个3万2万,把他儿子的案子挽救过来;人事局的徐局长着数更绝,竟然买通一女流氓,去勾引受害者的哥哥,勾搭成奸后便以告其强奸相要挟,令其让妹妹修改证词。幸亏法官明辨秋毫,这桩当代“美人计”才告流产。最后,案犯家长又一致将希望寄托在修改案犯的年龄上。他们买通有关人员,包括个别公安干警,为他们献计献策,以期减轻法律的惩罚。但最后还是“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曾直接领导过案件侦破工作的灌云县原主管政法工作的常务副县长邵理修同志,谈起那段时间的经历时说:“徐局长和陆副县长都曾找过我,希望将他们的孩子弄成是投案自首或者是恋爱中发生性关系,不能算强奸。我态度明确地回答他们:具体怎么定性,应该由办案的同志说了算……在灌云,有一个农民的孩子犯了法,父母在饭店里买了酒菜,看着孩子吃完,然后就把孩子送到公安机关。我们有些领导干部的觉悟,竟连一个普通的农民都不如。”

此时,不怕得罪人的汪洪礼正冷眼旁观案犯家长们导演的一出出拙劣表演,嘴角挂一丝冷笑!

检察官——刺破铁网

响鼓要靠重锤,

打鬼借助钟馗。

——灌云民谣

而处境未有任何好转。总感觉头顶上罩着一张无形的网,正一点点窒息着他的生命。多时的郁积终于爆发。他决定上告,他要依靠组织和社会的力量,去撕开那张大网。

那段日子里,他将办案一年多来所经历的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在心里细细过了一遍。他想起那些说情者的嘴脸,想起县里那位大干部“亲切”会见他的情景,想起那些身居要职的案犯家长上演的“美人计”弥案、修改出生年龄的一出出活闹剧,想起一帮干部子弟依权仗势、横行无忌的种种恶迹,想起案犯陆虎16岁时让一个少女怀了孕、其父居然为他办了结婚证、成就了一对闻名遐迩的小夫小妻。还想起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那天,案犯家长们乘坐七八辆小车(包括一辆银行的押银车)所显露出的那么一股赫赫威风……最后,他将这些整理成文,分送省、市有关部门和包括江苏省委机关报《新华日报》在内的多家新闻单位。

《中国检察报》率先以《灌云衙内覆灭记》报道了案件的侦破情况,包括破案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正常的现象,轰动灌云。报少人多,便有人大量复印,拿到报摊去卖,售价从1元、元、5元、6元直线上涨。一个报贩在几天时间里便净赚数千元。一时间盛况空前,竟至灌云纸贵。随后,《江苏法制报》《江苏公安》杂志、《新华日报》《服务导报》等报刊,也都相继辟出专版,披露或连续报道了此案的有关内幕新闻……

情况却未有任何好转。只是陆副县长被调任云台区委常委,徐局长调任县科委副主任(职别、待遇不变)。换届选举时被选下来的卫生局刘局长(案犯刘海军之父)被县里任命为卫生局党委书记,继续主持卫生局工作。也就是这个前刘局长现刘书记,其子被抓前曾在大街上无故殴打一位青年妇女,致其血流满面。县政协常委马林闻知此事,担心会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善意地给刘局长打电话,请他过问一下。谁知局长大人却在电话那头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小孩子的事情,我们做家长的管不了。”噎得马老先生差点没背过气去。

但支持汪洪礼的毕竟大有人在。灌云县法院的老院长汤耀华对汪洪礼说:“听说市里考虑到你的安全问题,要把你调离灌云。我觉得不妥,因为坏人很可能会说:瞧,这家伙害怕了吧,逃跑了吧!我在灌云做了20多年的法官,经我手枪毙的罪犯,何止上百,我岂不是要调离灌云几百次了吗?而且照这么个调法,估计你们检察院今后也就没有办案的人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县里通令嘉奖,大张旗鼓表彰。弘扬了正气,才能将邪恶压下去……对于那些案犯家长,我跟你的想法一致:凡是插手过此案的,都要严肃处理。如果还让他们官照做,乌纱帽照戴,难平民心。想想那位人事局长,你儿子将女孩子带到家里奸污,你还有什么脸面去找人说情呢?这哪里还有一点党性和人性?”

惠廉,新中国的第一位女市长,原江苏省外贸厅厅长,在南京,惠老听完汪洪礼的讲述,拍案而起:“我支持你去上告。不把灌云的盖子揭开,不把那些人拉下马,我们党的事业,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迟早有一天就会败坏在他们手里。”

1993年底,汪洪礼来到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向有关领导汇报。在省纪委,分管苏北片的检查二室李远来主任告诉汪洪礼,省委董克明副书记看了《中国检察报》上的报道后,非常重视,当即批示,责成纪委部门严查。李远来主任请汪洪礼将有关材料重新整理出来,他将报送省委有关领导……

1993年11月的一天,在南京开往灌云的一辆长途汽车上,坐着那位不信邪的普通检察官,一身正气,满腔热血,他在努力实践着“即使是一张铁网,我也要把铁网刺破”的心愿。他能最终如愿吗?

所有渴望公理和正义的人们,都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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