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不向违法乱纪分子屈服

1956-08-16 02:34
中国青年 1956年9期
关键词:党籍不合理斗争

本期,我们发表了读者郧正霞控诉刘全清侵犯人权、摧残青年妇女的来信。同志们看了这封来信,一定会十分气愤,要求制裁刘全清这样的坏分子。现在,我们可以告诉大家:去年六月我们在收到邹正霞的控诉信后,就把这事情反映给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转请中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加以调查处理。经调查处理结果,坏分子刘全清已被开除出党,并且受到了法律制裁,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而有关的负责人员也受到了应有的处理。

在我们编辑部经常收到一些青年的来信中,揭发不合理现象,控诉自己受坏分子欺压打击的情况是不少的。这些事实固然说明,在我们新社会里,当反动统治阶级被推翻以后,腐朽的、有毒的渣滓,仍然不可能完全肃清,反动的落后的思想观点还是会继续存在下去。“即使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人们本身也还将有自己的矛盾,还将有好人和坏人……。”(人民日报:“关於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而另一方面,更告诉了我们青年应该勇敢地向不合理现象、坏人坏事展开斗争。惟有不断地展开斗争,才能使不合理现象日益减少,坏人坏事受到打击。根据我们了解,目前青年在这个问题上,并不都是敢於坚持斗争的。有的青年因为对方地位比自己高,怕碰不动,自己反而会吃亏,於是在坏人坏事面前只好敢怒而不敢言。有的虽然也想起来作斗争,但对方稍加威力,就被吓退了。有的则像邹正霞一样,直到“忍无可忍”的地步才站了出来,进行揭发,在这样情况下,很多不合理的现象自然不能克服,坏分子自然更加嚣张放肆,而党和国家的利益因此更蒙受重大损失。

现在,刘全清的事件,又再一次地教育了我们,在我们的社会里,正气是永远要上升的,坏分子的飞扬跋扈、横行霸道,只是暂时的。像刘全清这种人,尽管背后有人撑腰,但他终於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因此我们在向坏人坏事作斗争中,也可能暂时受到严重的阻碍和打击,甚至因而丢了党籍、团籍或工作;但是,我们的党和政府一贯是保护和支持坚持正义的人的,只要我们坚持斗争,丢了党籍、团籍或工作的人决不是我们,而是那些违法乱纪、品质恶劣的坏分子。胜利终归是在坚持正义的这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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