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哈林论“新利维坦”

1988-07-15 01:07苏绍智
读书 1988年5期
关键词:官僚主义斯大林权力

苏绍智

真理必定战胜强权。

正义终将扫除邪恶。

今年是布哈林诞辰一百周年,又是他被含冤处决的五十周年。

布哈林的冤案是世界进步人士所关心的一个大问题。令人高兴的是,经历了半个世纪,一九八八年二月五日塔斯社传来电讯,苏联最高法院已为布哈林等二十人平反。

自从苏联内战结束,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以来,真正继承并丰富了列宁主义的是以布哈林为代表的一大批老布尔什维克,而不是斯大林。布哈林不仅是新经济政策的解释者和捍卫者,也是列宁晚期思想的解释者、捍卫者,甚至还有所发展。布哈林的思想是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彻底否定,是新经济政策思想的进一步展开。

布哈林在内战时期也是个“战时共产主义”的热烈拥护者。他在《过渡时期经济学》第十章就十分强调“超经济”的强制。但是在新经济政策实施以后,他间接批评自己在这本书中对暴力的拥护时,指出“超经济的强制”只限于革命的破坏时期;一旦旧制度被推翻,它就失去了“十分之九的意义”。建设时期应该是和平的。布哈林从“战时共产主义”的经验中得出了以下的重要见解:反对战时共产主义的极端主义;阶级斗争变得缓和而且主要表现在市场关系上;强调国内和平,与农民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反对无产阶级的强制和无限制的国家化,担心党和国家权力的过分集中会带来不良后果。

与布哈林等老布尔什维克相反,斯大林所继承的是战时共产主义中最极端的东西——强化阶级斗争、国家全面干预、各种强制措施等等。包括中国在内的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深受期大林主义的影响,从而备遭曲折和失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十三大肯定中国尚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采取一系列同列宁晚期思想的精神相一致的措施,这就开辟出一条走向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道路。

布哈林对社会主义的认识,除了经济问题以外,还表现在他对“新利维坦”的看法上。关于布哈林这方面的理论,至今尚少有人论及,值得我们在进行深入改革的今天研究。

“利维坦”(极权国家)是布哈林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研究帝国主义国家时,用来描绘帝国主义国家增长其权力并扩张其职能的现象。

他在《世界经济和帝国主义》一书中说:“金融资本把几乎所有这各部分统一在许多集中化的组织里,结成一个军事反动集团。”“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思潮已经被现代帝国主义公开的君主制趋向所取代,而现代帝国主义历来是需要独裁的。……‘强权已经成为现代资产阶级的理想。”“现代国家也是国家资本主义托拉斯发展的最高的、囊括一切的组织形式,因此它拥有惊人的巨大权力。”

他认为帝国主义最惊人的特点就是国家新的干预作用,国家通过对整个经济的调节和“军国主义化”介入社会生活的每一细节。他在《帝国主义强盗国家》中说:“国家变得愈来愈庞大。……这样就逐渐形成一个单一的无所不包的组织,即现代帝国主义强盗国家这一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的万能组织,它具有无数的职能和巨大的权力,既有精神权力(各种愚弄手段:宗教、出版物、学校等等),又有物质权力(警察、军队)。……这就是当代的怪物,当代的利维坦国家。”他还指出:“包罗一切的国家组织生活——不是社会生活,而是国家生活,开始提到了首位,霍布斯老人在他的著作《利维坦》中说,没有一种权力可以和国家权力相比,但是他的‘利维坦同金融资本的国家机构所表现出来的那种巨大的力量相比,不过是一只小狗。”

布哈林的“新利维坦”理论使他预感到欧洲政治生活中极权主义和法西斯主义来临的危险性,使他成为第一个深入分析和谴责法西斯主义的人。犹如古老的阿克顿的名言:“绝对的权力绝对腐蚀人。”布哈林进一步指出,任何具有绝对权力的国家都具有“新利维坦”的特点和弊端。到二十年代后,布哈林使用这一带有讽刺性的词来表示对苏维埃国家变形的担心。这里,将着重分析后一个问题,即布哈林对在苏联当时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具有绝对权力的危险性的认识。

美国芝加哥大学邹谠教授在北京的一次报告中说,全能主义(to-talism)——指国家对社会和人民的全面干预——在一定时期(如战争时期)是必要的,也是可以容忍的;但是危险的,为期过长,超过了一定限度,就要变成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在社会主义国家出现的“新利维坦”现象与此有关。

苏维埃俄国在国内战争时期,由于供应的极端困难和战争的残酷,实行军事无产阶级专政,而这个无产阶级专政又是由党乃至少数领袖们执行,大量使用暴力和强制手段,实行类似“全能主义”的国家干预。当时所有的布尔什维克领袖们对此并无异议。

内战停止后,列宁在一九二二年就反对一种由少数寡头决定一切的越来越极权化和官僚化的倾向的出现,反对中央过分集权和领导个人集权,反对党干涉国家事务,批判采用战时共产主义相联系的方法。布哈林在一九二五年明确提出要求取消战时共产主义时期的军事无产阶级专政制度,以革命法制取代行政专断,以正确安排管理事务代替强加在工人阶级和农民身上的没收和征用的办法,以彻底地完全地和无条件地转向以说服的方法代替命令和指示的方法,更加坚决地吸引广大劳动居民阶层参与国家的事务。

列宁逝世后,党和国家的权力日益集中在斯大林的手中。特别在一九二七——二八年的谷物危机后,斯大林强调为了征集谷物,不排斥采用必要的行政手段。一九二八年开始就使用“西伯利亚方法”(Siberiam Method)征集谷物。与布哈林的经济渐进主义的方案相反,苏俄着手跳跃到与战时共产主义类似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和强迫集体化。于是,一个个人崇拜,经济和政治管理方面的僵硬的中央集权形式的斯大林主义就此形成。

布哈林在二十年代末期就对这种基本上就是“新利维坦”的做法提出警告。但是,由于论述的分散和经常采用伊索寓言式的语言,不易为人们明确了解。概括起来,他指出的“新利维坦”现象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无限制的国有化和强迫的集体化所造成中央集权的经济统治。布哈林认为,苏联过早地没收小规模生产者的经济,结果会产生一个“庞大的行政机构”,而强迫的集体化,由于下达指令性指标和实行义务交售制,实际上把农民也纳入国家的经济轨道。这就有可能出现彻底的中央集权的经济统治和随之而来的干预过多的现象。而彻底的中央集权的经济统治则类似资本主义中的绝对垄断。“在绝对垄断的情况下,……很容易僵化,很容易发展官僚主义。”至于集中和过于集中将易于出现“新利维坦”类型的国家。

——党和国家机关“官僚主义化”。列宁晚年著作对国家和党的官僚机构有越来越清醒的认识,他的最后几篇文字对“令人讨厌的官僚化的现实”提出忧心忡忡的警告,布哈林在告诫人们注意中央集权的经济统治的同时,十分担心官僚主义的滋长。他认为国家过早地没收小生产者经济和在现代工业的发展中盲目追求企业规模愈大愈好,使得庞大行政机构成为不可避免,这就产生了官僚化的现象和官僚主义的弊病。集权制变成了官僚集权制。“官僚主义化”必然造成机构臃肿,形式主义、文牍主义,经营不善,大量浪费,工作中的关系颠倒混乱,经济呆滞现象的出现,甚至发生社会蜕化现象。而且官僚主义必然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使行政长官易于趋向一个自我孤立的特权阶层。布哈林在《“有组织的经营不善”的理论》一文中所谈到的虽然是西方,言外之意也针对国内的问题。

——沙俄时期“落后性”的影响。由于旧的沙俄具有农奴制残余,沙俄国家组织又具有“亚细亚专制制度的特点”。斯大林强调要不断地“强化国家”,而布哈林担心这一来会使沙俄时期的“落后性”的因素与现代化国家结合在一起,苏联的社会主义可能成为一种“落后的社会主义”,采用一种“可怕的方法”去建设社会主义。他看到了一种阴暗的前景,即由于强制执行集体化和“超工业化以及随之而来的斯大林关于阶级斗争愈来愈尖锐化的理论,这样做的结果就会是警察国家”。布哈林强调要建立社会主义法制,他所关心的是确保在社会日益发展过程中削减国家权力。

——由于过分强化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过分强调高度集中统一的领导,以致最后形成党政合一,把党和国家的权力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布哈林担心把社会中的政治权力与经济权力空前地融合为一体的政权,一切组织都带有“国家化”的色彩,盛行“国家祟拜”。他认为这样的政权即使是苏维埃国家也有滥用权力和从事剥削的潜在能力的问题。而战时实行的无产阶级专政即党的专政,甚至是少数领袖的专政的作法,若不加以变更,使无产阶级革命专政民主化,那就会形成党政合一,国家崇拜就会变成对领袖的个人崇拜。布哈林认为这里包含着“无产阶级国家和无产阶级政党蜕化的危险”。

列宁在一九二二年就提出党政分开的思想。他说:“必须十分明确地划分党(及其中央)和苏维埃政权的职权;……党的任务是对所有国家机关的工作进行总的领导,而不是象目前那样进行过分频繁的、不经常的、往往是对细节的干涉。”列宁反对将人民委员会的行政工作搬到政治局讨论的作法,并对过分集权趋势有足够的警觉。他说:“这里我的过错也很大,因为人民委员会和政治局,很多都是通过我个人来联系的。一旦我离开工作,两个轮子都转不动了。”但是列宁的意见没有被执行。党、政,后来还有军,大权越来越集中于斯大林一身。布哈林在一九二八年已经看出了苏联党政合一的危险性,他在与加米涅夫的谈话中说:毛病的根源就是党政合一。本来为了依靠党领导下的群众来制止国家的危险倾向,党不应该与政府混合,以避免党与政府及其官僚机构合而为一。布哈林一九二八年说:“在我们庞大的机关毛孔中也有官僚主义蜕化分子。”他担心在这些官僚主义蜕化分子中会出现一些以“垄断”权威和特权为基础的新的统治阶层。

针对以上问题,布哈林说:“我们是过分集中了。我们必须自问:我们是否应当朝着列宁的公社国家的方向采取一些步骤?”后来,他更具体地说:“归根到底,从远景来看,我们的国家机关是这样一种组织,往后它应当包括千百万人,包括全体劳动者,成为向公社国家过渡的一定阶段,可惜我们距离这种公社国家还很远很远。”“公社国家”当然还是一种空想,布哈林设想的是列宁晚年关于党和国家机关民主化和无产阶级专政民主化的思想。

在一个近乎全能主义的政治专政下,革命逐渐丧失了社会主义的基本内容,特别是社会主义的政治思想和民主制度。在当时,不仅他的思想,就是列宁晚期思想也不能推行,后来布哈林本人也被诬陷以至悲惨地被处决。党政军大权集于一身的斯大林大搞个人崇拜,总揽一切,滥用权力,破坏法制,终于出现了高度集权的政权模式,实即斯大林模式。法国著名历史学家让·艾伦斯坦在他的著作《斯大林现象史》中说:“无所不管的国家同无所不管的党合在一起,而无所不管的党又同无所不管的斯大林合在一起,这就出现了‘斯大林现象。”真是一语道破。

苏联的这种模式先后被战后建立起来的共产党执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承袭和搬用。布哈林所担心的“新利维坦”现象不同程度地出现,不但使社会主义优越性不能发挥,而且历经曲折、失误,乃至发生严重的危机。

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十年中,在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错误日益发展,个人专断作风逐步损害党的民主集中制,个人崇拜现象也逐步发展。在旧的体制中,党中央未能纠正这些错误。越来越多越来越过火的以左倾错误为主要标志的运动、批判和斗争涉及到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它使党的工作在指导方针上有过严重的失误,经历了曲折和巨大的损失。这种“左”的偏差终于发展成为“文化大革命”。

在“文化大革命”中,曾提出所谓“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把无产阶级专政落实到每一个基层”,无法无天,法制荡然。广大的干部和群众甚至高级干部受到批斗和迫害。以“小红书”作为判断一切是非的标准。这种“新利维坦”的情况给中国人民带来重大的灾难。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中共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逐步地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开始进行政治体制改革。邓小平在一九八○年说:“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又说:“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少数人手里,……必然造成官僚主义,必然要犯各种错误,必然要损害各级党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人分工负责制等等。”赵紫阳在中共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报告中还指出:“长期形成的党政不分、以党代政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工。”

今天苏联在戈尔巴乔夫的领导下,进行全面改革,理所当然地把矛头针对着“个人崇拜”、三十年代形成的行政命令管理体系、官僚主义的教条主义的和唯意志论的反常现象、专断以及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导致停滞的无原则性和阻碍现象。戈尔巴乔夫在庆祝十月革命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说:“社会主义民主是改革的灵魂,民主化的程度如何将决定改革的成败,也可以毫不夸大地说,将决定整个社会主义的未来。”

改革和民主化是今天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流。它要能够成功,关键在于消除产生“新利维坦”的根源。布哈林对于“新利维坦”的看法虽然并不全面,对它进行研究是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布哈林文选》(上、中、下),中央编译局国际共运史研究室编,将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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