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
- 宣告缓刑罪犯获减刑案件办理思路
罪犯可能存在见义勇为行为并构成重大立功,经监督相关部门未及时启动减刑案件核查程序的,检察机关应开展调查核实,就社区矫正对象是否为见义勇为及如何举荐、是否符合重大立功等进行分析论证,并通过公开听证等方式,与相关机构达成共识,共同破解疑难问题,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进、回归社会,弘扬社会正能量。关键词:缓刑社区矫正对象 见义勇为 公开听证 重大立功 减刑一、基本案情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因犯诈骗罪被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2年4期2022-05-14
- 德国学校不鼓励学生“见义勇为”
发给儿子的“见义勇为”奖状,感慨不已。他给我们讲了自己在德国学校因见义勇为而被停课处分、差点被开除的经历。那时,侄儿刚到德国不久,在一所中学读七年级。一天中午,同學们都在教室里午睡,侄儿因一阵尿意醒来,他一路小跑着去卫生间小便。刚走到卫生间门口,侄儿便惊恐地看到他的同学威尔斯站在水池旁,手里拿着一把剃刀,正欲割腕自杀。见此情景,侄儿没有多想,踢开门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一把夺过威尔斯手中的剃刀,跑到窗口一挥手把剃刀扔出去了。原来,威尔斯的父母正在闹离婚,而威尔
老友 2021年11期2021-12-02
- 紧急救助行为制度适用研究
成要件和比较见义勇为的法律性质,明确紧急救助行为是特殊的无因管理,不等同于一般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并从客观和主观两方面分析紧急救助行为制度的适用要件。客观方面限定救助对象为人身权,紧急状态需同时满足时间和程度紧要,救助行为的要求包括救助无须征得受助者同意、救助行为的合理性和非必要持续性。主观方面救助者具有自愿和利他意思。以此为基础限定责任豁免范围为一般过失,并针对责任适用提出确立紧急无因管理制度的建议。关键词:紧急救助行为;见义勇为;无因管理;适用要件;责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21年10期2021-10-13
- 论见义勇为中受益人的补偿责任
·总则编》对见义勇为的规范体系,但是这三个简单的法律条文在适用时出现了许多问题,例如,受益人的补偿责任是否有限制以及受益人补偿范围应如何确定。本文通过对法律条文进行分析并考虑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认为受益人的补偿责任是一种补充责任,在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况下,受益人才须承担责任,且具体的补偿范围应先由双方之间自由协商,其次才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相关因素由法官确定。关键词:见义勇为;受益人;补偿责任;范围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学理论·下 2020年8期2020-09-17
- 浅析见义勇为中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
关键词 见义勇为 民法总则 损害赔偿 多元救济机制作者简介:孙千茜,西北政法大学。中图分类号:D923.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7.191一、区分受益方补偿与承担侵权法律关系中的公平责任《民法总则》第183条第2句规定,“没有侵权人、
法制与社会 2020年21期2020-08-13
- 试论我国法律中的见义勇为行为
盛勇关键词 见义勇为 属性 法律法规 保障机制作者简介:汪冰荃,北方民族大学法学院;汪盛勇,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中心卫生院。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4.239见义勇为行为是人类社会在漫长的人类社会进化中逐
法制与社会 2020年12期2020-06-04
- 见义勇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问题研究
杨学强摘要:见义勇为是中国自古以来流传至今的传统美德,一直被人们高度赞赏,成为中华民族重要精神支柱。《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条“好人”条款历经三次修改,铸成为见义勇为者的保驾护航的利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见义勇为所要面临的问题还更多,为更好的鼓励人们在危急时刻拔刀相助,明确见义勇为者因其救人行为造成损害时的民事责任,并且及时有效的赔偿和救济,必须完善一系列相关制度。本文的目的在于剖析建议
青年生活 2020年9期2020-05-26
- 分析见义勇为制度的民法体系归属
了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双轨制的立法模式,在法律使用中还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在实际法律事故发生时无法做到很好地辨别。见义勇为是一种更高层次的无因管理行为,被救助人的法律地位不如无因管理中的无因管理人,在价值评价上存在着相应的矛盾,在判定上也存在较大的难度。通过梳理双轨制立法模式,发现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之间并不是互相独立的,而是相互依存的,提出了见义勇为与无因管理关系处理的优化方案。关键词:见义勇为 制度 民法体系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现代交际 2020年1期2020-03-02
- 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研究
李霞摘 要: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有一定法律依据的,见义勇为者对被救助人享有必要费用的请求权和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请求损害赔偿权。在我国现阶段的民法体系中,针对见义勇为行为保护的相关内容还不多,也不完善,针对性也不强,给具体操作带来一定的困扰,所以研究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问题十分有必要,不仅仅是从法律角度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也是对我国传统美德的继承发扬与维护。关键词:见义勇为;民法;研究一、见义勇为的含义及与民法相关概念见义勇为是指“看到正义的事情
青年生活 2019年6期2019-09-10
- 浅析《民法总则》见义勇为条款
宗旨在于鼓励见义勇为行为,保护见义勇为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其背后的法理是为了弘扬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精神,促进社会公平,传递正能量,但是由于受益人不是侵权责任人,对受害人而言没有任何过错,有学者认为《民法总则》第183条不能实现见义勇为条款的立法目的,本文将对其观点进行价值分析。关键词:民法总则 见义勇为 侵权人 受益人引言本文通过对《民法总则》见义勇为条款背后的法理进行分析,发现见义勇为条款背后的立法目的具有公益属性,而这一重要特征却是无因管理所不具有的,
青年生活 2019年23期2019-09-10
- 论见义勇为纳入工伤的具体操作
娟【摘 要】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文章在论述将见义勇为纳入工伤的意义之基础上,分析现有地方性法规规章在维护见义勇为者权益方面所存在的缺陷,进而提出将见义勇为纳入工伤时应在认定范围、认定机构、费用承担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下功夫的建议。【关键词】见义勇为;工伤;劳动合同法【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19)01-0272-021 将见义勇为纳入工伤的意义作为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见义勇为是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也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19年1期2019-09-10
- 见义勇为免责适用条件研究
责规定,又称见义勇为免责制度。长久以来见义勇为一直并未被法律概念所吸纳,但随着民法典总则的出台,伴随着2018年12月19日最高法第98号指导案例的发布,见义勇作为侵权免责事由再次成为讨论焦点。我国虽非判例普通法系国家,但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对司法实践有着指导作用,在指导案例中援引见义勇为概念,并根据见义勇为的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做出见义勇为者的无责裁判,是司法实践对民法总则见义勇为制度的落实和认可。分析最高法发布的第98号指导案例判决,对见义勇为裁判理由进行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1期2019-08-22
- 试论见义勇为法律制度的完善
历来就将崇尚见义勇为,见义勇为也是传统美德体系中的一部分。然而随着社会环境的变迁,生活中出现了许多“见危不救、见义不为”的现象,影响了传统美德的弘扬。究其原因,不仅有道德缺失的原因,而且也有立法缺失的原因,见义勇为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社会中许多人面对不正义事件时不敢为、不愿为。因此,近几年来理论界愈发的关注见义勇为制度,期望能够从理论上对这一制度进行完善,进而更好地指导实践工作和立法工作,改变见危不救、见义不为”的现象。关键词:道德缺失 见义勇为 立法缺陷
西部论丛 2019年1期2019-01-15
- 论见义勇为者权益的法律保障
的不断发展,见义勇为事迹在社会中层出不穷,在见义勇为者受到表扬和关注的同时,相关的争议和责任的认定问题也逐渐突出。因为我国目前对见义勇为者的法律保护制度还不够完善,相关的司法认定标准不统一,导致许多见义勇为者在事后处理认定的过程中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障,严重打击了人们见义勇为的积极性,进而导致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少,而旁观者越来越多局面的发生,这样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进步,必须为见义勇为者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只有在法律的保障下见义勇为的事件才会更多,我们的
科学与财富 2019年16期2019-01-04
- 重新定义“见义勇为”是不是进步?
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提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将见义勇为行为重新进行界定,删除了“不顾个人安危”的字樣,引发网友讨论。有人说,“不顾个人安危”有值得肯定的一面,如果删除这样的表述,岂不是让我们在面对身处险境的他人时袖手旁观,甘当“吃瓜群众”?也有人说,“不顾个人安危”去救别人,对自己和他人都不负责任,可能会带来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后果。其实,早在2015年,武汉市修订的《见义勇为相关的奖励和保护的条例》中就将“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字句删除,意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8年9期2018-10-17
- 浅析“见义勇为”免责条款
开封)一、“见义勇为”免责条款的内容(一)“见义勇为”免责条款与道德的联系从法律层面上看,见义勇为是指没有特定义务的救助者不顾自身安危,保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无端的侵害。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见义勇为者做一些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以维护他人的安全和利益。[1]近几年来,我国的诚信道德与秩序出现了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如被救助人反咬一口的江苏南京“扶不扶”的“彭宇”事件,引发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鉴于此,《民法总则》中的“见义勇为”免责条款更加的有利于为此类案件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4期2018-09-11
- 浅析对于见义勇为者的损害救济
摘要:见义勇为行为,是指自然人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在紧急情况下实施的防止、制止不法侵害或者抢险救灾的危难救助行为。本篇论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见义勇为的含义及构成要件,见义勇为由四个要件构成,即主体要件、前提条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第二部分讲述了见义勇为者受到损害的类型和损害的救济;第三部分为结论和建议,对见义勇为者的保护要坚持物质补偿和精神补偿相结合。通过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研究,本篇论文旨在对
科学与财富 2018年21期2018-08-22
- 论《民法总则》见义勇为条款的瑕疵
比于外国关于见义勇为的相关规定,加上我国对见义勇为缺乏相应的司法解释,该条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面临中许多问题。本文在理解见义勇为概念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实际状况,试分析该规定所存在的瑕疵,并提出相应改善建议,以达到完善该规定的目的。关键词:见义勇为;责任豁免;瑕疵;改善建议一、见义勇为的概念《论语·为政》中有这样的记载:“见义不为,无勇也”。不同学科关于见义勇为都有其独特的理解。从文义解释的角度,见义勇为是指“看到正义的事情,就勇敢地去做”,注重的是行为
魅力中国 2018年12期2018-08-06
- 浅述见义勇为的涵义及立法合理性分析
摘 要:见义勇为条款是民法总则中新规定的条款,在适用此条款前,见义勇为只是一个道德概念。为了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见义勇为产生的债务往往被视为无因管理之债。设立此条款后,见义勇为成为一种民法上私力救济和权利救济人免责的方式之一。但对于见义勇为的概念并无一个明确的界定,与其他私力救济的方式也没有一个明显的界限。为了更好地适用此条款,须明确其内涵和外延,并且与正当防卫行为进行条文功能的划分。关键词:见义勇为;正当防卫;民法总则;一、见义勇为之立法的立法分析(一)
世界家苑 2018年2期2018-04-28
- 从一起案例看无因管理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起案由为“见义勇为人受害责任纠纷”的判决经媒体的报道后引起了很大的社会反响。本文探讨了该案在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上存在的问题,着重分析了侵权行为与见义勇为以及无因管理等行为间的区别与联系,指出了本案既不属于侵权行为,也不属于见义勇为,而应当属于普通的无因管理。关键词 无因管理 侵权行为 见义勇为作者简介:熊小琼,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高级讲师,研究方向:民商法学。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期2018-02-07
- 古人如何奖励“见义勇为”
款,确立了“见义勇为不担责”的原则。“见义勇为”是怎么来的?要不要奖励?如何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利益?传统形成的背后,有不少故事。见义勇为该不该奖一般认为,我们今天所说的“见义勇为”源自《论语·为政》中的“见义不为,无勇也”一句。西汉经学家孔安国将其解释为:“义者,所宜为也。而不能为,是无勇也。”我们从中至少可以体会到两层意思:首先,人们应该去做所谓“义”的事情,因为其“宜为”(“应为”之意),如果不做,即是“无勇”之人;其次,见义而为是需要勇敢品质的,“无勇
人生与伴侣·共同关注 2018年10期2018-01-17
- 无因管理制度下的见义勇为
鲁波摘 要 见义勇为制度的不完善在我国致使许多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事件发生。本文通过对无因管理和见义勇为的分析,论证见义勇为属于无因管理,见义勇为行为可以通过无因管理进行保护。并比较我国民法现行立法对见义勇为的规定,提出完善见义勇为制度的建议。关键词 无因管理 见义勇为 侵权人 受益人一、无因管理的定义及构成要件无因管理制度是一项古老的制度。我国《民法总则》第121条对无因管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
经营者 2017年7期2017-11-14
- 法律角度下见义勇为问题的分析
一直以来,见义勇为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近年来,由于见义勇为引发的法律纠纷问题也屡见不鲜,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对见义勇为行为出现了偏见,在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选择沉默以对,这对于社会的进步是不利的。本文从法律角度针对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分析。关键词: 法律角度;见义勇为;分析【中图分类号】 D920.5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236-1879(2017)20-0314-01中华民族一直是一个互帮互助的民族,见义勇为更是值得大力提倡和发扬光大
科学导报·学术 2017年20期2017-10-21
- 古人如何奖励“见义勇为”
人如何奖励“见义勇为”“老人倒了可以扶,人心倒了可就扶不起来了。”现实生活中,人们不时会听到这样的感叹。为保障“人心不倒”,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民法总则中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项被人们形象地称作“好人法”的条款,确立了“见义勇为不担责”的原则。“见义勇为”是怎么来的?要不要奖励?如何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利益?传统形成的背后,有不少故事。历史上最早记载有关见义勇为规定的大概是《易经》。
乐活老年 2017年7期2017-09-28
- 小偷得手后心虚,“见义勇为”被识破
民警也称赞他见义勇为的行为。当民警要该男子协助调查时,他却神色慌张想要离开。“协助公安机关办案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该男子只好跟着民警到派出所讲述了事发经过,并告诉民警小偷逃跑的方向。民警顺着该男子提供的线索追查视频监控,却查到小偷即为该男子王某。原來,当晚王某在路边等车,旁边一辆轿车的车窗没关,他发现了后座的手提包并爬进车窗拿手提包,却不慎触发轿车警报器,匆忙逃走。找到一个角落打开包,王某发现现金很多,顿觉心虚,便想把手提包放回原处。当王某返回车旁时,见到
东西南北 2017年6期2017-04-07
- 针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分析意见
助的说法,对见义勇为持一种肯定和赞赏的态度。但回望现在的社会,英雄流血又流泪的例子不在少数,人们在实施见义勇为的行为前开始犹豫了,这不是一个文明社会应有的现象。本文结合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对如何确定见义勇为行为,见义勇为的法律性质,尝试提出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法律救济的建议。关键词:见义勇为;公平责任;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无因管理;中圖分类号:D9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11-0064-01一、见义勇为的概念所谓见义勇为的
人间 2016年33期2017-03-04
- 论公平责任原则对见义勇为的消极影响
摘 要 由见义勇为引发的相关法律问题频现,极大地挫败了见义勇为者的积极性。本文以公平责任原则为切入点,论述此原则对见义勇为者存在的两方面的影响,并提出废除公平责任原则之建议。以期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归责体系的同时,达到消除公平责任原则对见义勇为产生的消极影响之目的。关键词 见义勇为 公平责任原则 存废作者简介:程沙,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宪法与行政法。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法制与社会 2016年7期2016-09-06
- 关于孟瑞鹏事件见义勇为者困境的法律思考
响了社会关注见义勇为人员赔偿,救助等法律与道德问题的警钟。在现实生活中,见义勇为人员索赔不利,被诬陷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给见义勇为人员造成了物质上和精神上的极大伤害。只有对此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充分的法律分析,并探究其解决的方案,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才能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的看待孟瑞鹏事件,让英雄流血不流泪,促进我国法律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关键词]见义勇为;困境;法律思考一、孟瑞鹏事件与见义勇为问题2015年2月26日,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韩村乡西赵楼村文化
决策与信息·中旬刊 2016年1期2016-05-30
- 对见义勇为法制问题的分析
些年来,由于见义勇为引起的法律问题诸见报端,就目前来看,我国对于见义勇为的法律界定尚未完善,规范不宜,无法适应司法实践的要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对见义勇为问题的法律界定,文章主要针对这一问题展开分析。【关键词】见义勇为;法律界定;分析中国拥有几千年的历史,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见义勇为应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很多人在通常情况下,都会选择明哲保身,因为伸出援手可能危及自己的生命,这是需要很大勇气的。可以肯定的是,“明哲保身”、”袖手旁观“不能推动
华夏地理中文版 2016年7期2016-05-30
- 对见义勇为及相关立法的思考
王忠桂对见义勇为及相关立法的思考王忠桂摘要:见义勇为是我们所崇尚的传统美德,而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见义勇为者所受损害却难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明确见义勇为基本特征的基础上,法律应该进一步明确见义勇为者向侵害人和受益人求偿的方式,国家对见义勇为者负有补偿义务。处理见义勇为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应该严格执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关键词:见义勇为;民事制度;受益人;补偿;义务见义勇为是我们中华民族所崇尚之美德。我国古代的立法中已经有相关规定,鼓励并要求见义勇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2016-03-24
- 网络社区中的武侠形象分析
——以利辛女子“见义勇为”事件为例
以利辛女子“见义勇为”事件为例许永强(安徽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安徽 合肥 230000)网络社区的出现极大扩展了人们日常活动的空间,也为人们寄托理想、寻求归属感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场所。以什么样的姿态参与网络社区活动直观地反映出网民个体在网络社区中的形象。类似于某些形象特征,在无数个网络社区和网络事件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人们对于追求自由、正义和归属感等情感的强烈愿望。在梳理武侠概念的历史脉络和分析武侠形成的深层原因的基础上,本文结合具体事件,通过分析网民态度和行
新闻研究导刊 2016年7期2016-03-01
- 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之理论评析
4005)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之理论评析郭慧(烟台大学 法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摘要:近年来,现实生活和法律实践中涌现的关于见义勇为反被诬的案件不胜枚举,导致社会大众面对受难者,心有余而“勇”不足。目前我国针对救助并没有从国家层面进行专门统一的立法来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权益,因此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出现一些令人非议的案件。这种被动式的道德滑坡反映了法律制度上的欠缺,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保护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应将见义勇为者纳入法律所保护的对象范围,为见义勇为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2期2016-01-31
- 社会环境因素对利他行为的影响研究
以成都市居民见义勇为的意愿和行动为研究对象,旨在研究转型时期社会环境因素对利他行为的影响。数据分析表明:城乡环境、治安环境、政务环境对利他行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此,政府除了通过道德宣传和说教,倡导利他行为之外,更要加强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别是和谐的城乡关系、安全的治安环境和公平的政务环境。〔关键词〕利他行为;见义勇为;社会环境因素〔中图分类号〕C912.6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5)06-0136-07利他行为
社会科学研究 2015年6期2016-01-19
- 保安员纳入“见义勇为”范畴是理性回归
胜在广州,因见义勇为牺牲将获得一百万元抚恤金。3月2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召开第14届1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并将于今年实施。《办法》将保安员、辅警、治安联防员、户口协管员、交通协管员等负有约定义务的人员纳入到见义勇为范畴。其中,将保安员纳入范畴为广州首创。(3月3日《新快报》)对于包括保安在内辅助性“执法人员”的挺身而出和舍生取义行为,有人赞为“见义勇为”,有人则视之“职责所系”。广州市立法将其纳入见义勇为的奖励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5年7期2015-08-03
- 颁不出去的“见义勇为”奖
童国等3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奖励每人1万元。接下来,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有请三人上台领奖!”激越的音乐奏响,热烈的掌声响起。可是无人上去领奖。“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有请三人上台领奖!”音乐再次奏响,掌声又一次响起。大伙急切地看着颁奖台,一分钟过去,依然无人上去。会场上,有人窃窃私语,有人东张西望。这时,一名男子急匆匆地朝颁奖台跑去。“来了!来了!”有人议论。逐渐消散的掌声又一次响起。男子似乎有些为难,在颁奖台下方一侧招手,示意会议主持人过去。一高一
小小说大世界 2015年5期2015-05-04
- 新时期见义勇为价值系统的失调与重建
修彦摘 要:见义勇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但现在很多人“不愿”甚至“不敢”见义勇为。其原因在于:多元观念对个人价值的冲击,思想舆论争论造成价值判断模糊,保障制度滞后带来后顾之忧,法律制度缺乏导向力量。见义勇为价值系统重建需要我们以发展的观点来认识转型期的“道德阵痛”,建设人文化的法律环境,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审视传统价值,利用好新媒体,促进见义勇为价值深入人心。关键词: 见义勇为;价值系统;失调;重建中图分类号:B0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
理论与现代化 2014年4期2014-10-22
- 针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保护研究
摘 要 见义勇为泛指一切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或公民个人权益的行为,是现代社会的良好道德风尚。近年来,由于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见义勇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影响到全体社会公民实施见义勇为活动的积极性。在我国现阶段的民法体系之中,针对见义勇为行为保护的相关内容并不多,针对性也不强。为了保护见义勇为公民的合法权益,迫切需要完善我国的民法制度体系。关键词 见义勇为 民法 公民权利作者简介:曹蕾蕾,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1级法学本科生。中图分类号:D9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6期2014-10-21
- 见义勇为和见危不救的法律思辨
晨彬摘 要:见义勇为和见危不救是一个法律道德化的典型“案例”,它需要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的作用。针对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历史传统,见危不救和见义勇为应当由公法进行调整,构成犯罪的见危不救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关键词:见义勇为;见危不救;法律道德化;保障基金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5-0144-02一、见义勇为和见危不救的道德法律化将见义勇为和见危不救的行为法律化,主要是基于以下的几个原因:第一,行为对象
学理论·中 2013年12期2014-04-26
- 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法律思考
杨溢摘 要: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对于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稳定、遏制违法犯罪、提升社会全民的道德素质有着巨大的积极作用。而未成年人处在人生道路的成长阶段,个体能力、生活经验、判断是非的能力都是十分的有限,更谈不上具备助人脱险和与犯罪分子作正面斗争的能力。法律规范要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必须切实的维护未成年人的最大利益。这就要求全社会行动起来,坚持科学、理性的态度,不要过度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要正确引导未成年人合理的“见义而为”,在法
学理论·中 2013年6期2013-08-15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关于“见义勇为”的道德与法律辨析
映摘要: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古老的传统美德之一,孔子曰:“见义不为,无勇也。”①这一品德和行为在现代社会仍十分重要,也是社会应大力弘扬和提倡的。但是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时代变化,人们的思想、人际关系、社会风气等都产生了巨大变化,导致人际关系的淡漠化和物质化,正义和道德崇尚的缺失,见义勇为成为一个极为沉重的社会话题。针对学生思想中的一些不同认识,我们在教育中要把握三个问题:第一,见义勇为是公民社会责任感的体现;第二,要健全和完善有关见义勇为方面的法律法
学理论·下 2009年11期2009-12-25
- 论无因管理中的损害赔偿制度
损害赔偿 见义勇为 赔偿顺序 必要费用 社会保障中图分类号:D9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1-039-02一、无因管理概述无因管理作为一项古老的制度最早可追溯到古罗马时期,依据王泽鉴先生的观点,此项制度最早是为解决那些远征海外的军人管理事务而创设的,后来《德国民法典》将无因管理作为独立的债的发生原因,并为许多国家所效仿,我国的《民法通则》以及台湾地区民法也都有相关规定。所谓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
法制与社会 2009年31期2009-01-20
- 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权益立法模式的路径选择
等法律法规对见义勇为所产生的法律关系调整的无能为力,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时见义勇为行为调整的无序混乱,导致现有的立法模式不能充分有效的保障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而将见义勇为人员的保障纳入社会优抚法或社会救助法的范畴也是一个无法实现的“乌托邦”;只:有独立统一制定一部《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法》才是目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和谐音符。关键词:见义勇为;社会保障法;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法中图分类号:DFOI文献标识码:A一、我国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可供选择的立法模式在法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8年1期2008-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