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光远
马克思主义还灵不灵?中国今天进行的改革是坚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还是违背了马克思主义?中国青年杂志编辑部的同志要我给青年同志讲讲这些问题,还给我送来一张提问单子。这些问题很重要,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和曾经做过多年青年工作的人,我也有责任把自己的看法告诉青年同志们。不过能不能说得很准确,说到青年的心坎上,我的把握还不大。
首先我想讲讲现在我们进行的改革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们的国家怎么会走到这一步来的。编辑部给我的问题单子没有直接提出这个问题,但我琢磨了半天,觉得实际上是提出了这个问题。我觉得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分析改革的起因与实质是我们所要回答的第一个问题。
大家都知道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结论就是资本主义必然会被社会主义所代替。但是马克思主义从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中只能一般地判断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起来的新社会的“基本制度”将是怎样的,至于那时候的“体制”是什么样的,则没有材料可供研究并作出结论。请注意“制度”和“体制”是两个词。“制度”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历史的共同的东西,它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是不变的。而“体制”是指各社会主义国家在各个历史时期不相同的东西,它是可变的。“制度”是一般,“体制”是特殊和个别。正好象世界上所有的人和一个人的各个时期(儿童、少年、青年、中年、老年)都是“人”,但是不同的人和某个人的各个不同时期又都有其特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只预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出现,而对于社会主义的体制是什么样,他们作为科学家是没有也不可能去研究的。因为在社会主义革命取得胜利之前,是不可能对未来社会的“体制”进行一番具体设计的,这正是科学社会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的区别。正因为如此,最初的社会主义体制必然带有自然形成的性质。虽然无产阶级在推翻剥削阶级政权后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必然主要是社会主义的国家所有制,必然是高度集中管理的经济,不可能是别种体制,但这种体制是否最适合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在革命刚刚取得胜利的时候是我们所不知道的。正好象母亲生出的是小孩这是事先知道的,至于生出的小孩是否健康,长的什么样子,那就要等小孩生出来之后才能知道。
由于最初的“体制”是自然而然地形成的,很难判断是不是适应生产力的“体制”,也可能这样形成的“体制”不能最好地适应生产力。开头,这个矛盾不那么明显,随着时间的推移,矛盾越来越突出,成功的与失败的经验教训积累起来了,给同志们提供了研究分析判断的材料,社会主义国家就可以根据各国不同的情况来重新进行设计,设计出适合本国具体情况的社会主义“体制”,来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于是体制改革成为各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又一次伟大的社会变革。我国在1956年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后,经过我们自己曲折和痛苦的历程,经过各式各样的斗争,最后也走到这一步来了。
现在我们进行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改革,是体制改革,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是改革的对象。在体制改革中我们是坚持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使它越来越完善;要保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不受损害,同时又一定要把旧体制中的弊端革除掉,从而建立起最适合我国国情的、最能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最能够改善我国人民生活的体制。
探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就要研究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国情可以多方面考察,这一点讲起来就复杂了。这里我只想讲一条,由于中国在革命胜利前是一个政治上黑暗、文化上愚昧、经济上贫穷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我们虽然在1956年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但是离一个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还很远很远。所以在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上,明确地提出了我国是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对于这一点,我的感受越来越深,我认为过去对这一点认识不深是长期犯“左”的错误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今天要想对出现的许多新问题,对党中央采取的一系列改革有正确的认识,看不到这一点是不行的。
我注意到编辑部送给我的问题单子中,有许多问题反映出我们的青年对改革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现象存在模糊认识。我想可能青年更需要我们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解释这些具体问题。编辑部提的问题不少,我这里先回答两个。
有些青年问,外国资本家借钱给我们,外国资本家到中国合资或独资办企业是不是剥削了中国人?如果说这种情况算剥削,出现这样的现象是不是倒退?
对这样的问题怎么分析呢?我看很简单,外国人只出资本不劳动,把我国劳动者创造的财富拿走当然是剥削,这就是列宁在《帝国主义论》中讲的资本输出。如果这不叫剥削,我们就不姓马了。问题是既然受剥削,为什么我们又表示欢迎外国资本家到中国来投资,并且表示这是一项长期国策呢?我不知道大多数青年同志怎样想,我知道的确有这样一个观点: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是不允许人剥削人的,中国的劳动者决不愿意在成了新社会的主人翁之后再去受剥削,因此对这几年出现的新现象很不理解。我们大家都知道马克思主义的这一条原理: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我们不是为反对资本主义而反对资本主义,也不是为搞社会主义而搞社会主义,反对资本主义和建立社会主义都不是目的,根本目的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使人民过富裕幸福的日子。我们认为—历史的实践已证明,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对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起了伟大的作用,但是,历史也证明,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把资本主义消灭得干干净净对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未必有利。1956年后,在我国有将近二十年的时间,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消灭得很干净,对外国资本门关得很紧。结果怎样呢?外国的先进技术进不来,要求做到不欠任何外债,想多引进一些先进技术没有外汇。把这种决不让外国人剥削我们同欢迎外国资本家来投资,接受一定程度的剥削相比,哪一种方针对于我们国家有利呢?我想能从实际出发,而不是从社会主义不能接受任何剥削这种抽象概念出发的人会回答说,还是接受一定程度的剥削对我们有利。社会生产力发展了,人民生活能有较大的改善,我们的社会制度也就得到更好的巩固。前年我到过北京市平谷县的周村大队,那里有一个为日本资本家加工羊毛衫的工厂。我去的时候他们正在赶制一批订货,每天劳动十四五个小时。说受资本家剥削,的确不假,但工人每月可得二三百元工资,你要周村的农民不去受日本资本家的剥削,他们肯吗?有些人感到这个事实违反了马克思主义,其实是他们没有弄懂马克思主义,没有弄懂生产关系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水平这样一条马克思主义的原理、原则。
请同志们注意,在讲到可以接受剥削时我都用了“一定程度上”几个字。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社会的主人,社会主义经济是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我们不会也不应该让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占很大的比重。同时我们还要对外资企业进行社会主义的国家管理。我们要使得外国资本家在中国开工厂对他们有利,对我们国家和人民更有利。但是现在外国资本家来中国投资的太少了,根本不会发生外资企业占比重过大的问题,现在我们的工作还是争取更多的外国资本家来投资。我们注意的应该是在谈判合作条件时,要求真正做到“两利”。
我讲了这么多,为的是想让青年同志们懂得怎样看待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问题。懂得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个马克思主义的原理。
我要回答的第二个问题是:个体商贩赚钱多是否合乎社会主义分配原则。这样的提问我在许多地方都听到过,比如有的大学教师和研究人员埋怨说他们的收入不如一个摊商。我对全国个体商贩的收入没有作什么调查,不敢随便作出判断。我知道这是一些大城市居民的群众反映。个体商贩有许多人的收入是很低的,劳动很艰苦,可是没有人去议论。当然这几年富起来的也的确有那么一批。但这同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无关,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对此,学术界已进行了长期的研究。在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中的收入不属于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范围这一点上是没有争议的。小商贩的收入有自己的规律性,不是按照什么规定“分配”的。只要合法经营,照章纳税,收入多少国家都不管,也不应该管。不错,我们的工作应该放在全体居民共同富裕、普遍富裕的总的指导思想上,但是如果有一个不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思想,那就会挫伤整个社会居民劳动致富的稳定性。结果就不是普遍富裕而是普遍贫穷。我们不能因为看到有一些人富得快就去改变我们的政策。如果改变这样的政策就又会走到过去大家穷的老路上去。在这里我的想法是不要去附和攀比思想。我对不满意自己收入的大学教师们说,你们对自己的收入不如个体商贩发牢骚,让你们也当个体商贩干不干呢?我估计你们决不愿意干的。我主张大学教师、研究人员还是讲点“清高”。只是我不希望他们过“清贫”的生活,这是我们在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时要解决的问题。至于个体商贩有的很富,那就让他们富一点,这对我们的社会不会有什么妨害。马克思主义中没有要拉平穷富这一条。
从编辑部给我的问题单子里,我深深感到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性。我觉得只要对马克思主义关心,不是为了取得分数,取得文凭,而是为了获得科学真理去学习马克思主义,有些问题是可以有比较清楚的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