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上海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十周年。为从法治上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保障强化科创中心策源功能,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常委会坚强领导下,全面修订《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力以高水平法治供给推动本市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学习先行。在《条例》修订过程中,委员会按照“立什么学什么”“先学习再立法”的要求,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内容和科技进步法的规定要求,在吃透中央精神、弄清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开展调研、起草工作,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法规制度,确保结合上海实际细化落实上位法规定。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中,委员会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自觉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条例》草案形成后,委员会及时提请报送市委主要领导审阅。随后,在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委员会认真学习领会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深入研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草案内容。修改完善后的草案再次报市委主要领导审阅同意后,进入二审程序,确保市委的要求全部转化为法规制度。
坚持立法与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相统一、相衔接。《条例》顺应科技体制改革要求,在明确科技部门职责、完善符合基础研究规律的管理体制和科研组织管理评价体系、推进科技成果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进一步固化相关改革举措,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切实发挥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坚持发扬民主有效汇聚各方智慧
精准回应科技一线人员对法治供给的新要求新期盼。委员会实地调研国家实验室、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30多家单位,听取120余家单位的意见建议,系统梳理各方面提出的上百条意见建议,在支持基础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企业科技创新服务保障等方面明确相关规定,使立法成果惠及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科技工作者。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委员会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特别是科技专业小组代表的作用,邀请市、区两级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座谈交流、专题研讨、征询意见等活动,充分听取并认真研究采纳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强化专业力量支撑。委员会坚持开门立法,认真听取科技领域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与两院院士、科创企业家座谈交流,深度访谈部分科技、经济、法律领域的党政领导和权威专家,努力将他们的专业智慧吸纳进法规中。
坚持守正创新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常委会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听取情况汇报,并作出工作指示。常委会分工联系的两位副主任共同召开读稿会,与有关方面逐条逐句对《条例》草案进行研究修改。委员会在起草阶段就提前介入,全过程加强组织协调,牵头编制立法工作计划,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具体工作,确保草案按时提请审议。
创新立法工作机制。委员会依托由市人大常委会分工联系副主任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双组长”的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召开人大、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推动了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