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仕宋文人的诗学观

2024-12-31 00:00:00耿玮彤
青年文学家 2024年23期
关键词:徐铉音韵文人

南唐(937—975),是五代十国时期李昪在江南地区建立的王朝,享国三十八年,最盛时幅员三十五个州,人口众多,地大力强。南唐三代君主对文人学士最为礼待,兴科举、建书院,文化发展尤为昌盛。开宝八年(975),宋兵攻占金陵,李煜奉表出降,江南政权正式灭亡,部分文士追随后主前往开封新朝为官。宋初政策较为宽松,太祖对这些由南唐转而仕宋的文人采取较为包容的态度:“群臣皆从北迁,宋诏江南故臣皆许录用。”(吴任臣《十国春秋》卷三十)经调查与统计,参考脱脱《宋史》、马令《南唐书》、陆游《南唐书》、任爽《南唐史》等文献记载,梳理统计出由南唐入仕的文人有周惟简、汤悦、王克贞、徐铉、张洎等共四十四人。根据《全宋诗》的辑录,其中有十八位文人在仕宋之后创作了诗歌,累计四百九十二篇。这些士大夫普遍文学造诣普遍颇高,在宋初政坛受到了统治者和朝中人士的欢迎,他们的诗学观念为当时文学的发展注入了新鲜力量,也影响了后世文人的创作。

一、“情思郁结”而作诗的缘情观

所谓“情思郁结”,是指情感需要排解,思绪纠缠郁结于心。这种情感的郁结需要一定的抒发与表达,早在春秋时期,《毛诗序》就记载道:“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喜怒哀乐之情是推动诗作写成的原初动力,这里“情”和“志”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因此,孔颖达在作《毛诗正义序》时,直接把“志”换成了“情”:“六情静于中,百物荡于外,情缘物动,物感情迁。”这奠定了诗歌基于内心情感阐发而传情达意的特征。陆机也阐发“岁有其物,物有其容;情以物迁,辞以情发。一叶且或迎意,虫声有足引心。况清风与明月同夜,白日与春林共朝哉”(《文心雕龙·物色》)的文学观念,人的情感跟随外界事物不断变化,其中诗便是情感抒发和表达的载体。

自唐朝末年开始,诗歌逐步趋于日常化、通俗化,对待日常小事的感受也可以落笔成诗。南唐后主喜爱宴饮作乐,常在宫闱之内与歌舞伎以及臣子对饮当歌相娱,并用诗记录下当时心境,相互酬唱赠答,因此文人之间形成了用诗以娱情的文化传统。南唐文人入宋之后,身处复杂政治环境之中,新旧易主的变迁冲击着他们的心灵,在情感上比其他诗人有着更为跌宕的波澜,更使得诗的缘情功能达到了顶峰,情感基调也由闲适散漫转向为沉郁深广。因此,他们多因“情思郁结”而作诗,吟咏性情、感伤自身遭际。徐铉作为南唐入宋文人的中心人物,他在《萧庶子诗序》中曾说:“人之所以灵者,情也。情之所以通者,言也。其或情之深,思之远,郁积乎中,不可以言尽者,则发为诗。”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也是沿袭着前人的缘情观而出发,认为诗是人情感通达的结果,能够展现出人自身的灵性之处,将“不可以言尽”之物表达出来,情动而发言为诗,诗即为情思的郁结。

从唐末、五代到宋初,整个社会长期处于混乱不堪的无序状态,精神文化较为贫瘠。在朝文人多数以白居易为典范,继承白诗中的随遇而安与平和浅淡。宋初帝王对文化颇为重视,鼓励文人抒发自身际遇写诗献诗,使得朝野之间形成了一种自上而下的崇文风气。李虚己也是南唐入宋文人之一,《续资治通鉴·宋纪》记载:中丞李虚己“以得御书印纸”,“上表献诗,自陈祖母年八十余,喜闻其孙中循吏之目”,“帝悦,批纸尾曰:‘朕得良二千石矣。’”这是文人缘情而作,抒发自身遭际的叙感诗,寄予的不只是个人苦闷,还不乏对生活琐事,即人情、事情的感怀。吴淑仕南唐时官至内史,《诗话总龟》中记载,其入宋之后,同朝为官的朱昂恳求归家颐养天年时,圣上在锡宴玉津园中,传旨令赋诗为送,他赠行诗云:“浴殿夜凉初阁笔,渚宫秋晚得悬车。”可见,吴淑的诗情受到环境和人事变迁的影响,在南唐与宋朝交替的历史背景中,通过诗歌抒发了对往昔岁月的怀念与对未来的憧憬。诗歌中不仅仅是对个人遭遇的倾诉,更是对整个时代变迁的反思与记录。在宋初诗坛,这种用诗歌传情表意的缘情观十分盛行,这种对情的探寻为宋代的诗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通政教,察风俗”的诗用说

南唐文化气息浓郁,统治者较为注重对文人的培养,形成了以“庐山—西山—仰山”为脉络的文学中心,吸引周边文士来到这里筑庐治学,发扬了尚儒传统。宋朝伊始,天下初定,新朝政权需要文化建设,太祖、太宗皆崇文,力主发挥文学、诗学的功能性作用。宋初开明的文化氛围,使南唐入宋的文人也受到了感染和熏陶,在诗歌理论上注重反映社会现实,强调文学的教化的功用。

吴淑认为诗能够“故谓之为述。又以为能毕举万物之形,亦谓之为毕”(《笔赋》),将万物的形状描绘书写,辑录事物以传情。但其实笔是创作的媒介,作品是创作的结果,这其实也是从创作的源头的角度来谈,紧扣“缘事而发”的缘情观。彭大翼在《山堂肆考》中评价道:“逸少惊入木之七分,仲尼止获麟之一句。”正是这种追求内心感受的细腻表达和对情感的深切感受,使得南唐入宋文人的诗作格外动人。

南唐入宋文人普遍秉持着经世致用的思想,徐铉说“诗之旨远矣,诗之用大矣”(《成氏诗集序》),这种用途不仅仅停留在浅显的表意传情层面,而是弘扬儒家传统礼教,对世人起到教化作用。诗是明君圣主“通政教,察风俗”的途径,能够“物情上达,王泽下流”(《成氏诗集序》),诗歌是时代精神与个人情感的深度结合体,诗人将物与情感相契合,以物寄情,以诗言志。同一事物、同一观赏者,在不同环境下也会产生不同的心情;或者曾经看到一样事物,在观赏者经历了一定的生活磨难之后,心境上产生的改变,都是诗人创作的灵感来源。这种重视和强调事物的感召作用,将心中感情与外物相契合,也是诗歌实用性的表现。他的诗学观念秉承着对现实清醒的批判态度,也特别强调诗歌的政教作用。他希望诗歌可以“掩邺中之旧制,流乐府之新声”,这样能够“厚君臣之情,敦风化之本”,从而达到“夫其贞退之节,乐善之风,实教义之所臻,亦咏歌之盛观也”(《送赞善大夫陈翊致仕还乡诗序》)。这种重视和强调事物的感召作用,将心中感情与外物相契合,是诗歌实用性的表现,并且在他的诗学观念之中,诗歌已经成为将民情上传下达的纽带和工具,立足于社会的状况进行创作。

另一方面,受到传统思想影响,加之自身政治处境的尴尬,南唐入宋文人们很难在朝野中真正得到信任和尊重,因此常怀抱着功利性的态度,在创作中不乏很多对统治者的逢迎之作,为自己的前程谋一份安稳。《宋朝事实类苑》记载张洎“在江南已居要近,曾将命入贡,还作诗十篇。多訾诋京师风物有一灰堆之句,以悦其主”,因此歌功颂德,赞颂贤臣明君的诗作在南唐入宋的诗人中很常见,使文学反映和批判现实之弊的功能有所减弱,但不失为一种文人自保的手段。除了自下而上的主动作诗之外,宋初君主也经常要求文人献诗。太宗亲征北虏,还朝之时在途中作御制诗,有“銮舆临紫塞,朔野冻云飞”之句,遂令南唐入宋的臣子何蒙到銮舆之内,作《赋得御制句朔野阵云飞》诗,有“塞日穿痕断,边云背影飞。缥缈随黄屋,阴沈护御衣”之句。诗中描绘了塞外战场恶劣的生存环境,展现将士保卫边疆的不易和艰辛。何蒙的回对更是呼应和展现了大宋江山的气魄,歌颂贤君圣主。太宗听闻大加赞赏,对他进行了嘉奖。可见,此时诗的政治教化和社会功用性极度加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文人晋升的一种工具。徐铉提出的“观风之政阙,遒人之职废”(《萧庶子诗序》),也是这个道理,诗不只是用来吟咏的闲碎篇章,还是记录政通人和,展现安邦保民一派和乐景象的媒介。诗发端于“精诚中感,靡由于外奖”,加之创作技巧的阐发,“观其人,察其俗”(《萧庶子诗序》),遵循儒家教化原则,同时站在鲜明的政治立场上来反映社会生活,甚至在某种层面上,将诗的功用提高到了与君主治理国家相同类似的作用。“通物情而顺时令者”,是帝王应该做的事情;“感惠泽而发颂声者”(徐铉《北苑侍宴诗序》),是臣子应该践行的准则。奉诏写诗并不是对于诗本来功能的背弃,而是在不同的社会需求之下的顺应时势的变通之法。

三、“自然成文,音韵和谐”的诗美标准

南唐文士众多,能作诗者足有一百七十多人,其中四十多人留有诗文集存世,在五代诗坛中,令其他诸国难以望其项背。南唐诗歌创作总体上呈现出清丽自然的诗美标准。方回《送罗寿可诗序》云:“宋刬五代旧习,诗有白体、昆体、晚唐体。”说宋初的诗坛已经摒弃了五代诗坛的旧习气,将诗分为三个派别。其实宋初诗坛效法白居易作诗,而演变出宗白的审美范式,很大程度就是受到这批由南唐入宋诗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自然成文的天赋才情的赞赏、清词丽句的褒扬,以及对音韵自然作诗标准的推崇。

徐铉主张嘉言丽句都应该是“音韵天成,非徒积学所能,盖有神助者也”(《成氏诗集序》),强调自然成诗的状态和诗人自身的天赋才情,认为诗歌要有感而发,抓住瞬间灵感的迸发,不能矫揉造作,正是这种“精诚”和“天成”所造就的直抒胸臆、率意而为,使得诗人创作形成了自然不拘一格的风格。宋代诗论名著《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三十一就引梅圣俞《隐居诗话》的说法,极力称赏徐铉的“井泉分地脉,砧杵共秋声”之句,认为这句话“尤闲远也”。井泉、砧杵本是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之物,诗人并未刻意雕琢,而是保留了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这种描绘自己闲适生活,风格较为清雅的诗作在张洎身上也有体现。张洎,五代南唐时进士,后主提拔他为知制诰,迁中书舍人,参预机密,恩宠很盛。归宋之后,累迁中书舍人、翰林学士,与寇准同列。作为南唐入宋的代表性人物之一,他的诗歌也以自然和清雅著称,《郡斋读书志》赞扬他:“洎风神洒落,文辞清丽。”张洎的诗“清妙而句美丽奇绝,盖得于意表,迨非常情所及”(陆心源《唐文拾遗》),推崇并奉行白居易诗歌中的浅易风格,除此之外,基于自身的政治遭际,对这种描绘闲适与自然生活的题材十分认可。后世的评论家很赞赏南唐诗人创作中自然成文的风格。郑文宝仕南唐至校书郎,入宋登太平兴国八年(983)进士第,除修武主簿,迁大理评事、知梓州录事参军事,在位期间创作了十余首诗,多为清丽之作。这种对身边事物的随性书写,丝毫没有滞涩之感,使诗歌呈现出自然平易的风格,这正是南唐入宋诗人所推崇的。

南唐入宋诗人在创作中,常常把音韵和谐当作诗美的重要标准。徐铉在《文献太子诗集序》中先是肯定了天赋才情和自然作诗的作用,“夫机神肇于天性,感发由于自然”,但除了要抓住一闪而过的灵感之外,还要注重音韵方面的统一和谐,“被之管弦,故音韵不可不和。形于蹈厉,故章句不可不节。取譬小而其指大,故禽鱼草木无所遗”。言之有物的基础之上,将音韵谐美融入诗歌创作中,这样使得诗歌兼具文采和韵律。这种对音律和格律的注重还体现在李虚己的创作中,《困学纪闻》记载李虚己曾经和曾致尧倡酬,曾致尧对他说:“子之诗虽工,而音韵犹哑。”李虚己刚开始没有领悟,后来吸纳了沈约所说“前有浮声,后须切响”(《宋史》)的音韵观念,而后更加精于格律,进一步践行了音韵和谐的诗美标准。但这种雕琢用词和韵律的写作手法,在某种程度上过度追求也会陷入空乏浮丽的误区。李虚己在《建茶呈使君学士》中写道:“试将梁苑雪,煎勋建溪云。”用梁苍山的雪水来煎茶,以勋建溪的云雾茶为比较。这句话音韵谐美,一句之内举两个地名的例子,虽然对仗工整,但地名的堆叠却背离了自然成文的诗美标准,而趋向于西昆体的华丽。方回《瀛奎律髓》评价这两句为:“昆体也,凡昆体必于一物之上入故事、人名、年代及金玉锦绣等以实之。”由此可见,南唐仕宋文人大多在作诗时提倡音韵谐美、韵律和谐,这种文学样式在宋初诗坛别具一格,为后世宋诗的蓬勃发展起到了奠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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