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尚宾
我是一名青年教师,大学毕业时曾立下宏图大志,不干出一番成绩来就不考虑个人问题。去年学校分房子,规定未婚职工没资格分房,为了能分到房子,我只好匆匆恋爱、结婚,终于分到了一间房子。婚后,我并没放弃自己的目标,我和妻子商量,至少5年之内我们先不要孩子,等我的研究课题取得成果后再说。可是最近又传来可靠消息,我们学校新盖的房子即将交付使用,年底又要进行分配和调整,这次规定,有小孩的夫妻或即将生育的夫妻才有资格参加两居室的分配。我为难了,不参加这次分配吧,我现在住一间房子确实拥挤,朋友来了都没地方坐;参加吧,我就得考虑现在要孩子,那我的理想和事业……
我们国家以计划生育为国策,鼓励人民晚婚、晚育,可是具体的各种规定却又是在鼓励人们去早婚和早育。我建议,国家应该制定有关政策,明确规定:1.大龄未婚青年更应该有资格优先分房;2.婚后暂不要孩子的夫妻也应该享受独生子女的有关补助待遇;3.对那些准备永远不要孩子的,政府应予照顾,发给一定数额的养老金,由国家为之存入银行,退休之后方可享用。
总之,计划生育晚婚晚育作为国策,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最需要有关政策的保证。望引起有关部门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