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中记载了“子皋治狱”的故事,大意是:孔子任卫国的相国,弟子子皋掌管卫国的刑狱,砍掉了一个罪犯的脚。这个人后来做了一个大门的看守。
有人向卫国国君诬陷孔子,说孔子想叛乱。卫国国君下令捉拿孔子,孔子和他的弟子就逃跑了。当子皋跑到那个大门时,那个被他砍掉脚的人,引导他躲藏在大门边的屋子里,官吏没有抓到子皋。
半夜,子皋问被砍掉脚的人:“我砍掉了你的脚,现在正是你报仇的时候,为什么你还保护、帮助我呢?”那人说:“我被砍脚是罪有应得。当您给我定罪时,反复推敲法令,很想找到免罪的法律依据。您依法给我定了罪,却紧锁眉头、局促不安,流露出了哀怜之情、仁爱之心。这就是我对您感恩的原因。”
(摘自《法治日报》姬黎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