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融合的创新路径与风险防控探析

2024-12-31 00:00:00达超
中国科技投资 2024年27期
关键词:金融科技

摘要: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的融合既能创新文化产业服务模式,又能增强文化金融的发展动力。不过,管控融合过程中的风险十分必要。本文研究发现,其中的风险主要包括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风险、技术引进与实操可行性风险、融合发展监管与合规性风险等,需要通过加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力度、保障技术实力与操作规范、完善风险监督管理体系等措施,促进二者的有效融合。

关键词:金融科技;文化金融;合规性;风险监督

DOI:10.12433/zgkjtz.20242708

在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协同发展的背景下,文化金融发展的技术支持会更加有效。金融科技发展中的优势资源能够与文化金融实现有机结合,这对于促进文化金融的稳定良好发展有重要作用。同时,也有利于体现出金融科技在现代化背景下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价值。相关技术人员只要明确融合发展的风险,并且基于风险防控提出有效的创新融合路径即可。

一、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融合的必要性分析

(一)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所谓提升金融服务效率主要是指,在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深度融合的情况下,金融服务的效率可在技术的驱动下显著提升。相对于传统的金融服务而言,服务模式会受到时间、空间和流程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这会进一步导致文化企业在资金获取、资金风险评估项目融资等多个环节的工作中遇到困难。当金融科技引入应用后,意味着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平台、区块链技术等先进的技术元素能够与文化产业的发展实现有机结合,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更加高效精准的金融服务。例如,金融机构可基于技术手段精准评估文化企业的金融业务发展状态,并且结合项目背景落实好审批放款工作,尽可能缩短融资周期。而人工智能平台则有利于更加集中有效地处理大量的交易和咨询,提高金融服务的响应效率[1]。同时,达到提升运营成目标。除此之外,若能引入区块链技术进行应用,则意味着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具有隐蔽性的产权交易、版权保护工作能够在更具透明度的数据信息支持下获得有效的推进工作方案,提升金融服务在文化领域的高效性和安全性。从而促进文化产业高速高质量发展,体现出金融服务对文化产业的支持作用。

(二)推动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所谓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主要是指,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的融合一方面能够促进金融服务方式的创新。另一方面,也能够为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文化产业作为知识密集型的产业,其核心内容在于创意和内容的持续输出。但创意孵化和内容制作的推广需要大量的资金做支持。只有资金的周转运作质量达到更高的水准,才能够保证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获得更加良好的效果。有了金融科技的融合,可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多样化的融资工具与平台。同时,融资的渠道也会更加丰富[2]。这对于文化企业来说,能够帮助其降低融资门槛,引入更具潜力的文化项目,成功推进项目。具体来说,文化科技、文化旅游以及文化电商等新兴业态都可在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融合后逐步得到推进。新兴的业态也是丰富文化产业内涵的重要动力,能够拓宽文化消费市场的边界。从更加关键的角度上分析可知,金融科技的应用能够促进文化产业内部结构实现优化升级,推动文化内容的创作传播方式变革,为文化产业注入新的活力。

二、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融合的风险分析

明确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的融合风险是进一步防控风险,开辟出更加有效更具可行性的融合创新路径的前提条件。针对风险提出创新路径,也有利于促进文化金融与金融科技的融合获得稳定良好的状态。

(一)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风险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风险主要是指,在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融合的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金融科技引入后对于批量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带来的风险。尤其是在大数据技术、互联网平台逐步与文化金融具体工作开展实现融合的背景下,更需要相关工作人员注重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出先进技术平台的优势,规避技术引入后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来说,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融合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数据泄露风险。在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融合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数据会在不同的平台和系统中进行交互[3]。若平台功能出现异常,或数据本身的可靠性与真实性不足,会导致敏感数据出现错误、泄露问题。具体来说,关键信息主要包括数据交易记录信息、用户个人身份信息和一些涉及知识产权的信息等。这些信息一旦泄露,不仅会影响不同主体的隐私保护效果,也可能增大金融诈骗、恶意竞争等问题的发生几率。二是数据滥用风险会有所增强。部分金融机构或文化企业可能会出现利用大数据技术完成用户画像,精准评估营销风险的现象。但这个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信息收集合理性和违规操作的风险。若企业人员未经用户同意,擅自获取并以商业目的为基础应用数据,可能损害到消费者的利益。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的目标也无法达成。三是相对于数据高速传输交互的状态、隐私保护的法规政策和执行力相对比较滞后。现有的数据保护法规可能无法完全适应新技术带来的挑战,导致监管空白和灰色地带的出现[4]。

(二)技术引进与实操可行性风险

技术引进与实操的可行性风险主要是指,现阶段金融科技背景下的技术是否能够与文化金融产业的发展高度匹配,是可能面临的风险。不同的金融机构和文化企业所拥有的技术基础,日常工作开展中的业务模式都存在客观差异。因此,在新技术引入应用时,需要考虑技术的配适度。若技术引进在类型和功能上存在问题,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也会导致技术无法发挥出预期的作用。除此之外,在技术实施环节,这样的问题同样存在。另外,一系列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需要结合技术的引进,对业务流程进行优化改造。同时,引入与之匹配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支持技术进行应用,这都给企业的技术研发、系统运行维护等各环节的工作带来了更大的风险和挑战。若前期的技术实施准备工作不足,可能导致项目延期成本超支的问题,影响项目最终的推进成效。最后,技术本身也面临着不断更新换代的问题。金融科技领域的技术迭代后如何实现先进技术与文化金融的有效匹配,提升先进技术的应用效能是需要面临的典型风险。另外,新技术本身是否能够为企业文化金融工作的落实开展提供服务,提升文化产业金融服务的质量也是需要考虑的风险。

(三)融合发展监管与合规性风险

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的融合带来了新的监管挑战和合规性风险,具体有以下几种典型表现。首先,监督管理方法与风险相比的滞后性问题。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的融合是一个新兴领域。相关监管政策往往滞后于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这可能导致企业在业务创新过程中面临监管空白或灰色地带,增加合规性风险。其次,监管过程中的套利风险。部分金融机构和文化企业可能利用监管政策的差异和漏洞进行监管套利,通过跨行业、跨地域的业务操作规避监管要求,以获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还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5]。再次,监管协调风险也是比较典型的一种风险表现。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的融合涉及多个监管部门和领域,需要各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部门之间的利益诉求和监管标准存在差异,可能导致监管协调不畅、重复监管或监管空白等问题。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合规成本,也影响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基于风险防控的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融合创新路径探索

(一)加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力度

所谓加强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工作力度主要是指,应当结合现阶段先进技术与文化金融工作有机结合的特点。一方面充分利用先进技术的优势驱动业务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另一方面,规避可能出现的数据获取、数据分析的风险,解决上文所提到的数据泄露,数据滥用等问题。具体来说,为了达到强化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力度的效果,应当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实现创新。一是能构建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工作体系,从数据的采集、存储、传输等各环节入手,出台专项的安全操作标准和实践流程。同时,同步引入加密技术、访问控制技术等多项先进技术手段,对重点数据进行重点安全保障,保证各类数据在全生命周期内得到有效的安全隐私保护。另外,还应当制定专门的隐私保护政策,告知用户数据采集的目的范围和数据使用的科学方法,尊重用户对信息处理的自主权和选择权。二是应当从技术防护的角度入手采取措施,对数据安全进行监测并及时预警。发现并处置可能出现的安全威胁,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专项的技术培训,提升基层工作者的数据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数据安全的良好状态。三是在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融合创新的背景下,还应注重跨领域、跨机构的数据共享与合作安全。通过建立健全的数据共享机制和隐私保护协议,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确保数据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安全高效的共享利用,促进业务创新与协同发展。

(二)保障技术实力与操作规范

保障技术实力与操作规范性主要是指,企业应当从技术研发、技术应用等多方面入手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注重先进技术和平台的引入应用与创新研发。通过积极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合作,形成联动的技术研发攻关工作机制,实现技术的有效创新,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得到高效的转化。在规范操作流程方面,应当由企业建立全面的业务操作流程,构建同步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业务操作符合法律规范的监管制度要求。另外,还应当从细节入手,保证各环节技术应用有明确的操作规范和守则。提升基层技术人员操作的合规性,确保各项业务流程在技术支持下规范操作,准确执行。最后,企业方面应当注重还应加强风险管理和合规审查,建立健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的业务风险。通过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确保业务操作符合规范要求,防范操作风险的发生。同时,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动态和监管要求,确保业务合规经营。

(三)完善风险监督管理体系

完善风险监督管理工作体系是保证金融科技技术手段与文化金融融合时,发挥技术驱动创新作用、提升监督管理质量的重要途径。在完善风险监督管理体系时,需要兼顾创新要求以及安全保障要求,从风险防控的角度出发,去寻求创新优化策略,完善风险监督管理体系。具体来说,风险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要点应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文化企业和相关产业链中的各主体应当注重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发挥法律法规的支持作用。通过法规政策的制定明确各参与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界定业务边界和风险责任。例如,针对金融科技领域的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算法透明性等问题,可出台专门的法律条款为监管提供法律依据。同时,针对文化金融的特殊性,结合特殊环节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例如,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文化产品评估法规政策等。二是监管技术的应用(RegTech)是提升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因此,在安全风险监管工作的落实中,也应当注重发挥先进技术的积极作用。通过引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实现对金融科技和文化金融业务的实时监控、风险预警和智能分析。例如,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交易数据进行深度挖掘,识别异常交易模式[6]。通过人工智能模型预测市场走势,评估金融风险。利用区块链技术确保交易数据的不可篡改性和透明度,增强用户对数据的信任度。三是基于金融科技风险的复杂性与多元性,构建结构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实操风险、技术风险等多个角度入手,出台专项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全面的风险评估机制,实现风险的量化评估。随后,根据评估的数据结果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保证在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7]。四是相关产业开发技术人员以及金融服务人员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关切;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8]。同时,完善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制度,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产品特性和潜在风险。

四、结束语

综合本文分析可知,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融合创新工作的落实需要基于风险的有效防控和安全风险的规避这一目标,提出更加有效、更具技术性和合理性的创新工作开展路径,为取得更好的创新优化工作开展效果,发挥金融科技在文化金融产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提供支持。对于相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而言,其也应当及时转变思想观念,认识到金融科技与文化金融融合的积极作用,促进两者全面有机结合。

参考文献:

[1]戴钰,邓楠.数字金融如何赋能文化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来自中国文化上市企业的证据[J].财经理论与实践,2024,45(04):10-16.

[2]程静薇,冯文言.数字普惠金融、广告投入与企业绩效——基于传媒行业上市公司的数据[J].财会通讯,2024,(14):54-59.

[3]王爽.浅析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风险的影响[J].乡镇企业导报,2024,(13):33-35.

[4]吴垠.以金融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金融强国建设[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24,(03):81-90.

[5]吴文锋,杨继彬.金融如何支持实体经济:一个基于企业视角的文献综述[J].金融学季刊,2023, 17 (04): 1-49.

[6]曹桂元.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 助推金融高质量发展[J].福建金融,2024,(06):28-31.

[7]李江涛.构建金融创新体系 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评《金融创新支持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研究》[J].邯郸学院学报,2024,34(02):122-128.

[8]邵可政.数字金融发展促进东北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路径研究[J].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4,(03):9-12.

作者简介:达超(1986),男,回族,江苏南京人,研究生,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为应用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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