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 露
《全谢山与胡稚威》,《王西庄与钱竹汀》,《章实斋与汪容甫》,收在柴德赓先生《史学丛考》一书中。浮生偷闲,检点书册,偶然得之,不觉有所思,有所想,而有所欲言。
三篇文章除对清代这几位著名学者其人其学进行评述外,尚寓有一个共同的论题,即所谓“文人相轻”。
全谢山与胡稚威,生则并时,地则同省,又同举博学鸿词,却因知遇不同而构隙:全初入京师即受知于方望溪,胡则为礼部尚书任兰枝所举,而任素与方不协,胡亦曾对方有所訾议。“谢山于望溪维护甚力,凡讥评望溪者,谢山必痛恶之”。此外,胡有名于当时,人们誉之颇高,也为谢所不满。以是二人冰炭不容。
王鸣盛与钱大昕,系同乡、同学、同年、同官,又是至亲(钱的夫人为王之胞妹),交谊不可谓不厚。王著《十七史商榷》,钱作有《甘二史考异》,所治之学也相类,本不致存何芥蒂。只是因为王性倨傲,自视甚高,形之楮墨,便不免辞气骄人。訾毁古人已嫌过,对亲谊如钱(钱入赘王家,恐也是原因之一),竟也气盛。所幸竹汀秉性宽厚谦和,尚不致构成很深的矛盾。
章实斋与汪容甫,为同时著名学者。汪以辞章早著声名,章却因学与时异而久不为当世所重(章氏之学至清季方成显学)。故两人虽先后同依朱筠、冯廷丞、毕沅幕下,却形同水火,章对汪尤其多所攻讦。依作者考订,当时章的名气远在汪之下,怨而生忌,怕是主因。
“升沉有定,人贵自立,性不相近,何可强同。喜则举之上天,怒则按之入地,悠悠人间,类有此事,曹子恒所谓文人相轻,自古已然。”(254页)学问不主一家,原当诸子并出,百家争鸣,这也是古义了。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所亲所爱,所怨所恨,一旦情感注入笔端,欲求摒弃私见,出以公论,便有些难。或才高傲世(如王西庄),或不平而鸣(如章实斋),或师承不同,学术异帜而生门户之见(如全谢山),都不免发过激之论,作偏颇之辞,这当然不可称作有道有行,但也还可以理解。(如果不是纯粹出于偏狭的心理,也未尝不可认为是一种自信的表现,至少最初的出发点是如此)若彼时乃清平之世,学术气氛比较宽松自由,亦不致因此构成大患。其实有真学问在,自是历久而弥光,汪容甫为章实斋所诋,胡稚威为全谢山所屈,皆无足掩其学术文章之声光。而章与全也依然有其不可减损的学术地位。这一段公案至多不过留下话柄,为后人窃笑而已。反之,若世道险恶,党争频起,则文人无行与文人相轻,便往往成为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以致有性命之虞。
记起周密《癸辛杂识》中记子山隆吉事:镇江人梁栋,字隆吉,登第,尝授尉,与莫子山甚稔。一日,偶有客访子山,留饮,作菜元鱼为馔,偶不及栋,栋憾之,遂告子山尝作诗有讥讪语,官捕子出入狱。久之,始得脱而归,未凡病死。后十年,栋之弟投茅山许宗师为黄冠,许待之厚。既而栋又欲挈妻孥而来,许不从,栋遂大骂之。许不能堪,遂告其曾作诗云:“浮云暗不见青天”,指以为罪。于是捕至建康狱,未几病死。
一宴衔恨,遂以诗构罪;诟詈结怨,再以诗构罪,终致命殒二人,此已足令人骇怪。但思想起来,两番皆可因诗成狱(一句“浮云暗不见青天”竟可罪死!),岂不更令人怪且骇吗?挟嫌报复,固已越出学术论争之域,是“无行”之尤了,本不值识者一嗤,但因此而构成血案,其责却不可尽诿于文人。想起后来愈演愈烈之文字狱,能不令人愈生寒懔?
《章实斋与汪容甫》一文撰写于一九六二年,故作者结论说:“我们今天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同时学者各抒所见、互相尊重,已形成风气,看到封建时代文人相轻的恶习,觉得好笑。但是,我们也还要随时警惕,因为我们还没有改造好。”三年之后,作者却连遭诬陷,屡受迫害,最后含冤逝世!可知钱大昕所说,做学问“议论须平允,词气须谦和,一事之失,无妨全体之美”,固为学者当 具之懿德,也是繁荣学术所必须,但问题尚不止此。若先生九泉有知,想必今日要对当年的结论作出重要补充吧。
(《史学丛考》,柴德赓著,中华书局一九八二年六月第一版,1.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