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时此地当杂志编辑往往有一苦事:忽然发表了一篇引人注目的文章——受人关注而已,并不标明它内容正确或不正确——,总是有关心的朋友前来打听:你们发这文章有什么背景?这个提法有什么来头?打听的朋友自然并无恶意,然而,这类问题实在很难回答,因为我们的文字多半是没有来头的。
多年来的新闻、出版体制使人养成一种阅读习惯:凡是主要报刊上没有出现过的提法、用语,你一旦用了,如果你是一个严肃刊物,那想必另有来历;要不然,那很可能是轻率的表现,至少是出于无知。这种阅读习惯或谓阅读世故,有时很解决问题。“十年动乱”时期,我们大多是靠它来辨别风向,甚至靠它来苟全性命的。
然而,这毕竟是一种不正常现象。在宽松、融洽、和谐的文化氛围中,我们想,不仅写作习惯、编辑习惯要改变,阅读习惯也得来一个大改变。必须承认,无论看书读报,读者无疑是主体。读者有权抉择,有权选剔;有权不相信作者、编者说得天花乱坠的漂亮辞句,也有权赞赏使自己称心惬意的任何文字。现在人们竞说自由,那么让每一个读者有“阅读自由”,似乎也是必须提倡的。不自由的阅读,即违背读者个人的意愿,强制性的被灌输,被迫地寻章摘句,徒劳地寻求文章背后实际不存在的“微言大义”,不论是出于习惯,还是由于本能,恐怕都已过时了。
编刊物的人只是为读者提供选择的园地。这当然要有方针和准则,不能蛮干。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除了我们的宪法以及有关法令条例、文件,难道还能有别的根本性的准绳和方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