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食品接触材料对于食品工业乃至于国计民生都具有重要意义,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更是食品安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台湾地区食品接触材料大多从大陆进口,大陆的食品接触材料形象不仅关系两岸食品安全,更关系到祖国母亲在台湾地区人民心中的形象。台湾地区在2024年度对大陆生产的“其他塑胶制餐桌用餐具及厨房用具,PP”商品开启加强管制措施,为此本文比较两岸PP类食品接触材料食品安全标准差异,并提出相关的标准改进措施,旨在推动两岸食品接触材料行业融通。
关键词:食品接触材料,两岸,食品安全,标准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5.04.025
0 引 言
食品接触材料包括食品容器具、包装等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接触到食品的所有物品,在与食物接触过程中,其组分可能会通过种种途径迁移至食品中进而导致潜在的安全问题,因此食品接触材料安全关乎人民健康[1]。自2008年签订《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两岸食品安全相关交流合作由此拉开序幕,食品接触材料安全问题也逐渐成为两岸人们关注的重点领域,历年来,塑化剂等食品接触材料相关议题在两岸食品安全交流中不断被提及。食品安全标准作为守护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许多研究学者聚焦于两岸食品安全标准差异比对开展了各式各样的工作[2]。然而,近年来两岸食品接触标准法规不断更新,原有的研究时效性有所欠缺,大陆生产食品接触产品在台湾地区通关情况更是不容乐观。中国大陆作为台湾地区最大的食品接触产品进口地,根据台湾地区海关统计,20 23年台湾地区自大陆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总额为484,984千美元,占其年度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总额的42.9%。然而,2023年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食品及相关产品边境查验不合格通报中,产自中国大陆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共计142项,其中食品接触材料不合格事件高达66项,占比46%。更有甚者,台湾地区在2023年发布对来自中国大陆的“其他聚丙烯类(PP)塑胶制餐桌用餐具及厨房用具”加强管制,该措施发布的原因为台湾地区多次检出大陆产PP类塑胶制餐桌用餐具及厨房用具溶出实验不合格。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管制措施并非台湾地区首次发布对PP类塑胶制餐桌用餐具及厨房用具的通报,早在2021年台湾地区就已经发布过相同的PP类食品接触产品管制措施。因此,两岸PP类食品接触产品相关贸易正面临巨大困境。此外,两岸PP类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标准法规近年来不断修订,大陆于2024年实施新版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强制性标准GB4806.7[3],台湾地区也于2023年修订了所谓“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两岸食品接触材料相关安全指标更新之处诸多。对此,本文将基于最新发布的大陆强标GB 4806.7,台湾地区2023年版“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等文件,针对两岸PP类塑料制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指标进行比对,以期促进大陆PP类食品接触产品出口台湾,树立良好中国大陆形象,为两岸食品PP类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指标提升以及食品安全保障提供思路。
1 大陆PP类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标准
1.1 大陆PP类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标准概况
此前,大陆PP类食品接触材料卫生安全标准基本上参照GB 9688[4]执行,2017年后,大陆食品接触材料国家安全标准体系全面优化改善,PP类食品接触材料归属于塑料大类,其安全指标应符合GB4806.1[5]以及GB 4806.7的相关规定,此外材料使用的塑化剂、着色剂等添加剂应符合GB 9685[6],其检验方法应符合GB 5009.156[7]以及GB 31604.1[8]等GB31604系列方法标准。总体来说,大陆PP类食品接触材料主要食品安全指标包括感官要求、通用迁移限量要求、准用树脂及其要求、准用添加剂及其要求。
1.2 感官要求
根据GB 4806.7,PP类食品接触产品感官上应颜色正常无不洁物,无异常气味,同时其浸泡液应不存在沉淀、浑浊、异常臭味等。
1.3 通用迁移限量要求
根据GB 4806.7,PP类食品接触材料通用理化指标包括总迁移量限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限量、芳香伯胺迁移总量限量以及重金属迁移限量。
其中,大陆对PP类食品接触材料总迁移量的限量为10 mg/dm2,总迁移量试验条件则以GB 31604.1及31604.8为主,应根据计划接触的食品种类及特性按照GB 31604.1选取10%乙醇或水,4%醋酸,20%乙醇,50%乙醇,实际乙醇浓度或95%乙醇,植物油中一种或多种食品模拟物进行迁移实验。
此外,GB 4806.7对PP类食品接触材料的高锰酸钾消耗量安全指标限量为10 mg / kg,检验方法依据GB 31604.2[9]进行。重金属迁移限量为1 mg/kg(以Pb计),检验方法依据GB 31604.9[10]进行。对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限量指标为不得检出,检验方法依据GB 31604.52[11]进行。
1.4 准用树脂及其要求
根据GB 4806.7,PP类食品接触材料允许使用树脂,包括丙烯均聚物、丙烯与1-丁烯的聚合物、丙烯与顺丁烯二酸酐的接枝聚合物等6种物质,其使用要求如表1所所示。
1.5 准用添加剂及其要求
根据GB 9685大陆对PP类食品接触材料用添加剂采用正面清单模式管理,PP类食品接触材料可用添加剂共计500多项,包含塑化剂、着色剂等多种品项,其中着色剂品类添加剂应符合着色剂纯度要求(见表2),且添加着色剂PP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必须进行脱色试验,脱色试验结果应为阴性,检验方法依照GB 31604.7[12]进行。此外,当GB2760[13]中的食品添加物被允许用于PP类食品接触材料时,不能对接触的食物产生影响。
此外,近年来各国对邻苯类塑化剂管控愈发严格,出于食品安全考虑,大陆于2 016 年发布的GB 9 6 8 5已明确禁止包括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在内的九种邻苯类塑化剂用于PP类食品接触材料。至此,大陆PP类食品接触材料并无准用的邻苯类塑化剂。
2 台湾地区PP类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标准
2.1 台湾地区PP类食品接触材料安全标准概况
台湾地区食品接触材料安全及品质要求依据主要为台湾地区于1984年出台的所谓“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PP类食品接触材料相关检验方法公告。在台湾地区,PP类食品接触材料归属塑胶大类,其安全指标应符合台湾地区“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中对塑胶类材料的一般规定以及对PP类材料的材质和和迁移实验规定。总体来说,台湾地区PP类食品接触材料主要卫生安全指标包括感官要求、重金属限量要求、通用迁移限量要求、允许使用添加剂及其使用要求。
2.2 感官要求
根据台湾地区“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PP类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应无颜色异变、气味异变、污染、发霉、异物以及纤维剥落现象。
2.3 重金属含量要求
根据台湾地区“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包括PP类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在内所有塑胶类食品器具容器包装材料的铅含量应在100 mg/kg以下,镉含量应在100 mg/kg以下。
2.4 通用迁移限量要求
根据台湾地区“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中对PP类食品器具容器包装的通用迁移限量要求主要包括总迁移量限量(台湾地区称“蒸发残渣”)、重金属迁移限量以及高锰酸钾消耗量限量三项指标。
其中,台湾地区PP类食品接触材料的总迁移量试验应在水、4%醋酸、20%乙醇以及正庚烷中分别进行,总迁移量最大限值为30 mg/kg(水、4%醋酸、20%乙醇、正庚烷(使用温度≥100℃)),150 mg/kg(正庚烷(使用温度<100℃))。
此外,台湾地区对PP类食品接触材料的高锰酸钾消耗量安全指标限量为10 mg/kg,重金属迁移限量为1 mg/kg(以Pb计),检验方法依据台湾地区“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检验方法-聚丙烯塑胶类之检验”进行。
2.5 允许使用添加剂及其使用要求
台湾地区在食品接触材料用添加剂管理方面并无类似于大陆的正面清单,仅在台湾地区所谓“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中对部分着色剂和塑化剂有做要求。
在着色剂管理方面,台湾地区食品接触材料用着色剂应无溶出或浸出风险,当有溶出时,应符合台湾地区对食品用着色剂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在台湾地区,PP类食品接触材料应进行着色剂溶出试验(对应大陆脱色试验),试验结果应为阴性,当有着色时,应根据台湾地区“食品中着色剂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在塑化剂管理方面,PP类食品器具容器包装中DEHP、DBP、BBP、DIDP、DINP、DMP、DNOP、DEP在内的8种塑化剂的含量均应在1%及以下。在迁移限量方面则针对DEHP(限值:1.5 mg/kg)、DBP(限值:0.3 mg/kg)、BBP(限值:30 mg/kg)、DIDP(限值:9 mg/kg)、DINP(限值:9 mg/kg)、DEHA(限值:18 mg/kg)共计6种塑化剂作了要求。
3 两岸PP类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食品安全标准对比
3.1 感官要求
选取大陆强制性标准GB 4806.7以及台湾地区“食品器具容器包装卫生标准”对塑料类食品接触产品的感官要求进行比对。比对结果见表3。
3.2 材质要求
材质要求主要包含原料安全要求以及相关材料及其制品中铅、镉含量要求,比对结果见表4。
3.3 通用迁移限量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台湾地区普遍使用mg/ kg(或ppm,即每千克食品模拟物中所含有的迁移物质的质量)作为总迁移量单位,而大陆总迁移量为kg /dm2(每单位接触面积的食品接触材料迁移到食品模拟物中的非挥发性物质的质量),为便于比较,需将台湾地区总迁移量单位与大陆地区单位进行统一。参照台湾地区公告检验方法,每cm2接触面积所接触溶出用溶剂(即食品模拟物)为2 mL,溶出用溶剂密度以1 kg/L计,故每千克溶出用溶剂对应接触面积为5 dm2,以此进行单位转换,则有台湾地区PP类食品接触材料总迁移量最大限值6 mg/dm2(水、4%醋酸、20%乙醇、正庚烷(使用温度≥100℃)),30 mg/dm2(正庚烷(使用温度<100℃))。
针对两岸PP类食品接触材料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迁移等通用迁移限量要求进行分析比较,比对结果如表5所示。
3.4 添加剂及其使用要求
由于台湾地区尚未对食品接触材料用添加剂进行系统规定,仅对9类塑化剂以及着色剂作具体规定,因此针对脱色试验及9塑化剂进行比对,比对结果见表6。
4 结 论
两岸PP类食品接触材料的关键安全指标种类大致相同,在细微处有些许差异,对两岸PP类塑料制食品接触材料食品安全要求比对结果如下:
(1)感官要求方面。两岸对PP类食品接触产品感官要求基本一致。此外大陆对浸泡液的感官指标亦有作要求,台湾地区未有明确规定。
(2)材质要求方面。两岸在PP类食品接触材料的材质方面要求各不相同,大陆注重原料的把控,大陆对原料树脂以及使用通过正面清单管理,针对PP类塑料食品接触材料的6种允许使用原料均有作要求(见表2),台湾地区对原料的安全及要求标准仍处于空白阶段。台湾地区侧重于材质中重金属铅、镉的限量管理,大陆对此则未有明确规定。
(3)通用迁移限量要求方面。两岸在高锰酸钾消耗量限量以及重金属迁移限量的安全指标一致。
主要区别在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限量以及总迁移量限量安全指标。在最新发布的2023版GB 4806.7中,出于守护人民健康考虑,同时紧跟欧盟等主要PP类食品接触产品出口地的安全指标,大陆单独新增规定禁止芳香族伯胺迁移在塑料食品接触材料中检出,但台湾地区对此则未有明确规定。在总迁移量限量指标上则是台湾地区更为严格,台湾地区总迁移量试验需在水、醋酸(4%),乙醇(20%)以及正庚烷中分别进行并符合相关迁移限量,大陆则根据与其应用依据GB 31604.1选择一种或多种食品模拟物进行总迁移量试验,台湾地区整体总迁移量安全指标较大陆相对严格。
(4)添加剂及其使用要求方面。大陆对PP类食品接触材料的准用添加剂有正面清单,台湾地区则还未有食品接触材料添加剂清单文件,仅单独对9类塑化剂进行规定,两岸除针对DEHA的指标一致外,其余塑化剂使用指标大陆均严格于台湾地区。
根据以上比对结果,基于标准化层面对两岸PP类食品接触材料贸易促进以及安全指标改进提出以下建议。
(1)大陆PP类食品接触产品在台湾地区检验不合格的原因主要在于两岸总迁移量限量指标不一致,有出口需求的企业应针对PP类制品总迁移量进行优化改善,以达台湾地区安全指标。
(2)台湾地区出口至大陆产品应注意其芳香族伯胺迁(PAAs)总量以及产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尤其是芳香族伯胺迁移指标,此前台湾地区食品接触产品已因PAAs迁移超标在国际上被多次通报。
(3)除安全指标外还应针对两岸食品接触材料检测方法标准进行比对,在指标一致的情况下,由于实验条件等不一致而导致检测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亦有发生可能,针对两岸检测方法标准进行比对则能避免此类情况发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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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GB 31604.9—2016[S].
[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芳香族伯胺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52—2021[S].
[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脱色试验:GB31604.7—2023[S].
[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 [S].
作者简介
蔡芯琪,博士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为两岸标准化研究以及化学相关领域标准化研究。
(责任编辑:张佩玉)
基金项目:本文受厦门市社科联、厦门市社科院资助厦门市社会科学调研课题项目“两岸食品接触材料产业融通研究”(项目编号:厦社科研〔2024〕D04号)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