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我们机关里每天晚上应在九时半熄灯睡觉,但事实上,经常在十一点多钟以后,寝室里的电灯还是亮堂堂地开着,看小说的,闲谈的,甚至吹口琴和拉胡琴的人也都有。这样,大部分希望能按时作息的同志,也只有躺在床上陪着不能睡觉。
对于这个问题,同志们曾不止一次提出意见,但有的同志却认为是生活小事,听了好像耳边风,有的还当面嘟哝几句:“我和你们不同,晚睡已成习惯……”。事实上这些同志在早上迟迟不起床也了成习惯,经常不去早操也成了习惯,工作或学习时间头昏脑胀甚至打瞌睡也成了习惯。
不按时作息是一种自由散漫的生活作风,必须加以克服。我们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要认识到按时作息在保证身体健康和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上的重要性;要注意到个人生活作风有许多虽是“小事情”但也应该照顾到群众的利益,不要对别人有妨害。(浙江林金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