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夫妻什么时候能团圆?

1956-08-16 02:34肖流
中国青年 1956年9期
关键词:异地爱人痛苦

编者按:本刊编辑部经常收到一些读者的来信,反映青年夫妻因在异地工作,长期不能见面,不能过家庭生活的痛苦。

产生这种问题的原因,情况很复杂,必须作具体的调查分析,不能一概而论。有的确是因为工作性质特殊,暂时很难适当照顾。但是从来信中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并不完全都是由於工作需要,也有一些是由於某些机关的领导同志,强调这是生活问题,不予以重视,没有积极设法帮助青年解决,致使有些青年长期相恋,不能结婚;或结婚后即分处异地,不能同居,形成名义夫妻;也有的已生了小孩但因夫妻不在一起对孩子的照顾发生困难;甚至有的青年夫妻因长期不见面,感情发生隔膜,形成彼此思想上的负担和精神上的痛苦:凡此都难免会影响到工作。据我们了解,这类情况还不是个别的,值得引起注意。

在过去革命战争的年代里,由於环境困难,有些参加革命工作的青年夫妻不在一起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那时候若是过分强调这类生活问题,并因此而影响工作,当然是不对的。但是,今天的情况已经不同了,全国各地已进入建设时期,对於这种情况组织上就有可能给以照顾,不能一概斥以个人主义,不加以关怀和解决。

下面我们发表的四川读者肖流的来信,反映了这一部分青年的呼声,希望有关领导同志能重视这个问题,更多地注意和关心青年的生活,在可能的条件下,帮助青年解决这一类的切身问题。

编辑同志:

我有一个长期闷在心里的问题,不知如何解决。这问题就是我和我的爱人,分离在异地工作,不能过家庭生活。

四年前,当我23岁的时候,就和一个与我相恋很久的女同志结了婚。对方是一个医院的女护士。我在机关担任会计职务。原来我们是同住在一个县城里。谁知婚后刚满一月,我爱人就因工作所在的医院迁移到别的城市,和我分开了。从此,我们两人工作的地区相距1000华里,交通不便,所以平日无法见面。我俩都分别向领导上提过意见,希望照顾我们夫妻关系,把我们的工作适当地调动。或者把她调到我工作的这个城市的医院当护士,或者把我调到她所在的城市的机关作会计工作。从我俩工作的性质来说是可以调动而对工作影响不大或并无影响的。但双方领导同志却认为我们夫妻年纪还轻,来日方长,应该以工作为重,不要过分强调个人利益。问题至今未能解决。

长期的离别,在我们夫妻感情上造成极大的痛苦。每逢星期日我们两人就和其他单身男女一样,无家可归,只有用通信来倾吐内心的思念。我们把自己比做牛郎织女,认为每年“七月七日”一夕相见,也可以得到莫大的幸福,并以此来安慰自己。的确,每年我们只能盼望三个节日,这就是“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和新年元旦。乘机关放两、三天假,我可以去看她。但是,就在这极宝贵的一、二天里,还时常碰见她值班(夜班或门诊班),白天黑夜都不能回家,弄得我们只好站在医院门口,或在门诊室说几句话就走开了。我们长久盼

望的会见,只能这样草草结束。两人分别后,心里更增加一层惆怅。由於缺少正常的夫妻生活,我们至今没有孩子。

现在我们的感情也逐渐发生了变化,我爱人对我冷淡起来。她最近给我来信说,她认为自己这一生已经没有家庭幸福可言,愿意抱独身主义,不愿拖累我,叫我另找对象,我认为她这种感情是不正常的,但我也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安慰她。我们两人都感到十分痛苦。

我希望有关领导上重视这类问题,适当地予以解决。

四川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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