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花县(现花都区)有一富户,他死后,两个儿子闹着分家,都想多占父亲留下的财产。哥哥认为自己居长,对家里的贡献多多,分财产自然要先拣优厚的,余下的才轮到弟弟。弟弟则认为自己才成家不久,更需要有点经济保障,于是寸步不让。无奈老爷子走得突然,对家中财产如何分配,也没留下个字据或遗言什么的。于是两兄弟私下商量不成,便都想请外人来帮着自己说理。
起初,两人找到族中长老,想请他们来主持公道。岂知长老们知道最难断的就是家务事,又恐得罪两兄弟中的某一个,于是都摇手缩头,不理此事。
兄弟俩一急,便将此案告到县衙。官司开审之前,两人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一个人,谁?骆秉章。骆秉章是花都炭步人,曾任湖北按察使,因母亲去世,正在家中守孝。由于他一直在朝中为官,与当地官员颇有往来,兄弟俩都想,若是骆大人帮忙,这个官司便有赢的希望。
先是哥哥找到了骆秉章,骆秉章了解来龙去脉后,并没有表明态度,他先问:“令尊大人留下多少财产?”
哥哥一听,以为骆大人愿意出手相助,便老老实实地将家中田地、房屋以及银两一一道来。
骆秉章说:“按照俗例,作为长子分配财产应该优先,多占一些,因为长兄在家中创造这些财富时曾付出较大的辛劳,但是要我出手帮你,俗话说‘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你能拿出多少钱来打点呢?”
哥哥说:“骆大人若帮我,我愿出一千两银子。”
骆秉章说:“那好,一言为定吧!”
隔天,哥哥送来一千两银子。骆秉章收下后,弟弟又找上了门。
骆秉章佯装毫不知情,听弟弟说了此案的来龙去脉后,一样没有表明态度,也是问:“令尊留下多少财产?”
弟弟一听,知道骆大人愿意出手相助,便也将家中田地、房屋以及银两一一道来。
骆秉章说:“你年纪尚轻,创业守成都没经验,历来讲究尊老爱幼,按理你应该优先分配家产,可你兄长不同意,那只好打官司。可要打赢这场官司,不出点银子是不行的。”
弟弟说:“如果判我多得,我愿出一千两。”
骆秉章说:“实话告诉你吧,你兄长也想打赢官司,他已经找到了我,并且给了一千两打点费用,你也是一千两的话,那我就为难了。”
弟弟想了想,反正钱财是父亲留下的,无须吝啬,只要打赢官司,破费点又算什么呢。于是便说:“骆大人,我愿意拿两千两银子。”
骆秉章竖起大拇指,说:“爽快!你打点得多,当然帮你打,立即拿钱来。”弟弟返家后,马上送来了两千两。
骆秉章又传话其兄说:“你弟弟送来了两千两,你只送来了一千两,这官司不好打了。”
哥哥想了想说:“既然如此,我再出两千两,总计三千两,这官司一定要赢!”
骆秉章说:“如此甚好,这官司你一定能打赢。”
第二天,哥哥又送来两千两,骆秉章如数收下,又传其弟说:“你兄长总计送来三千两,叫我帮他胜诉,你看怎么办?”弟弟此时骑虎难下,不打会输,打下去又没钱了。
骆秉章说:“钱少当然打不赢的,没钱,我可以帮你先借,反正赢了官司后,你有大把产业可以抵还啊!”
弟弟为争口气,表示愿意出四千两,并当场写下两千两的欠条。
第二天,骆秉章让人将两兄弟一齐叫来。两兄弟见面,颇有些尴尬,正不知如何是好时,骆秉章说话了,他先对其兄说:“你弟弟为了打赢官司,已经出到四千两,现金花尽,不惜举债打官司,你看怎么样?如果坚持打下去,你还要回家再拿钱来。”
兄弟俩瞠目结舌,深悔财产花去了大半,果真是未见官,先挨八十大板,好比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骆秉章望着两兄弟,正色说:“人之至亲,莫如兄弟姐妹者,所谓同气连枝各自荣,些些言语莫伤情,一回相见一回老,能得几时为弟兄?兄友弟,弟恭兄,人之伦理。即便隔居分灶,也不分你我。你二人有同胞共乳之情,若因一点财产而祸起萧墙,萁豆相煎,岂不是让令尊在天不得安宁?”
听了骆大人的一番话,兄弟俩面红耳赤,惭愧不已,当即表示不再分家,共同守成创业。
于是,骆秉章将银子和欠条如数退回。兄弟俩终于明白骆大人的一片苦心,于是一同到官衙撤了讼状,从此和睦相处。
选自《辽河》
2024年第11期