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异化及治理路径探析

2024-05-12 05:50王平曲玥凝惠东坡
传媒 2024年8期
关键词:治理路径公共领域价值引领

王平 曲玥凝 惠东坡

摘要:网络视听公共领域是指由网络视听媒介构建的,具有开放性、共享性、互动性和多样性的社会空间,其在促进社会发展、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国际传播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网络视听公共领域面临着诸多问题,如内容低俗化、平台垄断化、用户被动化、侵权行为与版权问题频发,网络暴力与舆论失控问题突出等。这些异化现象降低了公共领域的文化品位和社会价值,影响了网络视听文化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加强价值引领和文化建设、完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优化经济技术条件和生产消费环境,推动建立全球性的治理联盟和标准体系。

关键词:网络视听 公共领域 异化现象 价值引领 治理路径

网络视听公共领域是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一个形成公共意见的社会生活领域,是新媒体时代人民群众实现自我表达、参与公共事务、交流沟通的重要平台,其在维护社会和谐、提升公众文化素养、增强国家软实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网络视听公共领域出现了严重的异化现象。这不仅损害了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公共性,也影响了公众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甚至还威胁到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因此,分析、探讨网络视听公共领域异化的表现、原因及治理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网络视听公共领域异化的表现

网络视听产业的迅猛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内容低俗化、同质化、碎片化以及平台运营、用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异化现象。这不仅损害了网络视听内容的品质,也威胁到了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健康发展及用户权益,对文化品位、社会价值和公众审美情趣也产生了负面影响。因此,深入研究和剖析这些异化现象的表现形式,寻找有效的应对策略,是保障网络视听公共领域健康有序发展的关键。

1.网络视听内容低俗化、同质化和碎片化,降低了公共领域的文化品位和社会价值。随着网络视听产业的飞速发展,大量用户生成的内容涌现,使得网络视听内容呈现出低俗化、同质化和碎片化的异化趋势。这不仅损害了网络视听内容的质量和创新性,也降低了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文化品位和社会价值,也对公众的审美情趣和思想品质产生了负面影响。

首先,网络视听内容的低俗化问题严重。一些作品为了追求点击量,过分迎合低级趣味,大量使用暴力、色情、血腥、恐怖等元素,甚至对名人和经典进行无理嘲讽和恶意歪曲,有的不惜采用夸大的宣传、误导的标题、负面的评论等手段进行恶意炒作。这种做法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坏了社会道德规范,损害了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公信力。其次,网络视听内容的同质化问题也十分突出。大量相似的节目和作品充斥市场,这主要表现在题材、风格和价值三个方面。题材单一重复,穿越、玄幻、言情、悬疑等题材大行其道,缺乏文化广度和深度;风格模仿抄袭,缺乏文化特色和魅力;价值趋同和迎合,娱乐、个性、自由等价值观念流行,缺乏文化立场和主张。“同质化的暴力”使得信息不再是启发性的,人们纵览万物却未形成任何洞见。这直接导致网络视听作品内容贫乏、形式单调和意义空洞。此外,为了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收视习惯,很多内容被切割成短视频、短音频,失去了原有内容的完整性和连贯性,导致信息片面、认知混乱、知识肤浅、思想浅薄、记忆短暂和情感冷漠。

2.网络视听平台垄断化、商业化和算法化,削弱了公共领域的多元性和公平性。网络视听平台作为公共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反映复杂和多样的社会生活,为不同的声音和观点提供交流互动的空间。然而,网络视听平台的垄断化、商业化和算法化严重影响了公共领域的多元性和公平性。

首先,平台的垄断化导致资源集中和分配不均。影响比较大的平台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小众、创新、多元的内容和用户难以获得平台的支持和推广,加剧了内容寡头垄断和封闭壁垒的形成。其次,平台的商业化导致利益冲突。随着用户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付费意愿的提高,平台为了追求利润和回报,更倾向于生产和传播高成本、高回报、高黏性的内容,导致一些高质量、高价值的内容和用户被忽视和排挤。最后,算法已渗透到视听内容生产、审核和传播的各个环节之中,公众的主体性被弱化,技术对人主体性的取代加剧了公共领域理性基础的瓦解。

3.网络视听用户被动化、隔离化和极端化,影响了公共领域的参与度和理性度。用户是公共领域的主体,其行为态度决定了公共领域的质量和效果。然而,当前的网络视听用户呈现出被动化、隔离化和极端化的特征,对公共领域的参与度和理性度产生了负面影响。

被动化表现为用户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是被动地接受和消费网络视听内容。这主要是因为平台的垄断限制了用户的选择空间和自主权,同时低俗、同质的内容降低了用户的审美品味。被动化会影响网络视听公共领域成为双向的交流和创新平台。隔离化是指用户仅与同类和圈子进行封闭互动,缺乏开放式对话。这主要是因为平台的算法导致信息与内容个性化和定制化,用户看不到和听不到不同或冲突的信息与内容;用户失去多元性和包容性,就会使网络视听公共领域成为分裂和冲突的领域,而非融合和协调的平台。极端化是指用户在网络视听公共领域中缺乏理性和平衡,仅表达和强化自己的观点和情緒,而不能倾听和理解他人的观点和情绪。这主要是因为平台的高度商业化和内容的低俗化导致信息与内容具有高度刺激性和攻击性,破坏了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共识和合作。

4.网络视听用户权益受损,面临隐私泄露、信息过载、消费欺诈等问题。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异化对用户权益造成严重威胁。用户隐私泄露风险增加,这主要源于平台对个人信息和行为数据的过度收集。常见的手段包括强制授权、默认同意及隐蔽收集,严重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部分平台甚至将用户数据出售给第三方或数据被黑客窃取。网络视听平台为吸引用户提供了海量内容,导致信息过载现象严重。用户难以筛选和消化。这种“信息茧房”现象导致用户认知偏差,不利于知识拓展和思维发展。在消费欺诈方面,网络视听平台采取虚假宣传、误导消费和强制收费等手段侵犯用户权益。部分平台利用用户好奇、从众等心理诱导付费观看、打赏或参与抽奖等,使许多用户陷入过度消费和上瘾的困境。

5.侵权行为与版权问题频发,损害了创作者和受众的利益。网络视听作品是创作者的智力成果,版权保护对激发创作者的创作积极性和创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当前网络视听领域中搬运、混剪等侵权行为屡禁不止,严重侵犯了创作者的著作权,合法收益被剥夺。这些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创作者的利益,对网络视听领域的创新活力和文化质量产生了负面影响。

侵权行为与版权问题也损害了受众的权益。一些侵权者为了获取流量和经济效益,不惜对网络视听作品进行恶意剪辑、拼接和篡改,破坏了原本作品的完整性和艺术性,损害了受众的审美情趣和文化品位。同时,一些侵权者还利用网络视听作品的稀缺性,通过收费、会员、打赏等方式向受众收取高额费用,侵害了受众的合理消费权益。这不仅影响了受众的正常信息消费,也影响了受众对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信任和认同。

6.网络暴力与舆论失控问题突出,威胁了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网络视听平台作为公众表达意见的场所,本应承担起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责任,但现实中却存在着监管缺位、道德缺失等问题,导致网络暴力与舆论失控的频繁发生。

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多样,包括恶意造谣、恶意P图、隐私泄露、威胁恐吓、谩骂侮辱、人肉搜索等。这些行为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还严重扰乱了网络公共领域的秩序和氛围。网络暴力的对象涵盖了政治人物、公众人物、普通网民、社会弱势群体等各个层面,反映出网络暴力行为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网络暴力常常伴随着舆论失控,导致网络公共领域的混乱和对立。一些施暴者利用网络平台散布虚假信息、煽动情绪、挑拨离间、攻击诋毁,企图操纵舆论、扰乱秩序、破坏和谐。这些行为不仅对个体造成了伤害,还对国家的主权、安全、荣誉和利益构成了严重威胁。

二、网络视听公共领域异化的原因

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异化现象,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包括社会文化的混乱与失衡、行政和法律监管的缺失与不足、技术发展的制约与滥用以及经济竞争的无序与资源异化等。深入分析这些原因,有助于研究者更准确地把握网络视听公共领域异化的根源,并为寻求有效的解决策略提供重要思路。

1.社会文化因素。由于社会转型以及网络视听媒体的冲击和影响,某些社会文化因素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导致网络视听公共领域异化。一是社会价值观的混乱和失衡。随着网络的普及和视听媒体的迅猛发展,一些功利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消费主义等价值观泛滥,传统的、民族的、主流的价值观受到弱化和冲击。混乱和失衡的社会价值观,影响了公共领域的价值导向和价值判断,导致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价值异化和价值缺失。二是社会风气的浮躁和低俗。在社会竞争和生活压力的影响下,以及在网络视听媒体的刺激和诱惑下,社会风气出现了一些浮躁和低俗的现象,如急功近利、拜金主义、攀比心理、娱乐至上、轻信盲从等。这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影响了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氛围和品格,导致其风气异化和风气沦丧。三是社会心理的焦虑和失落。在社会变迁和利益冲突中,以及在网络视听媒体的替代和影响下,社会心理出现了焦虑和失落的现象,如不安全感、不自信感、不满足感、不幸福感等。这些不良的社会心理影响了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心态和动机,造成了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心理异化和心理困境。

2.政治法律因素。网络视听公共领域作为一个复杂的利益和权力交织空间,其异化现象与政治法律因素也有密切的关系。一是网络视听公共领域需要明确的法律规范和有效的监管措施来保障其正常运行和良性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在信息安全和版权保护、平台责任界定、用户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还不完善,导致用户信息和隐私被泄露、滥用,严重威胁了用户的权益和安全;一些原创内容被盗用或侵权,损害了内容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和创作动力。二是网络视听公共领域是一个跨越国界和文化的全球化空间,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的敏感问题是其不可回避的挑战和风险。近年来,在网络视听公共领域,一些错误的价值观和思想观念被传播,一些挑衅的言论和行为被放大,影响了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主流价值取向,甚至对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构成了一定的威胁。

3.技术因素。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发展受技术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其中,技术创新、技术手段与社会效果不匹配以及技术不完善和滥用是主要问题。首先,网络视听媒介和平台为追求技术革新而忽视其社会效果,或者在没有充分考虑技术手段可能带来社会风险的情况下,采用一些不恰当的技术创新成果。如过度个性化定制、过度推荐等。这不仅影响了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公共性和公信力,还侵犯了公众自由选择的权利。其次,网络视听技术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可能带来安全风险,如黑客攻击、病毒感染和数据泄露等。最后,网络视听技术滥用使道德和法律问题更加突出,如不良内容的制作和传播,侵犯他人的版权和肖像权等。这不仅破坏了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秩序,还侵害了所有参与者的利益。

4.经济因素。经济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规模和效益。但是,经济因素也可能带来不利影響,如无序竞争、资源异化和利益冲突等。首先,市场化和资本化的利益驱动可能引发无序竞争。网络视听媒介和平台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和用户注意力,可能忽视或牺牲公共性和公正性,采取一些有违社会责任和道德规范的行为以及不公平、不规范的竞争手段,如虚假宣传、泄露隐私、操纵舆论等,从而破坏了市场秩序和规则,损害了视听公共领域的公平和诚信。其次,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均衡和不充分会影响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规模和效益,造成资源异化。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群体占据主导地位,形成中心化的趋势,忽视了多元化和包容性。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和群体由于缺乏足够的网络视听生产和传播的能力和资源,则处于边缘和弱势地位,失去了平等参与的机会。最后,经济利益分配的不合理和不公平也可能导致利益异化和利益冲突。目前,经济竞争机制尚不完善,网络视听生产者、传播者和接受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存在不协调、不合理等问题,从而导致利益冲突,这无疑会影响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创新动力和激励机制。

三、网络视听公共领域异化的治理路径

网络视听公共领域作为现代科学技术与信息传播的交汇点,在当代社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公众意见表达与公共参与的重要平台,但同时也面临着价值观冲突、法律监管滞后和经济、技术失衡等多重挑战。因此,对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治理显得尤为重要。这不仅关系到网络空间的健康发展,而且也深刻影响着社会文化的繁荣、进步和群众权利的保障。

1.加强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价值引领和文化建设。加强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价值引领和文化建设,有利于提升其社会功能和文化品位,增强其凝聚力和影响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将其作为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价值灵魂和价值导向,创作和推广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与人民的价值需求和价值利益相一致;坚持以文化自信为支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其作为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价值信念和價值底线;坚持以时代精神为引领,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将其作为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价值亮点和价值风向。

2.完善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完善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是保障视听公共领域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关键。当前,我国在相关方面的法律规范和标准还较为分散,无法适应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因此,有必要制定和完善涵盖网络视听公共领域各方面的法律规范和标准,打造完整的法律体系,为有效治理提供强有力支撑。

同时,应加强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法律实施和执行。网络视听公共领域主体多元、内容庞杂、更新快速、传播广泛,法律适用的冲突和难度增加,监管的滞后和不足问题凸显。此外,违法行为隐蔽、狡诈、多变,打击和治理存在难度。因此,必须加强法律实施和执行,确保法律规范和标准得到有效落实和遵守。

3.优化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经济技术条件和生产、消费环境。经济技术条件和生产、消费环境决定了网络视听公共领域内容生产、传播、消费和反馈的方式和效率,也影响着参与者的行为和动机。因此,优化经济技术条件和生产、消费环境,是治理网络视听公共领域异化的重要途径。

首先,要提高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生产水平和质量,提供更多的优质内容和服务。加大对视听内容生产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补贴、税收优惠、奖励机制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参与者提高视听内容的生产水准和质量,满足人们的不同需求,提升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价值和吸引力。其次,提升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传播效率和覆盖范围,扩大其影响力。加强网络视听公共领域传播能力建设,增强交流和互动。最后,优化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消费模式和环境,提升消费水平。例如,调整收费和补贴机制,规范评论、弹幕等,营造文明积极的消费氛围;加强对视听内容消费者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其鉴赏和判断能力。

4.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推动建立全球性的网络视听公共领域治理联盟和标准体系。随着网络视听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广泛普及,网络视听内容在国际间的传播和影响力日益增强,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治理已经超越了国界,成为一项全球性的挑战。因此,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推动建立全球性治理联盟和标准体系,是解决网络视听公共领域异化的重要途径。

首先,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有助于促进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多元化和包容性。多元化和包容性一方面丰富了网络视听内容,满足了不同用户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文化和价值观的冲突等问题。因此,只有通过国际合作和交流,建立对话机制和协调机制,才能促进各国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实现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和谐共处和共同发展。其次,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可以推动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创新和发展。网络视听公共领域只有不断地利用新技术的进步和创新,开发和推出新的网络视听内容、形式、模式、平台等,才能适应人们不断变化的需求和喜好。然而,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创新也存在着一些障碍和风险,如网络视听技术的不安全、内容的不规范、平台的不公开和不透明。这些问题也需要通过国际合作和交流,建立创新支持和保护机制,才能实现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创新和发展。

总之,网络视听公共领域是人民群众实现自我表达、参与公共事务的重要平台,也是网络文化的重要载体。目前面临着价值观混乱、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经济技术不平衡等诸多问题和挑战。网络视听公共领域异化的治理需要网络视听媒体和平台、用户、政府、社会组织、学术界等多方的参与和协作,只有不断地探索和创新,才能实现网络视听公共领域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作者王平系华北科技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

曲玥凝系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通讯作者惠东坡系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教授,京台文化交流研究中心研究员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文化自信视域下的高校文化育人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314201806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苏衡.算法社会公共领域的风险生发与规避[J].新闻爱好者,2023(09).

[2]惠东坡.传媒公共领域与首都社会发展[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07(06).

[3][德]韩炳哲.他者的消失[M].吴琼,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9.

【编辑:孙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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