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观察
- 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新冠疫情防控模式探讨
凤阳小岗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工作流程、消毒隔离及防护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改进方法,加强培训、考核,对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进行梳理总结。方法:将隔离点的工作人员及隔离人员作为观察对象,院感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培训,专人督导,保证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自行设计检查量表,将干预模式实施前及实施后,对隔离点工作人员消毒隔离及防护情况考核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干预效果。同时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做好隔离人员的隔离管理。结果:隔离点工作人员经采用“.一对一培训
医学食疗与健康 2022年5期2022-05-13
- 心理疏导在被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的应用效果
疏导在被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中的应用效果。方法:将柳州市鱼峰区世冠大酒店、鱼峰区党校招待所新冠肺炎定点隔离区域进行医学观察的300人纳为研究对象,入住隔离区当天应用焦虑自评量表评分(SAS)、抑郁自评量表评分(SDS)对其心理状态进行调查,对于出现心理不适者积极进行心理疏导,观察对比心理疏导实施前后的效果。结果:问卷调查发现,300名被隔离人员中有122名出现不同程度心理不适,包括焦虑、烦躁、抑郁等不良情绪。经心理疏导后,隔离对象SAS评分、SDS评分均低于干
健康体检与管理 2022年1期2022-03-18
- 广州市白云区境外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情况与疫情防控策略分析
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情况与疫情防控策略。方法: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广州市白云区796例密接接触者(均为境外输入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作为研究对象,在密切接触者登记时,填写密切接触者的个人信息、末次接触病例信息,密切接触者健康监测信息,根据健康登记表信息填写密切接触者开始隔离日期以及在医学观察期间是否出现临床症状、首次出现症状日期、首发临床表现、最终检测结果是否阳性、阳性标本的采样日期、病例最终临床结局及出院/解除隔离日期等信息。结果:796例密切接
医学食疗与健康 2021年16期2021-01-10
- 新冠肺炎疫情下医学观察 对邮轮游客情绪影响研究
访疫情下参与医学观察的武汉籍邮轮游客,研究游客情绪,以此对疫情后邮轮业的复兴提供参考。关键词:游客情绪,深度采访,医学观察,邮轮游客,扎根理论当前我国邮轮业正呈现强劲的增长势头,邮轮旅游作为一种新型产业其发展异常迅猛。但是,传染性越发严重的新冠肺炎病毒却打破了这一良好势头,我国邮轮业正遭受巨大冲击。在该疫情下,上海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实行将23名武汉游客隔离观察的应急措施。该措施无疑是当前疫情下对社会有益的重大决策,对于参与医学观察的武汉游客的情绪也有一定的影
中国水运 2020年4期2020-06-08
- 如果家属是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该怎么办?
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加强对居家观察对象的管理。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若检测阴性,仍需持续至观察期满。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医学观察。三、如何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需佩戴外科口罩,保持房间通风,不使用中央空调,定时测量体温。隔离观察房间尽量选择单独卫生间,尽量不进入隔离观察房间,不
抗癌之窗 2020年1期2020-05-16
- 新冠肺炎医学观察下密切接触者的心理干预
管理中心作为医学观察场所,在为每个密切接触者提供周到的医疗服务外,还积极开展了多维度的心理干预服务,旨在加强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文关怀,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1 资料与方法1.1 临床资料 在2020年1月28日—2月17日,我中心医学观察场所共收治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65人,其中男33人,女32人,年龄1.5~83岁,平均年龄为40.8岁,住院时间为7~21d,平均住院时间11.6d。1.2 方法 由于儿童与亲属或部分夫妻同房隔离,排除儿童和同房夫妻中1人
医学理论与实践 2020年9期2020-02-16
- 军队疗养院援鄂医疗队医学隔离观察保障实践
军队疗养院;医学观察;实践【中图分类号】R5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026(2020)11-160-02军队疗养院是融医疗、疗养、康复、保健四位一体的机构,担负着特勤人员、在职干部、离退休干部的保健及康复疗养任务[1-3]。2019年12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在武汉暴发流行,医护工作人员紧缺。2020年1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海军、空军三所军医大学抽组450名医护人员组成援鄂医疗队驰援武汉。医疗队完
中国典型病例大全 2020年11期2020-01-28
- 关于职业病医学观察对象纠纷解决的几个实务难点问题
企业与职业病医学观察对象之间的纠纷,相关法律规制的缺失或者不明确导致这一问题复杂化,职业病医学观察对象的权益难以得到令人满意的保护,而相关问题也容易得到企业的忽视。结合笔者的经验,本文将对实务中,关于职业病医学观察对象纠纷解决的几个难点问题进行归纳介绍。二、职业病医学观察对象的含义及待遇什么是职业病医学观察对象,其与职业病病人到底有何区别,二者能否享受相同的待遇?这个问题,在实践中恐怕经常被混淆,在发生争议、尤其是群体性争议时,企业和劳动者皆很容易被误导。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6期2017-06-03
- 关于职业病医学观察对象纠纷解决的几个实务难点问题
)关于职业病医学观察对象纠纷解决的几个实务难点问题赵 剑(100088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一、引言鉴于《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对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康复等费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等问题都已经做出了全面细致的规定,因此,对于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纠纷,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然而,实践中相对难以解决的是企业与职业病医学观察对象之间的纠纷,相关法律规制的缺失或者不明确导致这一问题复杂化,职业病医学观察对象的权益难以得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2期2017-01-26
- 卫生部公布甲型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判定方案
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指定场所集中医学观察或居家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是指密切接触者与病例或污染物品等最后一次接触之日起顺延至第7天结束。在进行医学观察前,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包括甲型HINI流感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信息。居家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及同居所的人员不得外出,集中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应保障分室居住。医
中国社区医师 2009年11期2009-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