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是故乡明

1990-07-15 01:08王宗炎
读书 1990年10期
关键词:文集教授诗人

王宗炎

在台湾和美国,傅孝先教授的朋友大概不多,因为他说了许多可怕的心里话。在台湾和美国,傅孝先教授的同情者和赞赏者应该不少,因为他说了许多可爱的心里话。

请看下面这些话会引起什么反响:

一般人只晓得美国是培养台湾留学生的温室,却没有注意到美国也是埋葬合湾人才的坟墓。(91页)

笔者不才,在美国教过多年的现代诗,敢说仅有极少的英美诗我不了解,但台湾现代诗却有不少是我看不懂的。(208页)

今天整个社会都是一个大教室,所有的会场都是讲坛。校外的知名度远比课堂里的名声要紧。第一等的名教授是不教书的;第二等的名教授呢?是在课堂中能唬住学生的,佳评自然潮涌而来。(105页)

读书据说和智慧有莫大关系,但若智慧不能蜕化为权力(试看社会上这许多可怜的教授们)的话,又有何用?(63页)

请注意,这里所说的“可怜的教授”不是中国的教授,而是美国的。傅教授长期在美国任教,他这话是意味深长的。

教不严,师之情

在《文集》中,傅先生以三重身分说话:他是英语教师,是文学研究者,又是社会评论家。

一个在中国出生并且在中国长大的人,在美国大学教英语应该不是轻松的工作。可是使得傅先生感到关切的,并不是那里的学生要求太高,而是其中有不少人英语水平太低。

对于美国多数大学生的英文程度,傅先生的评语十分干脆(并且有充分根据):“学生语文水平下降,是一个极为普遍的现象。”(177页)造成这个可悲现象的罪魁祸首是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电视的长处是速度高,覆盖面宽,可是有展示而少评介,观众得到的启迪不多,也来不及自己思索。电视看得多,书报就读得少,写作工夫更下得少。结果是“芸芸学生无不视写情书为畏途;假如非写不可的话,每写十个字就有一个拼错。”(179页)

除电视占时间太多外,对于美国的英语教学,傅先生也大摇其头。“美国一般高中不逼学生念名著及写读书报告,一般大学又没有入学考试,象这样的制度怎能维持固有的英文水准?”(180页)他主张反其道而行之:要“逼”,要严格要求。这一“逼”逼得好,可以从他在广州中山大学的教学效果看出。一九八九年下半年,傅先生趁休假之便,来中山大学讲授“现代与当代英美文学”。一九九○年四月举行民主评分,他自评93分,中国同行给他96.5分,学生给他96.77分。在六位来自国外的英语教师中,他得分最高。

人所难言,我易言之

作为老师,傅先生是严格的;作为文评家,他更一丝不苟。(当然,他的评论是个人意见,有人可能只是部分地同意。)

与一般“新派”学者不同,他在《文集》中没有鼓吹什么现代主义、结构主义;与一般“旧派”学者不同,他没有提倡什么古典主义、浪漫主义。人们觉得,他的议论平实而合理。例如关于新诗问题,他这样说:“故作晦涩是不可原谅的,但要求新诗极端大众化也不是真知灼见。”(208页)“无论诗人如何‘高贵,他也没有权命令读者努力爬向他所傲然挺立的千仞孤峰——至少他自己应作某种程度的努力去迎接读者。”(209页)

不难看出,关于英美文学,傅先生是有独特看法的。例如美国诗人LucyLarcum(一八二四——一八九三)的诗作《种树》,傅先生指出它“因袭浪漫主义的滥调”(84页)。他对大名鼎鼎的英国小说家RudyardKipling(一八六五——一九三六)“了无好感”(21页),美国OgdenNash(一九○二——一九七一)的滑稽诗他也认为“不够隽永”(12页)。

关于中国文学,傅先生的言论也往往不同凡响。谈到顾文昱的《白雁》诗,他的意见与沈德潜、朱彝尊相左。关于清代著名词人纳兰性德,陈其年说是“哀感顽艳,得南唐二主之遗”,傅先生却认为纳兰虽有些好句,可是“他的愁多半是些无谓的烦恼……或借来的忧愁……”。(54页)

近来国内有人爱谈比较文学,他们不妨看看傅先生的提示。他告诉我们,“西方诗人处置‘落日这一意象,极少象中国诗人般流于伤感或滥情。”(23页)他惋惜中国妇女文学太讲究“怨而不怒,哀而不伤”,因而缺乏惊人的力量(29页)。谈到咏物诗,他注意到一个有趣的区别:中国诗人爱咏白雁,可是对西方诗人认为“代表智慧、孤洁和高贵”的白天鹅(swan)可没有歌颂。(73—79页)

傅先生有一点大胆得可爱:英国诗人叶慈(W.B.Yeats)的十四行诗《丽达与天鹅》(Leda and the Swan)名满天下,可是傅先生直率地说,“作为一个东方读者,我始终不能完全接受它。”(75页)

人作殊方语,莺为故国声

一个人虽然身居大陆,不出国门一步,可是美国的英语教学情况他仍然可以有所了解,英美文学批评家的意见他更易于知道。他最难找到的,是一个窥见留美华人心态的窗口,尤其是通往那里的文化界的窗口。《傅孝先文集》部分地满足了这个要求。

赴美的中国学生(不论是台湾的还是香港的)并不都是学者,这一点大家都明白。《文集》以嘲弄的笔调指出,这些人有不少本来志不在学,“对念书的兴趣并不比吃药高”(91页),后来自然由学文转工或转商。有的人感到无法改行,又怕回故土后无面目见亲友,这就彷徨终日,甚至发疯、自杀。最惊人的例子是,佛罗里达州大学有个香港学生,因为论文通不过,竟然买一把手枪先把教授打死,再打死自己。(161页)

傅先生已经在美国当上了教授,可是他所走的路是不平坦的。在求学期间,他是个穷学生,感到功课压力大,每天“从教室到图书馆,再到工作的地方。回家后开夜车苦读,到凌晨就寝时往往精疲力竭。”(160页)学业完成了,他到北卡罗莱纳州教书,因为要省钱,自己搬书箱,结果还扭断了一根肋骨。(37页)

但是如此苦学成才、当上了教授的人,他们是否就快活了呢?傅先生对某些人的描绘是叫人心酸的:“不是变得俗不可耐便是怪诞不堪。”前一种人不必说,后一种人包括他的两个朋友:一位把案头的《圣经》拿掉,换上佛经、《老子》、《易经》;一位认为尼采说上帝已死还不够,应该说上帝尚未产生。(149—151页)

但是关于傅先生,我们可不必过分担心。他有苦闷,可是发表了“不合时宜的杂感”;他看见有些留学生心烦意乱,就写文章劝他们“掌握自己”;他相信,“只要工作者把心灵倾注在上面,任何职业都是一件事业。”他还用高亢的音调发出呼吁,说在美国教中国文学的人要用中文写作,因为这是“国家的基本荣誉和个人的职业尊严”所需要的。(116页)

贯穿着整本《文集》的是一根红线——爱国主义。我觉得最值得玩味的是下面这两句话:

(一)除了若干科技问题外,我们还有一个更严重的问题——如何恢复民族的自尊和自信。(71页)

(二)凡是对自己的文化缺乏信心和认识的人,常常过分地崇仰外邦的语文风物,结果一定感到无根的悲哀。(111页)

尽管傅先生往往会感到孤独,会感到“人生之途常常是愈走愈窄愈荒芜”(131页),可是上面所说的那种特殊的悲哀他是没有的。原因是:他关心祖国的前途,他尊重自己的民族文化。——他有根。

(《傅孝先文集》,中国友谊出版公司一九八四年五月第一版,0.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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