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炎
《人民日报》一九八三年八月九日《文章病院》专栏登载了讨论语言与逻辑的文章,这里谈一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语言是表达思想的手段。思想不合逻辑,语言就不可理解,思想有逻辑性,语言就顺理成章。写文章不能不讲逻辑,道理是很明白的。
但是衡量语言是否纯洁和健康,逻辑不能算是唯一的标准。语言是社会产物,它的产生、发展和变化有多种原因,因时代、地点、民族而异。语言是调皮的孩子,他虽然一般受逻辑的管教,可是有时不守规矩,逻辑却拿它没有办法,这一点似乎也应该注意。
我们通用的名称,有少数是没有什么道理的。例如自行车要用脚踏它才走,并非自行;自来水要通过铺设的管道,并非自来。马路主要是车行道和人行道,不是马行道。汽船名实相符,它是以蒸汽为动力的;可是汽车和汽艇的动力却来自内燃机,不是蒸汽。“电气化”更古怪:电难道是气吗?
把打电话说成“挂电话”,按字面说那不是这种行为的确切的描写,然而却是常用的说法。说一声“请你挂总务科”,接线生就知道把电线接到哪里去。“日出于东,而没于西”,这句常见的话所表述的乃是人们的错觉。事实上,是地球一昼夜自转一次,并不是太阳绕着地球转,先在东方升起,在人们头上走一大段路,然后在西边落下去。
我们的成语,有一部分是不能向逻辑寻求解释,而必须用其他方法来说明的。“欢天喜地”,“天公地道”,“五黄六月”,“低三下四”,整个结构的意思并不等于各成分之和。至于那些夸张说法,如“浑身是胆”,“倒背如流”,自然更不能以常理限之了。
有人说,“救火”、“养病”不合逻辑,这种看法值得怀疑。“救”和“养”有多方面的意思。“救生,救命”是竭力保存,务求延续;“救火,救急”是减少危害,免致恶化。不能把“救火”的“救”与“救命”的“救”混同。“养生、养身”是取得积极功效,“养病、养伤”是防止严重后果,“养”字相同,意义可不同。“谢恩”是谢,“谢罪”也是谢,但是前者陈述感激之意,后者表示愧悔之心。恐怕不能说前者通,后者不通吧?
有人说,“晒太阳”不合逻辑,我也不敢附和。“晒太阳”正如“烤火”,在物理上是人被太阳晒,被火烤,可是按说话人的心理,是人有意地利用太阳和火的光和热,或者无意地经受那光和热所起的作用,因而太阳和火是被动的,人是主动的。同样,“这条小河能行船”,“平原不妨走马”,事实上的行为者自然是人,不是小河和平原,可是从说话人看来,小河、平原是主体,而船和马都是客体。
就是谈自然现象,用这种结构料想也不能说是不合逻辑。例如“陕南发大水”,“海面刮大风”,“屋子进了水”,“茅房着了火”。就物理说,陕南、海面、屋子、茅房是事件发生的场所或受影响者,大水、大风、水、火不是陕南等等的力量所产生的。可是说话人的思路是从陕南想到大水,从海面想到大风,而不是倒过来这样想:“大水发于陕南”,“大风起于海面”。
语言是心理现象和社会现象。语言是历史产物。从一个词,一个短语,一个句子,我们往往能看出心理的轨迹,历史的遗踪,民族文化和社会风气的趋向。语言是人们意象的反映(其中人脑起了折光作用),而不是客观事物原形的照片。因此,语言与逻辑虽然密切相关,可是逻辑不是语言的唯一主宰者。我们不能忽视语言的逻辑性,但是更不能忘掉语言的心理性、社会性和历史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