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发现有的未婚青年不按《婚姻法》办事,单方面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我们单位从今年元月至三月就有四名战士的对象分别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结婚证,来部队要求和男方结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但是我们的战士没有请假回家探亲,只有恋爱对象一方就在家乡的结婚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证。我们诚恳希望报纸刊物在宣传精神文明的同时,注重法制的宣传,教育未婚青年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促进安定团结,更好地建设四个现代化。
河南修武县33988部队王一兵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这是保证男女婚姻自主的措施之一,应该认真执行。如男女双方分居两地,也应持本单位的介绍信到对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单方领取结婚证是不符合《婚姻法》的。我们希望青年同志自觉遵守《婚姻法》的规定,同时也希望经办机关的工作人员坚决依法办事。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