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卫健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公办托育服务机构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将建立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同样在这几天,一则“浙江一公办幼儿园推出乳儿班”的新闻登上热搜——今年秋季学期,浙江温州第二十幼儿园推出公办乳儿班,尝试为6个月以上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托育服务,收费标准为1950元/月,比同期私立机构低三分之一。
两则新闻,都指向当下我国托育服务的现实难题,即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对稀缺。如今,好消息传来,无论是国家层面对普惠托育服务进行“限价”,还是“别人家的公立幼儿园”拓展服务内容,都传递出相关方面努力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和水平的决心,也有望进一步缓解双职工育儿家庭的托育焦虑,让“有得托、托得起、托得好”更快照进现实。
推动托育服务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优,是一项需要合力推进的系统工程。这项工程需要顶层设计层面的不断完善与优化。近年来国家在托育服务领域可谓动作频频,相信随着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体系的逐步健全和完善,人们的托育需求会得到更大力度的支持和满足。
这项工程需要在模式上不断探索与创新。近年来,一些地方探索了社区办托、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更多元的托育服务模式。事实证明,动员更广泛的力量、调动更充分的资源,是托育服务供给和品质再上一个台阶的有效渠道,这呼唤更多人的积极参与,也需要集思广益。
我们乐见越来越多的政策礼包和积极探索,也期待相关创新之举不断涌现,各方共同助力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
(摘自《工人日报》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