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
众所周知,稳定物价关键是提高企业效益。企业提高效益,得靠厂长经理努力经营管理,科技人员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工人努力提高质量、降低消耗。一句话,靠企业全体职工。从这个意义上讲,稳定物价的责任主要该由企业中的全体工作人员来承担。而目前在一般人看来,稳定物价好像只是政府一方面的责任。但世界上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单靠政府用行政手段稳定物价的有效期不会长久。相反,一旦行政措施失效,人民群众还会一味迁怒于政府,心生怨气,工作积极性下降,导致企业经济效益恶化,严重的还会引起职工与政府对立。
为此,我认为治理整顿的重点应由政府全力稳定物价转向深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这是因为真正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可以调动职工积极性,努力工作和生产。当职工努力工作,依靠按劳分配原则增加自己收入的同时,也就大大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使企业把涨价因素消化在内部,避免比价复归,从而在客观上承担起稳定物价的责任。而平均主义大锅饭,加十元也好,加百元也好,都不可能调动职工积极性。没有积极性,企业效益上不去,企业要消化涨价因素就只能提价,最后形成工资与物价轮番上涨的恶性循环。
1989年初,《经济日报》在北京王府井百货大楼对全国各地不同职业的1000名顾客作了随机抽样调查,在“你能接受哪些稳定物价的措施”一栏中,有67%的人赞成“压缩基本建设投资用于群众生活”。这种选择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人们的一种心态:向政府要工资、要待遇、要生活的改善,而不过多地想通过调动群众自身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生活水平。
事情有的就是这样,越是许诺,人们越是依赖;取消许诺,反而会使广大职工坚强起来,自主、自重、自立,不仅带来生产的大发展,而且也意识到自身价值和分担责任,从而变得更富有进取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