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性与艺术性:两种价值判断

1987-08-24 05:50顾晓阳
中国青年 1987年2期
关键词:商业性调和好莱坞

顾晓阳

我认为:“叫好”与“叫座”是两种不同的价值判断,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叫好”是就一部影片的艺术价值而言,“叫座”则是就其商业价值而言,二者往往互相损害,难以兼得;“雅俗共赏”虽不失为一种良好愿望,在艺术创作中却是难于做到的。

为什么呢?一部影片要想争取大多数观众,必须具备一些基本因素以“调和”大众各不相同的“口味”。比如:影片所运用的“电影语言”须是大众所熟悉的、已经接受了的,不然观众就看不懂。再如影片表现出的道德倾向、对人物的善恶判断等,应不违背社会的一般准则和观众的心理取向,否则观众就不认同。而创作一部艺术价值很高的影片却恰恰相反,它需要创作者将丰满而强烈的个性浸入每一个视觉元素和听觉元素,屏弃一切既成的定见,独特而深刻地把握世界。这种对生活的独特解释往往具有骇世惊俗的力量,给观众心理以强烈冲击,因而遭到习惯的抵抗。与之相应,常规的电影语言无疑成了碍手碍脚的“枷锁”,创作者必然要寻找新的“语言”以求充分地表达。这种更新了的电影语言给观众造成“陌生感”,他们“看不懂”了。我以为这便是“叫座不叫好,叫好不叫座”的原因。

在西方,商业电影与艺术电影的区分是非常清楚的。象《蚀》、《疯狂的比埃罗》、《芬尼和亚历山大》等影片,在电影史上已获得无可争议的地位,但观众始终是不多的。相反,象《第一滴血》、《野鹅敢死队》那类商业电影,虽然有很高的上座率,但艺术上却很平常,绝不能归入艺术电影之列。那些对于“叫好”与“叫座”不一致的现象感到诧异、因而要求艺术电影具备商业性的人,有一个观点是电影具有观赏的群体性,不能只给少数几个人看。这种观点忽视了电影首先是一门艺术,创新是艺术生命的源泉,而创新的艺术作品是以丧失一部分观众为代价的。这种现象并不可怕,因为艺术价值很高的电影不但能给整个电影带来蓬勃的生机,开辟广阔的道路,同时也训练和提高了观众的欣赏水平。其意义之巨大,不能以观众多少来衡量。

他们的另一个观点是,电影是商品生产,耗资巨大,不同于其他艺术品种,因而不能不讲商业性。其逻辑是:艺术影片卖不出几个拷贝——制片厂亏损——整个电影事业危机。我并不否认上座率低的影片造成的经济亏损,我想说的是:这是一种电影企业管理者的立场,却不是艺术批评者的立场。艺术批评的职能是评价作品艺术质量的高低,除此之外的任何事情,是它所无力承担也不承担的。否则艺术批评就不再是艺术批评,而成为管理科学或其他什么“学”了。

我们看到:追求商业性的目的往往损害了影片的艺术性。好莱坞最讲商业性的,它生产的电影产品垄断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电影市场。它的制片人出于商业性目的,对电影创作横加干涉,胡删乱改,根本无视创作者的艺术个性和追求。欧洲许多有成就的优秀导演,来到好莱坞却拍不出一部好片子,就是一个例证。这种状况迫使少数坚持艺术个性的艺术家不得不独立制片,以摆脱好莱坞的制约。看来,制片人与艺术家的矛盾由来已久,而且难以调和;电影的商业价值与艺术价值的矛盾亦由来已久,难以调和。对于一部作品,仍会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争执不下,难以调和——那就只好由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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