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绪遵
近阅面世不久的《史学概论》(白寿彝主编,一九八三年七月出版),对叙论里的一段引言,颇感费解。那段引文是:“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20页注)。这里的“历史科学”是不好理解的。《史学概论》的作者显然把它等同于“历史学”了,但是在马克思恩格斯诞生之前,哲学、经济、法律都作为独立的科学而早已存在了,马克思在大学期间不就是攻读法律的吗?笔者看了一些马恩原著,发现《史学概论》的作者忽视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编者注中的提示。提示中已经讲到这段引言是手稿中已删去的内容。但是,象《史学概论》这样引用、摘录的著作还是不少的,如黎澍同志主编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历史科学》(一九八○年出版,第1页)。
既然被删去,就表明手稿作者认为他们的说法不合适。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文中所做的纠正就证明了这一点。他说:“下面这个原理,不仅对于经济学,而且对于一切历史科学(凡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都是历史科学)都是一个具有革命意义的发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上)。这样,“历史科学”就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社会科学”了。笔者认为这就是马恩所说的“历史科学”的确切含义,而不是我们现在常说的“历史科学”或历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