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推进林业强村富民

2024-12-31 00:00:00李长涛陈操
浙江林业 2024年10期
关键词:强村林权共同富裕

编者按:

2024年6月,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全省林权制度改革发展。浙江省作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排头兵”,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上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可借鉴可推广的“浙江模式”,走出了一条生态美、百姓富的绿色发展新路。本期特别策划刊发全省林改工作思路及6个地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优秀案例(第一期),供各地学习借鉴。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实践,事关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事关亿万农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事关基层社会的稳定和生态安全。在这项改革的道路上,浙江省起步早、行动快、走得实,历经了林业“三定”、山林“延包”和“三权分置”三个阶段。20多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谋划实施了“八八战略”,强调进一步发挥浙江的生态优势,创建生态省,打造“绿色浙江”。2006年9月27日,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中国绿色时报》发表题为《建设新农村林业肩负重要使命》的署名文章,强调要积极推进林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增强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这为浙江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指明了前进方向。近年来,浙江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嘱托,守正创新、接续奋斗,不断探索和创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体制机制,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有力促进了林业发展、林农增收和林区繁荣,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可概括为“651N”。

“6”即六个全国率先。一是率先推行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把经营权流转证作为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目前已在全国推广。二是率先开展林业股份制合作模式,总结提炼了以安吉为代表的毛竹股份合作制、以浦江为代表的林地股份合作制、以丽水为代表的股份制家庭林场、以新昌为代表的强村富民“平台+基金”经营、以庆元为代表的国乡合作经营等模式,促进了适度规模经营。三是率先开展集体林地地役权改革,探索出了南方集体林地区实现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的新模式,“钱江源国家公园集体土地地役权改革的探索实践”成功入选2021年在云南举办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生物多样性100+全球特别推荐案例”。四是率先破解林权抵押贷款难等问题,目前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已基本覆盖了省内所有林区县,贷款银行已扩展至16家银行。2024年全省林权抵(质)押贷款新增发放金额19.16亿元,季末贷款余额80.79亿元,林业碳汇贷款季末余额4.71亿元。五是率先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探索出了公益林资源变资本的有效发展模式,支持农村金融改革与林业发展,如淳安整合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按照放大15倍向薄弱村发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统一用于投资扶贫项目,带动薄弱村集体增收。六是率先探索商品林政策性支持保险,消除了林农后顾之忧,降低林业经营风险。2023年浙江省政策性林木保险投保面积4611.69万亩。

“5”即五大改革成果。一是改活了机制,实现了“资源变资产”“活树变活钱“”林农变股东”。创新推广林业经营体制、流转机制、林业金融、采伐管理、国有林场和审批制度六大改革,开创了具有浙江辨识度的10多项林改标志性成果。2015年浙江省被列为全国唯一的深化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2023年丽水、衢州相继被列为全国林改试点市。二是改美了生态,推动绿色成为浙江发展最动人的色彩。2023年全省森林覆盖率61.36%,居全国第三。森林蓄积量4.26亿立方米,年均增长4.40%,是全国平均增率的1.94倍。三是改优了产业,形成了以竹木制造、木本粮油、花卉苗木、林下经济、森林康养为主导的五大千亿产业集群。2023年全省林业行业总产值6160亿元,集体林亩均产值1361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倍。四是改富了百姓,建立了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利益联结机制。全省部分重点山区县农民收入的50%以上来自林业,58个集体林重点县农民来自林业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5500元。五是改强了保障,建立林地占补平衡管理机制,助推了高质量森林浙江建设,近5年全省主动保障服务项目使用林地46.6万亩,约占新增建设用地的三分之一。

“1”即一个实施方案。根据中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精神,浙江省在“六个全国率先”和“五大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用好“稳、活、融、试”4字方针,组织起草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2024年5月6日和5月21日,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和省委深改委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6月28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实施。8月12日,浙江省林业局印发了《实施方案》改革政策清单,具体包括林业“标准地”“一股份两平台”和林木采伐等管理指导类政策10项和林间放置移动类设施、集体统管山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等试点类清单14项。创新数字化应用迭代机制,建成全国首个林业强村富民应用系统,实现从资源评价、流转管理到产业发展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并做好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衔接,实现林权审批、交易和登记信息实时互通共享。举办两期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训班,系统解读了中央《方案》和浙江省《实施方案》的改革目标、核心要义、创新特色和主要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全省林业系统干部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N”即一批试点建设。坚持先立后破,尊重基层首创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启动推进丽水市白云山生态林场等20个全国国有林场试点、安吉和开化2个全国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建设,持续推进衢州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丽水全国林业改革发展推进林区共同富裕市试点,以及安吉、淳安省级林业“标准地”建设试点等先行先试。指导安吉等地开展集体林地延包和收益权量化到户试点工作,深化提炼形成丽水市的生态产品交易平台、金华的林苗一体化改革、安吉的毛竹股份合作经营改革、开化的集体林权收储经营模式、庆元的国乡股份合作经营改革、常山的林事服务中心、淳安的林业“标准地”、缙云的林业产业共富园区、龙泉的公益林地役权改革等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开展省级共同富裕试点县和综合体建设,落实资金4.34亿元,推进6个林业共同富裕试点县、16个林业共同富裕综合体建设,总结林业“八大标志性成果”共富典型案例,评选出20个林业共同富裕典型案例。

下一步,浙江省将继续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林改“四问”,围绕“打造浙江特色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代林业发展路子、发挥林业在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突出作用、实现林业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先行示范”三大发展目标,把握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林业促进强村富民、社会资本“上山入林”三个结果导向,打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312+N+X”组合拳,全面承接贯通中央《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落实浙江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强村富民实施方案》要求,推动森林“水库、钱库、粮库、碳库”联动发展,保护和利用并重,发挥森林多种功能,带动村集体经济壮大、林农就业增收,奔向共同富裕,努力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为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浙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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