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代表资格审查职能是依法对经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身份合法性或终止情形的确认;指导并服务基层人大组织建设是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重要保证。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2024年,委员会在落实上述三项主要职权(职能)过程中,不折不扣地贯彻好中央、市委的部署要求,为保证我市地方国家机关有序运转、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了应有作用。
坚持党的领导,将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选举任免有机统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贯彻到本委员会,就是要确保中央、市委的重要人事安排通过法定程序得以实现。2024年1月的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依法组织选举产生常委会组成人员8名。大会选举工作各方关注度高,委员会加强谋划研究,确保大会选举规范有序开展。平时,严格按法定程序做好常委会会议上的全国人大代表补选、人事任免工作。截至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共补选全国人大代表1名,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8人次,组织常委会会议上的宪法宣誓仪式9次、34人次参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办法,增强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人大意识。
坚持依法审查,将代表资格审查与代表调整机制研究有机结合。加强党对代表选举、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的领导,是执政党实现对国家权力机关领导的重要途径。2024年,根据市委文件精神,按照各选举单位的补选、接受辞职、罢免等情况,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开展对市人大代表补选、调离、辞职、罢免等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审查,形成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报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确认并公告。结合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实际开展研究与思考,就人大代表综合结构与上海未来发展需求相匹配、完善人大代表调整机制的法定方式、细化对人大代表的监督管理和履职激励机制等提出建议,形成相关调研报告。
坚持赋能基层,将指导与服务基层人大组织建设有机融合。主动回应基层需求,针对区和乡镇人大代表补选和调整工作需要,委员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2023年修改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修改完善了相配套的《上海市补选区和乡镇人大代表工作规程》《上海市罢免区和乡镇人大代表工作规程》。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基层普遍反映的实际需求,对补选代表公告的内容、候选人介绍的方式等作了优化。加强指导与服务,结合相关地方性法规和配套规程的修改,组织开展基层人大相关专题业务培训。不少基层同志反映,工作规程和业务培训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强,对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