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汽车越来越普及,车主们对各种虚假宣传问题诟病不已,比如智能驾驶出错、续航宣传与实际使用里程存在巨大差异等。受访专家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宣传有质保实际无续航里程缩水严重
李先生在2020年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前不久发现充电机损坏了,于是到购车的4S店维修。4S店检查车辆并询问相关手续之后告诉他:无法享受整车质保,需要自费5000元进行维修。
李先生很疑惑,提出买车时4S店宣传说只要购买当时最新款的新能源车就自动升级享受整车质保。现在又说需要签署质保合同才生效。“他们当时也没有提醒我签署质保合同,而且宣传也没有提需要另外签署质保合同。”
李先生的车目前仍没有修理,还在与4S店交涉。
北京市民张先生则认为车企的续航里程存在虚假宣传。2016年底,他购买了一款新能源车,当时标称车辆电池容量为82度电,续航里程为400公里,4S店宣传说官方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限值是8年或15万公里,容量衰减限值为30%,即82度电池容量在该期限内衰减限值为24.6度。
张先生的车至今已经使用7年多,总里程跑了14万公里,从今年夏季开始,他发现续航里程锐减。他尝试很多次,从10%充到100%只能充37.7度电,电池衰减严重,目前可使用的电量仅约为之前的50%,如果是冬季续航里程仅100公里出头。
发现问题后,张先生把车辆送去检测,被告知电池充电电量为56度电。于是,他找4S店要求更换电池,但被拒绝。
“不仅如此,检测电池还另外收费。”张先生气愤道。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索维华介绍说,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是在理想条件下测试得出的,通常不考虑实际用车环境中的所有干扰因素,如环境温度、驾驶习惯等。因此,实际续航里程往往会低于宣传的续航里程。而且据北方车主反映,纯电车完成同样一次充电的实际续航里程,冬季与夏季相比最多会相差30%左右。
夸大智能驾驶宣传行驶期间时常失灵
人们选择新能源车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智能驾驶,可是不少车主吐槽,智能驾驶远没有宣传的那么好。
泊车问题一直困扰上海的赵女士,于是她购买了一辆具备自动泊车功能的新能源车,可是使用几次后发现该功能并没有销售宣传的那么好,当时销售反复强调“有了自动泊车,再也不用担心难入库问题了”。
赵女士说:“简单的地方不需要自动泊车,需要使用自动泊车时却老是出差错。前两天,我在使用自动泊车功能时,直接将车开到小区绿化带中停止不动,导致车辆磕碰受损。我咨询销售,销售告知我,自动泊车只能用在很简单的泊车场景。”
“销售一开始的宣传话术与现在的说辞完全不同。”赵女士气愤地说。
江苏的徐先生在今年初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这款车以智能驾驶功能作为其重要卖点。在购车过程中,销售人员向徐先生口头保证,智驾系统的性能非常好,出错概率极低,这让他对于未来的驾驶体验充满了信心。
然而,徐先生经过大半年的驾驶发现,实际体验与销售承诺大相径庭。在复杂的路况下,如交通拥堵、旁车众多,智驾系统表现并不稳定,时常出现失灵,或急刹停止或自动退出智驾,这让他对智驾系统的安全性产生了怀疑。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叶刚认为,如果新能源汽车没有相关智能设备,而车企宣传具有该智能设备,则构成虚假宣传;如果车企宣传的智能设备效能与实际差别过大,也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承诺的赠品打折难兑现
除上述情况外,承诺的赠品打折兑现也是许多新能源车车主的吐槽点之一。
来自浙江杭州的孙先生今年9月购买了一辆新能源车,在4S店宣传和前期谈价格时都明确说送原厂爬梯和一辆电动自行车,合同中也有载明。但他提车付款后发现,4S店实际安装的却是廉价简易爬梯,估计也就值三四百元,而原厂爬梯官方商城售价为1999元。
孙先生说,合同约定的另外一个赠品是电动自行车,4S店宣传页宣传是价值2000元,但实际给的电动自行车价值仅几百元。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新能源车车主希望能够对车企销售时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查处。
对此,王叶刚认为,如果车企实施了虚假宣传,在民法上可能构成欺诈,或者构成违约,车主有权依法主张撤销合同并主张缔约过失责任,或者请求车企承担违约责任。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倒逼车企规范销售宣传行为。同时,也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完善相关准则,引导车企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摘自《法治日报》11.30" 韩丹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